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 食物经济与管理(1203Z3)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良好的合作精神;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练运用经济和管理理论、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方法解决食物经济、食品安全、粮食安全与政策等理论与实践问题;熟悉本学科发展前沿;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二、研究方向
1. 食物生产组织与管理 2. 食物流通与供应链管理 3. 食物经济与政策
三、学习年限
1. 学制3年。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能少于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能少于4年,最长不得超过7年。
2. 如已提前完成所规定的学业,且科研成果突出,经导师和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可申请提前毕业,但提前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提前毕业的科研成果要求:以华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博士生为第一作者在《华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所指的一级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人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论文2篇。
四、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
至少应修满12学分。每18学时对应1学分,每门理论课一般不超过3学分,实验课不限。
1. 公共必修课
①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学分,36学时) ② 博士生英语(Ⅰ) (2学分,36学时)
或博士生英语(Ⅱ) (2学分,36学时)(二选一) 2. 专业必修课
① 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 (2学分,36学时) ② 农林经济管理前沿专题 (2学分,36学时) 3. 选修课
在导师指导下可在全校范围内选修,具体课程请参照“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课程库”。
4. 补修课
以同等学力和跨一级学科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至少应补修该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3门。如果指定的课程已经在我校修过,可以按规定申请免修。补修课不计学分。
五、培养环节
博士研究生除了完成规定的最低应修课程学分外,必须完成以下培养环节。
1. 学术交流与文献阅读
① 参加学术活动8次以上;
② 在学院或一级学科范围内做学术报告2次; ③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次,并进行交流;
④ 开题论证前至少应阅读150篇研究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70%;至少应撰写6篇读书报告。每篇读书报告不少于2000字。
上述活动登记表、学术报告文稿、学术交流论文及读书报告,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学院备案。
2. 开题论证和综合考试
博士研究生在完成读书报告的基础上,最迟于第二学期进行论文选题和开题论证。论文选题必须与农林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相关。博士生综合考试和开题论证同步进行。
3. 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
① 学位论文工作量应不少于18个月;
② 预答辩必须在每年的3月15日、或9月15日以前完成; ③ 正式答辩必须在每年的5月15日、或者11月15日以前完成; ④ 其他事项按照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 科研成果要求
2011级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必须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建议授予学位前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A类期刊1篇,或者B类期刊2篇。A类期刊参照《华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所指的一级期刊;B类期刊是指被CSSCI 收录的期刊。其余年级博士生毕业要求科研成果参照学院相关规定。
以上论文必须以华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博士生第二作者,其中,至少有一篇是博士生为第一作者。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上述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要求以及培养环节要求,并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达到学科规定的科研成果要求方可授予博士学位;答辩未通过者,可以给予第二次答辩,如还不通过者,作结业处理;未达到培养环节要求的作肄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