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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重点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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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重点课程建设

申 请 表

课程名称 法理学 课程性质(精品\\重点) 重点 建设层次(本\\专) (本\\专) 课程类型(基础\\公共\\专业) 基础 课程负责人 肖光辉 职称(学位) 副教授(博士) 所属系(部)(盖章) 法律系 填表日期2005年9月27 日

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

一. 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 课程面向专业 法学 法理学 学 分 9 总 学 时 90 课程类型 讲授课时 85 学科基础课 习题课时 5 实践课时 教学大纲特色 法理学是法律院校的主干课程之一。本大纲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大纲既考虑到了该学科的逻辑性,又注意到了通俗性。该学科覆盖面广,哲理性与逻辑性都较强,必须重点掌握。如果设置不当,就可能导致学生学习兴趣的乏味。因此,大纲注意对学生学习兴趣的拓展与学习兴趣的提高,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法律史、经济史、宗教史、社会史与文化史方面多做一些介绍。当然,我们也应该考虑本校的具体情况,在考虑掌握基础理论的同时,对法理的实践与具体运用方面适当多安排一些课时。 使用 教材 讲义 情况 教 材 名 称 法理学 作 者 张文显 1页

出版单位 高等教育 北京大学 4 已使用 几届 使用效果 良好 开展多媒体教学情况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开展双语 教学情况 二.课程建设申请负责人与主要合作者情况 姓 名 肖光辉 年 龄 1963 学 历 法学博士 职 称 副教授 专 业 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法理 法理学 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2003—2004全国外国法制史优秀论文2等奖2004—2005全国外国法制史优秀论文1等奖 张桂英 1963 法学博士 法学博士 法学博士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法学硕士 副教授 刘小楠 卢学英 胡荣恩 1973 1968 1969 副教授 讲师 讲师 法理学 法理学 法理学 占茂华 1968 讲师 法律史 李泽 1975 助教 法理学 三.课程建设目标、内容和意义(重点解决的教学问题,并写明其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计划中的作用和地位) 法理学是法学学科基础课,本科、专科都要开设。教学的目的是要求学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并能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法理学是所有法律院校的基础课程,也是一门比较难学的一门课程。我们在课程建设的目标上,必须围绕教学大纲,认真仔细地讲好每一章、每一节,在教学活动中注意区分本、专科的各自的特点,深入浅出,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的法学理论并能够运用其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法学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注意学生的兴趣与动向,积极加以引导,真正做到教与学的互动。法理学这门学科有较高的教学起点,它要求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哲学、史学与部门法学方面的基础,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的要求,适当增加这方面的内容,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 法理学的内容大体上包括法的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以及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等几个比较重要的方面。第一,从教学方面来看,本体论最为棘手,难度最大,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介绍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内涵,而且要求学生掌握法的现象、本质与特征,法的要素等方面的内容。概念要在理解中掌握,要理解这些问题又必须具备哲学、逻辑学方面的基础。抽象的理论2页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要用通俗的语言表达出来才能为学生所接受,因此在教学上不仅要求教师具有一定知识储备,而且要求思维清晰,赋予表达能力。第二,法的发展理论涉及法的起源、法律在各种社会形态中的发展,法系、法律的现代化、全球化、法律多元、法律移植问题。该部分内容要求学生掌握法律发展的基本理论。法律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向前发展的,它如何从野蛮走向现代的,其中有没有规律可寻,在法律全球化的过程中,如何解决本民族法的发展问题。第三,法律运行主要涉及法律在社会实践当中的运用问题。法律的创制、实施、法律监督、法律解释都包含在内。要建设法治国家,我们不仅要从程序上保持法的制定的合法与完备、而且应该将这些法律落实到社会实践当中,并对法律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第四,法律价值也是法理学课程教学中难度比较大的一个章节,法律与秩序、自由、正义的关系是法的价值的重要体现。但是,秩序、自由、正义本身就是比较抽象的概念,要理解这些概念对教师与学生都有一个比较高的要求。第五,法与其他社会现象,包括法与经济、政治、文化、宗教方面的内容。法律的影响与作用不仅受制于产生该法的经济基础,而且还受到上层建筑的其他方面的牵制,并与其他社会现象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内容是法理学的基本内容。从涉及的基本内容上看,法理学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学科。它不仅要求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哲学与文史方面的基础,还要具备一定的部门法基础。 教与学是两位一体的,教学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学生法学素质的培养,也决定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这里就涉及到教师的知识储备、教学理念与思维逻辑问题;反之,学生的整个文史方面的基础也决定了其学习的兴趣。这里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教与学必须互相配合,如何一个方面的缺陷都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法理学是一门法学基础课程,学好法理课有其重要的意义:一是为学好其他法律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对于培养法律理念与法律意识有重要的作用。三是能够运用基本的法学原理分析问题。最后法学还是一门方法论的学问,对于训练我们的法学思维将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到法律又是一门比较抽象的基础理论课程,而且一般是在第一学期进行授课,如果两者没有很好的配合,就有可能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及以后的学习进程,所以授课之前,一定要安排好各个环节。 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学的一些基本问题,如的法本质问题,封建社会的法、资本主义社会的法、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如何理解的问题,等等,将会作为法理学的一些基本问题重新加以探讨,法理学教材的编写体例也将有所改变。我们的课程将密切关注这些问题 。 (可另附页) 四.课程建设实施的计划 第一、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我们的教师平均年龄比较低(三十五点七),博士以上学位者已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硕士以上已经达到百分之一百,高级职称的平均年龄也只有三十九岁。高级职称的授课率达到了百分之一百。每位教师每年都有论文发表,有的还获得各种奖项。在师资的结构、授课与科研方面基本上已经达到学院规定的各项指标。在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创造条件积极让教师能够参加学术年会。 第二、组织编写统一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总结与辅导材料。在条件成熟时,本教研室将编写自己的教材。该教材应该难易结合、详略得当,尤其要有研究心得,反映学术前言问题。积极撰写课件,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在课件的基础上,每位教师还应该有自己的教学心得与自己的教案,在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发挥自己研究的专长,并积极交流各自的研究成果。 第三、积极开展教学方面的改革,打破原有的条块割据,实现资源的利用与融合。法理学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过程中,我们要探讨诸多既古老又现实的问题。要大胆探索,积极更新本学科、本课程的概念,调整原有结构、开展本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学术对话与学术讨论。但是,这些探索与改革的前提条件是需要教师积极调整知识结构、突破学科之间的狭隘心理,实行各学科之间的整合,将古今结合,中外融会、同时竟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将科研活动与教学改革活动结合起来。 第四、严格按照规定的大纲授课,授课要求生动活泼,有启发性与感染性,要求有一定的深度。我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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