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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大学生法治观念培育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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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大学生法治观念培育途径

网络对大学生法治观念的提升具有重大的意义,但也应当看到网络对大学生法治观念形成也有深刻的负面影响,面对这种影响,应从建立国家网络媒体舆论监控体系,营造大学生法治观念培育的社会环境,加强和改进学校法治观念教育,提高大学生自控能力、明辨是非能力,注重网络法治观念的培养等方面,提升大学生法治观念,增强大学生的全面素质。

标签:网络;大学生;法治观念

大学生法治观念是指以大学生的法律观、法治观和法感情为基础的一系列法律观念,它是大学生在参与有关法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自身认识发展的内化与积淀。法治观念是客观的法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人们关于法律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守法观念、法律至上观念、平等观念、权利义务观念、民主观念等。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理应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治观念。

一、应重视网络负面消息对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影响

当前,网络负面消息对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网络负面消息影响大学生守法观念的形成

从一些权威调查数据来看,当前高校大学生中的大多数人法治观念较强,他们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在自己的生活、社会交往中,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并在心理上认同大学生守法在国家的未来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但是,也有部分大学生的守法观念还不完善,他们之所以守法,是害怕被法律惩戒,而不认同大学生作为社会个体应当守法。大学生守法观念的形成,不仅受到家庭和学校教育的影响,还受到社会中的个体因违法而遭受惩罚产生的警示作用的影响。同时应该注意的是,当前在网络中各种法律案件的报道,对大学生的守法观念的形成发生了正面或者负面的作用。法律案件在网络报道中存在不恰当的犯罪细节描述,犯罪分子面对严惩后的死不悔改的样子,使得一些大学生对违法犯罪产生了侥幸心理,甚至有的大学生从中学会了犯罪的一些手段和方法,显然网络负面消息催生了部分大学生犯罪的欲望,对他们守法观念的形成,产生了消极影响。

(二)網络负面消息的影响,使得大学生对法律的权威地位产生了怀疑

法治国家大学生的基本共识就是遵纪守法。当前,网络中传播正能量的报道,使大学生们认识到了只有凭借法律,才能正确维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认识到了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在大学阶段,非法律专业的学生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法律基本常识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但与现代法治社会中必备的法理认识、法律精神的认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大多数大学生对法治、法制、法律的认识含混不清,忽视了科学、民主、法律至上等价

值观念的培养。缺乏系统的法理知识的学习和法律精神的熏陶,当前,网络负面消息的出现,也使得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受到了挑战,一些权大于法的报道,使得一些大学生有了不正确的想法,如在现实社会中,人的权力可以超越法律,干涉法律的正常执行。由此导致部分大学生不能正确认识和区分法治与人治,甚至对人治还抱有一丝幻想。当受到侵害时,不是寻求法律的帮助,而是寻求某种社会关系的帮助。因此,网络负面消息使大学生对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的认识产生了冲击,对法律权威的地位产生了怀疑。

(三)网络负面消息的影响,使得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

作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促进公平正义等观念,绝大多数的大学生持赞同和认可态度,他们认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地完善。但是,由于受网络负面消息的影响,且大学生法治观念尚处于不完善和不成熟的阶段,所以,部分大学生还存在法律信仰缺失的问题。有部分大学生对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促进公平正义等观念持有怀疑的态度。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主动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仍有欠缺,面对社会中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采取消极处理方式、缺少维护公平正义的勇气。这些表现实质上是法治信仰的缺失。法治信仰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缺失,可能逐渐演变为对犯罪分子违法行为的漠视和法律虚无主义的盛行。也有部分大学生从网络负面消息中,得出结论,甚至认为资产阶级的民主才是真的民主,对当前我国的民主法治抱有不同程度的质疑。

(四)网络负面消息的影响,使得大学生对权利义务观念的理解出现偏差

权利与义务是法律的实质和核心,权利与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世界上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只有权利与义务达到统一,相互联系,互相促进,法律权利与义务才能符合法治理念,才是大学生应该具备的法治观念。

大学生基本形成了权利义务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还是有的,但理解还比较片面。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倾向于强化自己的权利,弱化自己的义务;弱化对方的权利、强化对方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的偏差,事实上带有较强的利己主义色彩。但是,当前网络负面消息的存在,使大学生对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认识产生了失衡。比如说,网络媒体中报道的个别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法乱纪,不履行相应义务的新闻,普通公民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新闻,使得一些大学生将个例误认为是普遍现象,这就导致了大学生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认识失衡。

二、网络媒体负面消息传播对大学生法制观念影响的原因分析

针对网络媒体负面消息传播对大学生法律认知的影响,应当进行必要的分析与反思,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消减网络媒体带来的负面影响,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法律观念教育,促进大学生法治观念的提升。网络时代大学生法治观念现状不尽如人意,它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多层次的原因。从国家背景来看,政府相关部门缺乏严格的纠错把关机制,也缺少相关网络媒体立法,所以,常常导致网络

谣言、虚假信息的盛行;从社会背景来看,虚拟网络中的负面消息反映了当今不良风气以及传统“人治”思想,这些都动摇了大学生法治观念;从高校教育方式来看,法治观念教育缺失、法治管理不到位使得学生法治观念缺少了至关重要的精神内核;从大学生自身来看,固有的生理、心理特性决定了法治观念的培育需要漫长的过程。因此,要想使大学生树立健康的、良好的法治观念,还需对症下药,探寻培育网络时代大学生法治观念的有效途径。三、依法治國背景下网络时代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培育途径

培育网络时代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是一个宏大系统工程,只有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把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目标一致,方向统一,内容衔接,功能互补的教育网络模式。

(一)建立国家网络媒体舆论监控体系

当今,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网络新媒体就像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向大学生高效传播法律文化知识,也可以向大学生宣扬色情、暴力、恐怖等负面知识。因此,国家相关部门更应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督与管控,对网络信息进行有效的筛选与过滤,对一些负面或者违法信息传播的个人和单位坚决予以处理,加大查处力度,打造法治国家的网络媒体环境。营造良好的环境,使得大学生能够正确使用网络媒体。通过加强对法治观念的积极培育,积极宣讲法律知识,引导大学生走上健康向上的法治大道,使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营造大学生法治观念培育的社会环境

优化社会环境,端正社会风气,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为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当代大学生关注更多的是网络新媒体,喜欢在网络新媒体平台上展现自我,所以需要加强新媒体的社会舆论引导力度,加强对法制教育的积极而又全面的宣传,使大学生能够正确地使用网络并且不迷恋网络,能够通过新媒体平台上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案例的学习逐渐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和法制思维。同时,要发挥网络媒体行业自律协会组织的作用,出台和完善网络媒体机构从业基本行为标准,增强网络传媒机构的自律意识,加强行业的自身建设。

(三)加强和改进学校法治观念教育

当前在学校法制观念教育中,存在着强调重视法律知识掌握,而轻视法制观念培养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应该丰富大学生法治观念培养的途径和方法。首先,树立大学生法治观念养成新理念。高校教育应充分发挥网络在线教育的新优势,整合网络优秀教育资源,同时应具备全球化的眼光,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通过整合利用国际与国内的网络信息资源,特别是选择具有典型性、权威性和趣味性的网络信息来开拓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视野,通过案例教学、典型法律案件分析,提高大学生应对法律事件的能力,使大学生法律认知的水平得到提升。其次,创新大学生法治观念养成的网络载体。高校注重巩固传统载体的同时,也要积极寻求新载体。如积极创建学校、院系、班级的微信公众平台、

网络时代大学生法治观念培育途径

网络时代大学生法治观念培育途径网络对大学生法治观念的提升具有重大的意义,但也应当看到网络对大学生法治观念形成也有深刻的负面影响,面对这种影响,应从建立国家网络媒体舆论监控体系,营造大学生法治观念培育的社会环境,加强和改进学校法治观念教育,提高大学生自控能力、明辨是非能力,注重网络法治观念的培养等方面,提升大学生法治观念,增强大学生的全面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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