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意见范文
为推动我市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平安边界建设的要求,结合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示范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建立妥善处理边界矛盾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平安建设的有力举措,是创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新载体。我市涉及的区域边界线较多,地理情况较为复杂。各乡镇民政办公室一定要从政治上、全局上充分认识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解决平安边界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探索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有效形式,不断提高平安边界建设水平,推动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整合、创新、发展和各项任务落实。
2.建立组织,强化领导。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要领导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
民政办公室组织实施、边界地区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我市民政局调整了平安边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加强了平安边界建设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应建立边界管理责任区示意图、界桩管理责任图和平安边界建设责任书为主要内容的“一责两图”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做到管理队伍健全,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3.经费落实,保障有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边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省、市际管理经费由市级负责,县际界线由各地负责。各乡镇民政办要按照民政局的要求,确保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用到实处。
4.联检任务明确,联检工作规范。按照省民政厅的部署和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相关乡镇民政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民政局做好扬泰线兴化段和江都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联检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5.精心组织实施,界桩更换及时。按照省民政厅的部署
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更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界桩更换工作,相关乡镇民政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民政局做好界线界桩的调查摸底及更换准备工作。加大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力度,使基层群众充分认识到更换界桩的重要意义,维护法定界线、界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避免引发误解和矛盾。
6.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管理模式。各乡镇民政办公室要积极探索边界管理新机制、新模式,扎扎实实地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我市将与相毗邻的县(市、区)联合下发平安边界建设文件,签定平安边界建设协议书。各乡镇民政办公室要按照平安边界建设协议书的要求加强边界联谊互访、边界矛盾纠纷排查、边界纠纷部门会商和联合查处等制度的落实,要落实边界纠纷应急预案,不断改进和更新工作内容和方法,努力把调处纠纷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不断提高界线管理工作水平。我市将和有关乡镇签定《平安边界建设责任书》,印发《市边界管理责任区示意图》和《市边界界桩管理责任图》。各乡镇民政办公室要在全市建立起管理面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建立起乡镇管理线、村管段、民管桩的管理网络,并明确责任,确保平安边界建设落到实处。要落实界桩管理责任制,一桩一人,专人负责。界桩管理按
属地原则由各乡镇落实,按照1根桩一年每人200元予以补助。所需界桩管理经费由我市民政局在下拨的界线管理工作补助经费中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