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涂改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均可只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及署名。 3.7.4 3.7.5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装订要求 一正二副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注明正副本并编制目录。 投标文件和设计方案共密封在2个包封袋内 1、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封袋内,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封套标记: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2、设计方案纸质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章 封套标记: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设计方案)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道黔南农机校内)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农机校内) 密封情况检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专业资料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核验联合体成员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勘察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姓名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复印件均可只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 5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黔南州公共交易中心网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支票、汇票 □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即 / 万7.2 7.4.1 专业资料
履约担保 元。 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内予以退还。 9 10 电子招标投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否 □□是,具体要求: 1、本项目勘察费最高限价(拦标价): 下浮40% 。 2、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拦标价): 下浮40% 。 3、本项目施工费最高限价(拦标价): 下浮0% 。 11 4、本项目勘察部分承包范围包括:本工程初设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全部内容;设计部分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施工部分承包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12
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招标人须知部分相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内容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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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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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自行踏勘)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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