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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等)也懂工程与市场,财务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如果不懂市场价格,就很难参与”工程量清单报价决策”,降低成本也就无从谈起;(3)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必须编制出准确、详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促使招标单位提高造价管理水平,对造价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4)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有效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使建筑市场的竞争更加有序。
(2)工程风险管理制度
在中国建立工程风险管理制度的核心,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招投标行为不规范、合同履约率低、拖欠工程款严重、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等),尽快建立起参照国际惯例并符合国情的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从总体上看,中国的工程风险管理水平仍十分落后,实行工程保险的范围极为有限,工程担保更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是工程风险管理的主要方法,可实现对工程风险的有效防御,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也是约束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发达国家,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各方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工程担保,或者没有购买相应的工程保险,几乎无法获得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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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险
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到的保险品种主要有职工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设计责任险、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和建筑(安装)工程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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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其中职工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于1997年就在上海、浙江、山东三个地区进行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试点工作,当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设计责任险当前已有北京、上海、河北、贵州、深圳、宁波、哈尔滨7个省市开展了设计责任保险试点,到 底基本上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该项保险制度。工程保险制度方面今后的一个趋势就是:推进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的建立——在 理论研究的基础上, 先行安排北京、天津、重庆、上海、兰州、成都、深圳、厦门、福州、大连、宁波、连云港11个城市试点, 逐步扩大试点, 根据情况全面实施(资料来源:中国建设报· .07.08)。建设部初步设想承建以下三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应为其施工的建设工程投工程质量保修保险:(一)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如办公楼;(二)关系社会公众安全的房屋建筑工程,如商场、体育馆、剧院、学校等;(三)各类商品住宅工程。以上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施工单位为其施工的工程投保工程质量保修保险,施工单位未投保工程质量保修保险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商品住宅不得销售,投保费用应在施工企业成本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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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担保
尽管当前深圳、云南、四川、辽宁、青岛、福建、广东等地已经开始试行工程担保制度,其中,深圳在地方立法中还对强制担保作出了相关规定,并已成为整顿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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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上在中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则处于一种刚刚起步的阶段,基本上还处于空白状况。
当前制约中国推行工程担保推进的主要障碍有:(1)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已出台的<担保法>和<保险法>缺乏针对工程建设特点的具体规定,在实践中仍难以操作;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虽已增加了有关工程担保的条款,但属于推荐性、没有法律强制力;(2)工程风险意识不强。工程担保作为一项新制度,在中国的工程界、金融界以及有关部门,仍对其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或是存有风险侥幸心理,或是认为会加大工程成本而得不偿失。国内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对于贷款的工程项目,也没有必须进行投保的要求;(3)担保市场尚未形成。工程担保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必须拥有相当数量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担保人,形成具有一定竞争的担保人市场。当前,国内的部分银行虽已开展了一些保函业务,但很不普及,保险公司按现行规定则不能从事担保业务。承包商之间的同业担保还没有开展起来。国家对设立专门的担保公司应具备那些条件、如何审批、承接业务有无限定以及如何实施有效监督等,尚无明确规定,担保公司也未能形成竞争机制;(4)工程担保的费用来源尚无明确规定。实行工程担保制度后,必须会增加工程成本,但当前国家有关部门还没有对如何解决其费用来源问题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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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以上几个在短时期内比较难以突破的障碍,短时期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有待时日,但这肯定是一个发展的趋势,国家建设部早在几年前就成立了一个专门的课题研究组,当前课题报告和实施意见已起草完成,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凡具备条件的地方都应该积极开展工程保险、担保的单项或综合试点。根据众多的资料表明:投标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及业主支付担保这三项担保形式可能最先推行。总之,以保险和工程担保为主要形式的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将在今后几年内逐步确立。 5、其它影响建筑业发展的环境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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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利好建筑业发展
去年以来,建设部门配合全国人大对<建筑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规避招标、肢解发包、任意压低价格和缩短工期、拖欠工程款等突出问题进行了处理。据建设部的资料, ,建设部门组织了27个检查组进行了3次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年共对92个案件进行了专案稽查。对9家特级、一级施工企业给予了停业整顿和降低资质等级处罚,吊销了277名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经过建筑执法检查,建筑市场秩序趋于规范,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工程质量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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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制度改革利好建筑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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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改审批为核准。对不是国家投资,但社会影响比较大的项目,特别是资源性项目,将原来的三次审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工报告)改为一次核准(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它项目实行项目征集制。这项制度的改革在利好房地产企业的同时也为建筑业发展迎来了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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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府投资利好建筑业发展
,政府投资规范方面将会更多地借鉴国外的做法,对政府投资项目采取委托制,委托给建设总公司承包和管理,根据合同对其进行考核,改变越是政府投资的项目浪费越大的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筹划政府投资条例的出台,理顺投资体制,保护企业的投资积极性。这将大大减少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风险,对建筑市场的规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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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规范利好建筑业发展
当前,国家发改委、银行总行和银监会正在酝酿投融资改革方案,旨在改进上市公司质量,规范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理顺了,资金会更多,企业投资更多,对建筑业会产生良性互动。特别是已经上市的建筑企业,资本市场的规范为其筹集到更多的资金,获取更广泛的投资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对即将上市的建筑企业提供了很好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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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价格上涨过快,建筑业企业压力加大
下半年以来,国内能源和主要原材料供应全面紧张,价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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