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法律法规及其序号 他要求清单 最新修订日 生效日/ 颁布部门 号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法规/标准编相关条款说明 适用部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件,确保安全生产。 主席令第70号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 各部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主席令第6号 各部门 法律法规及其序号 他要求清单 生效日/ 颁布部门 最新修订日 法规/标准编相关条款说明 号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适用部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主席令第65号 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各部门 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主席令第60号 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各车间部门 法律法规及其序号 他要求清单 生效日/ 颁布部门 最新修订日 法规/标准编相关条款说明 号 第十五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适用部门 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3.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344号 安环科、仓(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库、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各车间、 第二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应当定期检查。 第五十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11.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令第69号 事件的影响。 各车间、部门 法律法规及其序号 他要求清单 生效日/ 颁布部门 最新修订日 法规/标准编相关条款说明 号 适用部门 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第二十七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7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05..01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373号 各车间、设备科、安环科 第三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 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8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01.07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397号 许可证。 第十四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各车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