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的资格。
(9)一级讲师是指受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委托,开发并讲授一些对集团的业务、
管理、企业文化、员工发展等起深刻影响的核心课程的讲师;或者是接受外部专业机构培训并获得某个或某类专利课程的授权,在XX内部进行授课的老师。
(10)一级讲师是公司最高级别的讲师,培养对象一般是公司内部二级讲师、
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有杰出表现的员工。经集团人力行政中心或高层领导推荐或毛遂自荐,由集团评审委员会考察、认证后,一级讲师由集团人力中心统一颁发《湖南XX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级讲师资格证书》。 (11)讲师待遇: a)课酬激励: 级别 初级培训师 二级培训师 一级培训师 标准课酬 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小时/元) (小时/元) 20 50 50 60 80 100 b)课程开发奖励:内部讲师开发课程给予课程奖励,核心课程开发每门奖励500
元,非核心课程开发每门奖励300元。
c)认证激励:所有的内部讲师授权记录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存档并定期在公司相
关宣传渠道上公布,并且列入员工年终考核记录。
d)评奖激励:参与每一年度的集团优秀讲师评比,优胜者获得奖金或其他形式的
奖励;如:更多的参加培训的机会等。 (12)未经认证的内部讲师授课为15元/小时。 4.4.3外部师资管理 (1)外聘讲师的选择
选择一个好的讲师,可以有效地提高培训质量。外聘讲师的选择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
a)通过参加各种培训班了解相关的、感兴趣的课程,并从中发现适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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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
b)去高校旁听,在高校或学术研讨会上发现讲师。 c)熟人介绍。 d)专业协会介绍。 e)与培训公司保持接触。 (2)外部老师的聘请
a)根据初步选择的讲师资料,由培训部组织专人或委托相关领导对外部老师进行评估,必要时旁听参加其课程,考察其教学水平及教学方式方法,确保外聘老师的任职资格;
b)由公司领导或培训部根据所需培训的课程目的,与外聘老师进行深入交流,使培训内容尽可能接近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到能良好的联系公司的企业文化及相关制度,从而提高培训效果;
c)最后由培训部与外聘老师跟踪确认培训内容及培训课件,同时商定相关培训开展和组织工作。 (3)外聘讲师的管理
a)外聘讲师进入公司后,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b)未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公司重要部门或生产车间,如有必要,必须由专人陪同参观。
c)培训后,外聘讲师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传播公司的相关信息,只有在取得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外聘讲师才可以发表或传播对公司的相关评论。 d)公司与外聘讲师应签订相关的协议。
e)对于违反协议的讲师,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力。 f)外聘讲师不得通过非法手段来欺骗、拉拢公司员工,并从中不正当得利。
(4)外聘讲师培训效果评估
a)培训后,收集《外聘讲师培训效果评估表》等资料。 b)根据协议的内容来评估外聘讲师的工作。
4.5 培训计划的制定 4.5.1年度培训计划
(1) 每年12月份,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在岗人员素质,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制
定“部门年度培训需求表”,集团母公司各部门报集团培训部,分子公司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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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报相应的人力行政部;
(2) 集团培训部每年12月份负责集团母公司下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报
总监审核,总裁批准;
(3) 分子公司人力行政部每年12月份负责本公司下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的制
定,报总经理批准,集团培训部备案。
(4) 集团母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调整由人力行政中心总监审核,总裁审批;
分子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调整由本单位总经理审批。 4.5.2月度培训计划
(1) 每月底集团培训部负责汇总和总结上一月度集团母公司培训计划的执
行情况,填写“月度培训计划\\实施记录表”,同时组织制定下一月份集团母公司培训计划,通知各中心/部门经理。
(2) 每月底分子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汇总和总结上一月度本单位培训计划
执行情况,填写“月度培训计划\\实施记录表”,报集团培训部备案。同时组织制定下一月份的“月度培训计划\\实施记录表”,通知各部门经理。 4.6 培训实施
4.6.1各部门根据下发的“月度培训计划\\实施记录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具体培
训项目的实施,培训部/人力行政部进行监控并协助做好培训项目的实施。 4.6.2通用性的培训项目由培训部/人力行政部统筹安排集中培训;
4.6.3培训所需要的教材及讲师,可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或委托培训部/人力行政部
统筹安排;
4.6.4如需外派培训,可由培训/人力行政部根据课程的重要性,要求员工签署《外
部培训协议》备案。 4.7 培训评估
4.7.1员工参加培训应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必要时应由培训组织部门派人抽
点;
4.7.2培训实施后,应由培训组织部门进行培训效果的考核和评估,评估培训效
果的方式因培训项目而异,可采用以下三级评估方式:
(1) 一级评估:针对员工对课程及学习过程的满意度进行评估,可采用发放
“培训满意度调查表”的方式进行统计评估。
(2) 二级评估:针对员工完成课程后的学习成效通过组织考试、实地操作、
现场学习抽查、学后提问或考试抽查、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评估。 (3) 三级评估:针对员工回到工作岗位后,其行为或工作绩效是否因培训而
有预期中的改变进行评估。员工在培训结束后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和绩效改善计划(“行为改善方案”)送直接领导备忘并报本单位培训负责人备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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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后员工的直接领导负责作相关的绩效评价和指导意见。
4.7.3员工送外培训,须提交培训“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或交“外训总结报告”
至培训部/人力行政部,由培训部/人力行政部保留正本,影印本交还本人,正本在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后可交还本人;
4.7.4凡参加公费、带薪外培或已取得本公司资助金的员工,培训结束后,应按
规定年限继续为本公司服务,否则本公司有权追讨公司为其培训所付出的费用; 4.8 培训档案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部门经理级人员培训档案,其余人员培训档案由所在单位负责建立,并定期汇总呈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4.9 费用管理
4.9.1由培训部/人力行政部依据本单位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做统一预算,报总裁
(总经理、厂长)审批。各单位中途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预算内适当调整,超过预算必须报总裁(总经理、厂长)批准。
4.9.2培训费用由培训部/人力行政部统一管理。审核每次培训的预算和实际发生
费用,严格控制培训费用。
4.9.3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需提供完整的“人员培训审批表”,作为报销凭证的
附件。
4.9.4外部培训的费用管理:
(1) 计划内的一切必要培训费用由单位按协议支付。
(2) 计划外的须先与单位签订外送培训协议,明确单位、个人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
(3) 计划外送培人员一切培训费用报销比例依申请人在集团工作的实际年
数规定如下:
a) b) c) d)
工作四年以上者,个人承担40%,公司承担60%;
工作三年以上、四年以下者,个人承担50%,公司承担50%; 工作二年以上、三年以下者,个人承担60%,公司承担40%; 工作一年以上、二年以下者,个人承担70%,公司承担30%。 满五年,单位可报销由其个人承担的培训费用。
4.9.5外送培训人员在学习结束后须严格按《外送培训协议》执行。
4.9.6人力资源部门应每年度做一次培训投资分析报告呈总裁(总经理、厂长)
及相关人员。 4.10出勤管理
(4) 计划外培训人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如该员工培训结束继续在集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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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应准
时参加。
4.10.2在岗培训,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课前签到;组织者必须指定
专人负责记录,填写“培训签到表”;考勤记录作为培训考核的一个主要内容。 4.10.3业余时间参加培训,不以加班论。 4.11外部培训管理
4.11.1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并严格审批权限。 4.11.2外部培训分计划内和计划外两种:
(1)计划内培训:指由各单位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并经总裁(总经理、厂长)核
准的培训项目,人员由单位确定。
(2)计划外培训:指没有列入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之内,由单位临时指派或个人
申请(与申请人工作密切相关),培训时间不超过半个月,经总裁(总经理、厂长)批准的外部培训项目。
4.11.3所有参加外部培训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外送培训协议》。培训费用在10
万元以上者需签订10年服务期的培训协议;培训费用在5-10万元之间需签订5年服务期的培训协议;培训费用在1万元-5万元之间需签订3年服务期的培训协议。
4.11.4培训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等)必须在人力资源部门备份
存档。并按人力资源部门的要求在单位内进行宣讲。 4.11.5受训员工须按要求提交培训总结,并在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4.11.6外出受训员工在培训结束一个星期内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培训效果的反
馈意见,包括对培训课程、讲师、及培训机构的整体水平的评价等,交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4.11.7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应评估员工接受培训的效果(评估时间根据培训内容
确定,必要时可做长期追踪),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督促、跟进和记录的工作。 4.11.8在工作时间不经批准自行参加计划外培训,视同旷工。 4.12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4.12.1目的
为更好地做好培训管理,有序地统筹安排培训课程,建立培训档案,存进培
训工作的开展。 4.12.2获得培训积分的条件 (1)培训积分登记对象
凡在公司人力中心登记在册的XX正式员工均为培训积分登记的对象。 (2)获得培训积分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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