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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监理部工作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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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信实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监理部工作制度 2010年1月15日 目 录

一、监理部组织工作制度 二、监理规划编审制度 三、监理实施细则编审制度 四、施工监理交底制度 五、监理工地例会制度 六、图纸会审工作制度 七、工程变更审核制度 八、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制度 九、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十、工程分包资格审查制度

十一、施工测量成果复核制度 十二、材料构配件与设备检验制度 十三、工程检测监理见证制度 十四、作业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十五、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十六、监理平行检验制度 十七、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十八、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制度 十九、安全监理审核工作制度 二十、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二十一、施工进度控制工作制度 二十二、工程计量签证工作制度 二十三、监理日志工作制度 二十四、监理月报工作制度 二十五、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制度 二十六、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二十七、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二十八、监理部内部考核制度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监理部全员监理工作程序,明确工作内容,提高业务素质,内部管理有序,实现工作标准化,有效的进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公司工程监理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监理部组织工作制度

1、工程项目建设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公司主管经理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组建相适应的项目监理部,选定各职能监理人员。总监人选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其他监理人员向总监通报。

2、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行使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总监代表按有关规定行使总监的部分职责和权利;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或总监代表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某专业或某方面的监理工作;监理员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具体监理工作。

3、项目监理部必须认真执行监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议,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工作检查和指导。监理部工作和个人行为必须维护公司信誉和利益,监理部负责人按规定向公司汇报工程状况和监理工作情况。

4、项目监理部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等,对工程建设过程的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监理部应按规定和工作需要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状况和监理工作情况,并经常请示沟通保持密切联系。

5、工程监理实施期间,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批准签认;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变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建设单位同意签认。监理机构各级人员变更均应通知工程承包单位。 二、监理规划编审制度

1、监理规划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到工程正式开工前编写打印完成,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中基本构成内容:监理工作范围及目标;监理工作内容;监理

机构组织;监理工作程序;监理方案措施等。

2、监理规划以监理合同的工程总体为对象,其中各单位工程的监理目标和结构构造不同的应在工程项目概况内分列清楚。项目总监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主持人,由监理工程师编写的,经总监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3、监理规划要把握工程的客观规律,编制前要广泛收集大量的工程信息。其内容应具有针对性,表达方式格式化、标准化,利用文字表述、流程图和表格相结合的形式是采用的基本方法。文字要语言准确精炼,图表要清晰规范。

4、监理规划初稿完成后总监应进行初审,而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定。监理规划打印成文装订成册,由项目总监和监理单位总工分别签字,并加盖企业技术章。其份数视项目监理工作需要和资料存档要求而定。 三、监理实施细则编审制度

1、监理实施细则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编制依据:监理规划、规范标准、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专业特点等。应在相应专业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打印完成,并经总监批准,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

2、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目标分解;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等。细则内容按工程具体情况,做到详细具体、控制要点明确、技术措施可靠、具有可操作性。

3、监理实施细则应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在项目工程中结构和装修以及通用设备基本相同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编写成一个监理细则。其份数满足工作需要,并分发至施工项目部。 4、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细则应分土建、水暖、电气等专业分别编制;普通三等工程,且只有通用设备安装的,细则可将各专业合并编写。

5、项目工程有重大危险的另行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安全的检查方法。 四、施工监理交底制度

1、施工监理交底包括监理工作交底和监理技术交底,旨在将监理意图向施工管理者交代,为建设过程执行监理程序和减少偏差出现打下良好基础。监理工作交底内容据工程特点而定,并作为工程开工第一次例会的主要内容。 2、建设过程施工监理交底书的主要内容:监理机构岗位人员组成;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施工阶段工作要求;竣工验收程序;备案及注意事项。

3、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交底书的主要内容:监理机构安全监理职责;施工安全文件、证件报审;主要施工和机械报审与核查;施工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 五、监理工地例会制度

监理工地会议主要有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及专题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

工程正式开工前,监理部应提示业主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所有监理人员参加,施工项目部各职能负责人参加。监理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签字。 2、工地例会

施工阶段,总监或总监代表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主要施工期间应每周召开1次,针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事项总结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工程扫尾阶段,可根据需要延长例会周期。监理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签字。 3、专题会议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机构任一方认为有必要或出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重要的专题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由与会各方签字。

六、图纸会审工作制度

1、监理部收到施工图和图审文件后,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和相关文件进行细致查阅,记录疑点及差错等情况为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做好准备。

2、建设单位主持召开图纸会审会议,专业设计人员、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参加,随后形成图纸会审纪要,作为施工和监理依据的一部分。 七、工程变更审核制度

1、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有工程变更要求,应书面提出变更申请,经项目总监进行经济、技术分析后同有关单位协商处理。结构变更必须征得原设计单位意见,改变使用功能和增加工程造价的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2、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是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图纸修改,都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有关方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后,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方能生效予以实施。 八、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制度

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报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单位按合同工期要求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并将相关文件资料作为附件,向监理机构申请批准开工。监理工程师对报审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确认满足开工条件后,由总监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工程开工报审表附件: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现场专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上岗证复印件;试验室资格报审表及附件;测量仪器鉴定证书。 九、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编审工作。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公章后报监理机构审查;工程重要部位、使用新型材料、大型构件吊装、冬期施工等,以及工程有重大危险源的,应另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2、总监或总监代表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组织各专业监理过程初审,而后审查确认符合要求时在相应报审表上签署批准意见。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在报审表上签署不通过的结论和原因,退回原件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查。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重点内容:

(1)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程序符合规定,签字盖章齐全有效;

(2)项目管理机构的技术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3)工期计划和质量目标与施工承包合同相一致;

(4)施工方案和施工程序符合工程特点及施工工艺,满足设计要求; (5)质量保证和安全保证措施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

(6)施工执行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计划应满足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 (8)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应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十、工程分包资格审查制度

1、工程总承包单位拟选的分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向监理部报审。监理机构对分包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向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分包的范围和工程部位是否可进行分包,分包单位是否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 2、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近三年来分包单位承包工程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3、分包资格经监理机构审查后,认为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工程需要,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予以确认,报建设单位备案。如审查发现证件伪造不实,或不具备分包工程的能力,监理部签署不同意和原因的审查结论,分包单位不得进场施工。 十一、施工测量成果复核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进行复核测量,并见证复测工作;施工测量成果复核是在施工测量放线完成向监理部报验,监理工程师应实地复核性测量,确认无误后在报验单上签认。

1、民用建筑的测量复核:建筑物定位测量、各类基础施工测量、楼层轴线与标高测量、管道穿墙板的孔洞位置、建筑物垂直度检测、沉降变形观测等。

2、工业建筑的测量复核:厂房等建筑控制网测量、各类基础施工测量、柱模轴线与高程测量、结构安装定位与垂直度和标高检测、动力设备基础测量等。

3、管线工程的测量复核:管网或输电线路定位测量、地下管线施工检测、架空线路施工测量、给排水管道埋设检测、多管线交汇点高程检测等。 十二、材料构配件与设备检验制度

1、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与设备进场后,承包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试验报告。上述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批量提供,其中进场试验由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检。

2、材料应进场抽样试验时,除水泥可确认3天强度试验合格28天强度补报外,其它所有材料必须具有进场试验报告才能报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报验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实物进行检查验收,查验是否与报验文件相符,有无外观质量缺陷。根据查验结果在报审表上签署是否准用意见。

十三、工程检测监理见证制度

1、工程检测分为材料检验和工程检验两大类。强制性条文规定: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进场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制取。

2、材料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构件和试块在现场取样,并送至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工程检测见证,是指监理见证人员,对施工过程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测过程进行见证,对现场检测的关键环节进行旁站监督。工程检测有些项目即包括现场检查,也有取样后到试验室检测,需要检测取样的,同样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十四、作业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1、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监理部在工程施工阶段根据不同专业特点,监理人员每天对各部位施工巡视检查不少于一次,将易发生问题的作业作为重点。及时发现违章作业和不按图纸或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随时指出纠正,必要时下达监理通知督促整改。

2、施工过程主要检查作业人员、施工机械、工程材料、施工方法、工艺操作以及施工环境条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是否符合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出现隐患,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有不安全行为。

3、巡视检查是全方位的监理工作,包括对现场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检查,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检查,以及自然灾害等的检查。记录各种情况的检查结果作为监理日志主要组成部分。

十五、旁站监理工作的制度

1、旁站是指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盯班监督活动。监理工程师要

做好旁站工作安排,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如下: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在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和建筑材料等的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报验资料和实物外观质量;按规定对施工试验监督见证取样送检;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签认后存入监理资料。 2、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发现施工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施工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或出现严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确保工程不留隐患。 十六、监理平行检验制度

1、平行检验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平行检验分为:材料设备平行检验、工程实体平行检验。平行检验与工程检测监理见证综合形成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体系。

2、材料设备平行检验,是在检查施工所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试验均已合格的基础上,对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方面现场实物的检查;另外施工过程检查材料和设备质量是否同报验合格经批准使用的一致,使用前应进行再次检查。

3、工程实体平行检查,又分为外观检验和实测检验。外观检验应该全数检查,实测检验选择有代表性物件或部位进行抽检。监理机构按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进行抽检,平行检验获得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结论正确。

4、监理各类平行检验施工质检员和作业工长应参加,随时形成平行检验记录,使用公司统一制式记录表。当发现质量问题时,应按其程度下达监理通知和确定处理方案,并跟踪处理过程和复检验收。

十七、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称为质量事故。

1、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及时签署工程复工申报表。

2、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报送监理方和建设方。按质量事故分级组织成立调查组,监理工程师积极协助,制定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后,监理部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3、总监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文件整理归档。 十八、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制度

监理工程质量验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预验收。各类验收在施工自检合格,报送报验单和相关资料后进行。监理验收采用平行检验对实体质量检查,对工程资料进行核查。验收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指出,较重要的质量问题下达质量整改通知,经处理完善后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监理部重新组织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是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过程和见证点,普通工序由监理工程师检验,重要部位应有建设、设计人员共同检验签认,不经监理验收合格不得进行隐蔽施工。 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确认符合质量标准的在报验资料上签认。 分项工程验收在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将分项所含各检验批进行汇总,只要各检验批资

工程项目监理部工作制度3

河北科信实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监理部工作制度2010年1月15日目录一、监理部组织工作制度二、监理规划编审制度三、监理实施细则编审制度四、施工监理交底制度五、监理工地例会制度六、图纸会审工作制度七、工程变更审核制度八、工程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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