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路拌法施工的稳定土类(半刚性)结构,若同时掺以石灰、粉煤灰等(俗称二灰土)应采用预先拌和法施工,即先将二灰按配合比在拌和机中拌匀,再运到现场摊铺在已准备好的土料或砂砾料上,然后进行路拌,先干拌后湿拌,均匀整平后立即进行碾实;
(3)、厂拌法施工:混合料在拌和站拌好后运往工地,。其材料配合比应予严格控制,必须保证配料准确,拌和均匀;
(4)、摊铺成型后,先用轻型压路机初压,再以重型压路机碾压,先慢后快、先边后中、先低后高,直至全宽范围内都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5)、压实完成后应及时取样检验,每1000m2检验1处,路段压实合格率的标准是:合格率达100%者为合格,不足100%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应及时处理;
(6)、碾压成型后,必须在潮湿状态下洒水养生,严禁用水管直接冲洒,养生期一般为7天。养生期内应封闭交通,必须通行的工程车,车速不得超过15Km/h;
(7)、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其混合料应拌合均匀,色泽调和一致,砂砾(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大于20mm的灰块不得超过10%,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无明显的粗细颗粒离析现象。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实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料、脱皮、松散现象;
(8)、砂石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料集中现象。碎石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的施工除按碎石基层要求外,还要求表面无积油、漏浇现象。以上各种基层用12 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9)、石灰土类基层中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
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用12 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现象;
(10)、块石基层的块石必须直立紧靠、大面朝下、嵌楔密实、不得有叠铺现象。
3、 分项验收及质量控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报检验并确认签证。 (1)、执行有关质量验评标准,主要内容有:
a、三线:左、右边线、中线;
b、六度:厚度、压实度、平整度、中线两侧宽度、横坡度、均匀度; c、三量:含水量、含泥量、含灰量。 (2)、审查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审查混合料配合比试验报告; (4)、审查施工记录、自检记录、检验报告; (5)、审查质量评定记录。
(6)、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并予以签证:
1、 测量复核记录 2、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3、 分项工程报审表
4、 基(垫)层完成情况检查表 5、 工序质量评定表 6、 道路弯沉值测量记录表 7、 压实度试验报告
块石基层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范围 1 2 厚度 宽度 -10% 不小于设计规定 3 4 中线高程 横坡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及压实度 压实度及允许偏差 垫层 1 2 3 4 5 6 △压实度 平整度 厚度 宽度 中线高程 横坡 重型击实≥95% 10mm ±10mm 不小于设计规定 ±20mm 稳定基层 重型击实≥95% 15mm +20mm,-10mm 不小于设计规定 ±20mm ±30mm ±30且不大于±1% 20m 20m 路 宽(m) 1 <9 9~15 >15 2 4 6 1000㎡ 40m 检验频率 点数 1 1 ±20mm且不大于±20mm且不大于±0.3% ±0.3%
(三)、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质量控制 1、 施工前质量控制
(1)、原材料准备,包括:
a、沥青材料的品种和标号须符合设计要求,其针入度、延度、软化点等技术指标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沥青材料的加热温度不应超过140~170°C,加热至施工温度后的保温时间不应超过6小时,当天加热的沥青应当天用完;
b、粗骨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表面应洁净,干燥、泥土含量应小于1%;有良好的颗粒形状,以接近立方体多棱角的碎石为好;扁平细长颗粒不应超过15%;当采用砾石拌制混合料时,5mm以上颗粒中至少应有50%碎石或扎制砾石;磨耗率小于6%,吸水率小于3%; c、细骨料:石屑或砂应坚硬,有一定棱角,且有适当级配;砂最大粒径小于5mm,含水量小于5%;石屑最大粒径小于10mm,含0.074mm以下粉料不超过5%;
d、矿粉:一般采用低标号水泥或磨细石灰石粉,应具有足够的细度,小于0.074mm的颗粒应不小于80%,且干燥,疏松,不结团,不含杂质,亲水系数不应大于1.0 。 (2)、施工机具的准备; (3)、测量放样结果及控制措施;
(4)、基层表面清理应平整、干燥、粗糙、无浮砂、杂物。 2、 施工中质量控制
(1)、施工现场应根据混合料组成设计的配合比进行试拌,试铺,并对碾压
12h后进行钻芯取样、报审;
(2)、计量装置必须良好,严格控制称量误差;
(3)、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应视地区和温度而定,一般不宜超过130~160°C,改性沥青可提高10~20°C;
(4)、出厂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石子和粗细料分离、结团等现象,一般观察:油多发亮,油少发散,过火焦红;
(5)、抽检摊铺温度110~150°C,改性沥青提高10~20°C;
(6)、注意压实顺序:一般是先轻压后重压,先钢轮压路机后轮胎压路机,先边后中,两次碾压时要使轮迹适当重合;
(7)、控制压实温度:初压不高于100~120°C,终压不低于70~50°C; (8)、碾压成型后对压实度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找出原因,予以调整; (9)、成型后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性能(包括压实度,平整度,沥青用量等)和外形(包括宽度,厚度,中线高程,路拱坡度等)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现象,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3、 交工验收质量控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报检验并确认签证。 (1)、执行有关质量验评标准,包括:
a、表面平整、坚实,颗粒分布均匀,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拥动、烂边、搓板、粗细料集中、泛油等现象; b、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不得有明显轮迹; c、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枯焦;
d、面层与平石、检查井、雨水口等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e、沥青砼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