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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总则 保密范围 保密措施 责任与处罚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指公司内部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以及公司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包括在公司内部一定范围内的内部保密及对外保密两个方面。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公司职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因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而接触或了
解公司秘密的其他人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即:对所掌握的公司秘密,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于公司利益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机密以及对改进保密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人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 与公司重大决策有关的资料、信息;
2、 公司未公开或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 公司财务资料及信息如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 公司的专有技术;
5、 公司人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 公司所掌握的客户资料、客户档案。
7、 公司的各类合同、协议、可行性报告及主要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 8、 公司所掌握的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各类信息; 9、 公司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七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总经理或公司
各有关部门授权专人执行。
第八条 对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标明保密字样;
2、 非经总经理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借阅、复制和摘抄; 3、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发、使用、保存、维护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
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会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扩散及传达扩散范围。
第十一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当发现公司秘密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
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于公司内部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防
止保密事项的扩散。
第十四条 对涉及或可能知悉公司秘密的科技、管理或相关业务人员,公司或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应与之签
订保密协议。对重大科研项目或对公司经济利益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公司可与相关人员另行签订单项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凡承担公司重大项目的主要人员,在该项目任务尚未结束之前,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职;特殊
情况必须调离、或辞职时,应由公司对其进行保密审查,并签署保密责任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离或辞职手续。
第十六条 各类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前,须交回属于公司的全部资料、实验数据及管理、技术软件等,否则
不予办理。
第十七条 公司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参观、来访接待制度,除规定参观范围、注意事项等内容外,对涉及公司
秘密的重点场所,应当采取专门的防范措施。凡涉及公司秘密的各有关部门,未经总经理办公室的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与此相关的参观活动。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扣发幅度见《员工保密协议》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一节):
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害后果的;
2、 违反本制度其它有关规定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害后果的;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予以辞退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涉及公司各部门的特别保密规定由各有关部门具体制定。 第二十一条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保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讨论和平等协商,就甲方技术秘密保护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完成的工作成果权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自愿签署本协议。 一、总则
第一条 甲方技术秘密是指甲方内部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以及甲方不为公
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保密包括在甲方内部一定范围内的内部保密以及对外保密两个方面。
第二条 甲方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甲方职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因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而
接触或了解甲方技术秘密的其他人员都有保守甲方技术秘密的义务,即:对所掌握的甲方技术秘密,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于甲方利益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三条 甲方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 乙方保守、保护甲方机密以及在改进甲方保密技术方面成绩显着,由甲方给予奖励。
二、保密范围
第五条甲方技术秘密包括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 甲方明确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如:属于甲方的标有“保密”、“秘密”、“内部”、
“机密”等字样的各类文件、信息资料;
2、 甲方明确要求乙方保密的有关研究项目、研究进度、经费投入以及相关经营、技术信息; 3、 甲方的专有技术及其相关技术; 4、 甲方处于研发阶段的技术资料及信息; 5、 甲方未公开的其它技术信息;
三、乙方保密义务
第六条乙方对甲方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的具体方式为: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积极防止甲方技术秘密的泄露;
2、乙方在聘用期间及聘用期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使用、公开或向第三者透
露甲方保密范围内的事项和信息,包括利用甲方技术秘密进行新的技术研究和开发;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使第三人(包括在甲方工作的第三人)知晓甲方技术秘密的,乙方应征得甲方有关负责人同意,并明确向对方告知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3、在解除聘用合同时,乙方应将其掌握、持有、保管的所有涉及保密事项的资料完好
交还甲方;
4、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三年内,乙方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对于乙方此项义务,甲
方应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内容见本协议第七条);
5、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期限,即: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保
密技术及相关信息解密之日止。
四、甲方义务
第七条对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及奖励: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甲方应为其提供良好的科研及其它工作条件,以保障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对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完成的技术成果,甲方应给予相应奖励,并以该成果创造的经济效益为依据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
3、
上述报酬及奖励的具体方式及数额,依乙方在该成果中的贡献及该项成果实际创造的经济效益具体确定。
4、
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三年内,如有本协议“第六条4”所述情况发生,乙方可凭有关证明文件(乙方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其欲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在与甲方沟通后,甲方明确表示不予准许)一次性向甲方领取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数额为乙方在甲方单位最后一年年收入(不包括本协议“第七条2”所述的奖励及报酬)的二分之一。
五、工作成果权归属
第八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完成的下列成果,其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归甲方所有:
1、 乙方接受甲方分配的工作,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的一切技术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及技术相关成
果)归甲方所有;
2、 乙方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或在甲方已有技术基础上完成的一切技术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及技
术相关成果)归甲方所有;
3、 乙方在聘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单独或与他人合作进行与甲方科研、经营领域相关的技术开
发或其它活动;经甲方同意并投资后,乙方在聘用期间任何形式的技术成果均归甲方所有。 4、 乙方对聘用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经甲方同意后享有署名权,在不违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经甲方
同意,乙方对该成果享有发表权及相应的获得报酬权。
第九条乙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完成的技术成果(包括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整体技术构思,因其可能与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交叉或冲突,希望排除在本协议约束范围之外的:
1、 无()
2、 有()。详细说明如下:
第十条乙方在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是否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署过任何妨碍本协议正常履行的其它文件:
1、 无()
2、 有()。详细说明如下: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除可依据双方聘用协议的有关规定,在履行必要手续后无条件解除聘用
合同外,还可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视情节轻重,向甲方支付不低于1万元并不超过10万元的违约金; 2、 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除可依据双方聘用协议的有关规定,在履行必要手续后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外,还可要求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视情节轻重,向乙方支付不低于500元并不超过1万元的违约金;
2、 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三条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寻求法律渠道予以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