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普通公路施工监理工作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一)监理组织机构建设
1、组织制度建设 (1)机构设置
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监理任务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向工程施工现场派驻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和设备。监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资质证书,并依照核发的从业资格担任相应的工作。
(2)制度建设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各级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管理中要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同时必须接受质监机构对监理资格、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及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监理机构内部规章制度要健全,要求有组织机构、监理职责、工作框图,工作程序明确,形成图表上墙(形象进度图、晴雨表、工作流程图),而且各市、县(区)的各个驻地办上述图表要形式统一;监理人员分工要明确。
(3)监理计划
制订监理工作计划、报经市处审核,编制监理工作质量目标分解方案。
2、监理人员管理 (1)调换监理人员
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得擅离职守,如需离岗必须经总监办、市处批准;监理调换工作,亦须经业主书面批准。
(2)考勤记录
建立考勤记录,须上墙,及时考勤,考勤记录每月要经业主或者业主代表确认。 3、实验管理
重点工程项目工地建立实验室,办理临时资质证书,人员满足工程需求,主要仪器设备齐全;如不能建立自己独立的实验室,可以利用施工单位的实验设备,但是必须有自己的实验人员,独立完成本单位的实验。
(二)监理文件、内业资料管理 1、监理实施细则
各驻地办、监理办要针对各自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细则要齐全,细则要在施工开始前10天上报业主,施工单位进场后即下发给施工单位。 2、内业资料档案管理 (1)监理日记
及时记录施工监理日记,记录中的时间、地点、事情需详实,做到文字为凭、数据说话、检测定性。记录应侧重质量方面的内容。 (2)监理指令
施工过程中,监理如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施工,或者分项、分部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时,应口头下达指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或者返工,当口头指令无效,即施工单位未按监理的要求执行时,监理必须下达书面指令。指令应简明扼要地对存在问题工程实体或施工工艺的时间、地点(桩号、结构部位)、存在的问题作出说明,然后提出整改的要求并限定期限,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整改后以书面的形式给予回复,此回复作为监理指令的配套文件一同归档。当施工单位对监理指令作出回复后,监理应针对指令的内容及施工单位的整改结构进行检查,如果整改结果达到了要求,监理应以书面的形式给予肯定并发文给施工单位,可以进行下一步或者下一道工序施工,此发文作为监理指令的闭合结果;如果整改结果未达到要求,监理必须再次下达书面指令,此指令作为前指令的追加指令,指出施工单位的整改未达到要求,仍需进一步整改,直到检查的结果符合要求为止。在监理未同意指令闭合之前,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监理自检、月报
及时报送监理月报,月报内容要与实际相符,内容齐全、有针对性、格式要归整,月报中重点说明工程质量,如质量评价、质量问题的发生、处理情况及工作措施等。 (4)档案资料管理
各类文件资料分类管理、规范、及时,内业资料中的相关内容要齐全,有关数据要及时汇总,表格或样式要符合要求;要加强监
理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和对施工单位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工程施工档案整理的审核签证。工程完工后,做好监理工作总结,并对监理过程中的资料整理交业主归档。 (三)监理执行情况 1、开工准备工作监理
(1)审查承包商施工准备情况
对承包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并作好记录,表观问题及时指出,杜绝因未及时指出而影响工程施工或工程质量。 (2)审查、监督分包商
协助业主审查分包单位有关情况资料,及时指出非法分包、转包现象,如总承包商对分包工程属于管理,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3)审核设计
对图纸进行仔细的审核,发现错误或者不明确不切合实际的地方做好记录并及时向设计单位反映,同时向业主汇报。 2、施工自检体系监理 (1)施工现场监理
检查承包商的工艺安排和有无违章施工,检查承包商工序组织是否合理、并提出处理意见,施工中设备、材料、人员是否满足或适应施工需求,对承包商出现质量问题要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2)施工检测监理
检查施工检测的及时性,审查施工自检工作的真实性。
(3)施工内业监理
要求内业资料及时整理,内业资料要分类、齐全、规范、具体、详实。
(4)试(化)验监理
检查、确认原材料的质量情况,并有书面审查意见,审核、批复配合比,击实等标准试验,检查施工中的工艺、工序等控制试验,检查承包商试验操作、数据记录、结果处理是否正确合理、能够指导施工,检查承包商试验资料管理是否完好、齐全。 3、监理执行情况 (1)旁站情况
做到重点工序、重点部位、隐蔽工程、首件工程全过程、全方位旁站、有工序施工就有监理旁站,及时发现违章施工,并有文字记录;要严把“开工审批关”、“施工过程检查旁站关”和“转序签字计量关”。
(2)平行试(化)验及完工分项工程的抽检、验
驻地监理的抽检频率不少于20%,坚持平行试验;关键项目总监办抽检频率不少于5%,一般项目总监办抽检频率不少于3%,并负责驻地监理工地实验室不能完成的平行试验,对路面各结构层的组成设计、高标号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总监办必须进行平行试验;监理试验要独立完成,实验记录要真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需要强调的是:监理抽检应为系统抽检而不是随机抽检。“抽检”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各种原材料、混合料和每个
监理工作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