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供电段轨道车辆大修验收标准及办法
一、验收组织机构
为确保大修车辆良好的进行验收工作,段成立大修车辆验收领导小组。
组 长:段长
付组长:主管轨道车检修副段长
组员:设备科长、设备科轨道车主管工程师、安全科长、安全科指导司机、检修车间有关人员、随车司机、段驻厂监修人员。
验收办公室设在设备科,负责验收组织及车辆大修日常事宜。 二、验收人员职责
1、驻厂监修人员参与车辆全过程修理,负责对车辆解体、检查、修理、总装、试验、修理工艺、标准、质量进行全面把关。协调联系解决修理过程的涉及段上的有关具体问题;
2、段验收小组负责对车辆大修的竣工验收和日常对重要部件的修理抽验。车辆大修竣工后由厂方首先组织自验,段接到厂方自验合格请求段验收的书面通知后,段24小时内组织验收组人员到达厂方,对车辆按照
本文第六项《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验收存在的问题验收小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厂方要立即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共同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大修厂护送验收合格的大修车辆到车辆所在地交付使用;
3、段验收组人员要负责路试验收把关,对车体外观、整体性能、大修资料等进行检查验收。 三、对车辆大修的总体要求
1、对车辆各部进行全面解体检查,更换或修复全部磨损零部件,全面恢复轨道车各项性能;
2、总成解体后,所有零部件应彻底清除油垢、积炭、结胶、水垢,并进行除锈工作,预润滑轴承,清洁和疏通各类油管、水管、风管;
3、对整修后的曲轴、传动轴必须进行静平衡或动平衡试验,对有密封要求的零部件如气缸体、气缸盖和散热器应进行水压试验,并有试验记录;
4、对曲轴连杆、凸轮轴、大钩应进行磁粉探伤检查,对不合格的零部件应进行更换,并有探伤报告;
5、主要零件的配合间隙应达到出厂标准,按要求进行检测并详细记录尺寸;
6、各部连接件均应装配齐全,锁紧可靠;
7、所有空气制动件按规定进行检修和校验合格,对车轴进行探伤检
查,并有校验记录和探伤报告;
8、各零部件均应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9、作业车液压系统应进行彻底清洗,更换所有密封件,对液压油进行全部更换;
10、对车辆枕簧疲劳变形情况进行检测,对变形超限的枕簧进行更换;
11、对随车发电机进行检修,保证输出功率符合规定,满足使用要求;
12、对变速箱、换向箱、车轴齿轮箱、离合器进行解体检查,修复或更换磨损超限的零部件,并清洗更换润滑油;
13、检查作业平台升降油缸,对拉伤、磨损超限的进行修复或更换; 14、对电路系统进行检查,对老化部分进行更换,并重新布线; 15、散热器进行清洗除垢;
16、校验高压油泵,并达到使用要求; 13、车体外观应进行喷漆保养。 四、修后车辆基本标准
1、发动机起动正常,并应无异响,在高、中、低速运转均匀,排气正常。传动系统变速箱、换向箱无异响、不漏油;换档换向操纵灵活、可靠;车轴齿轮箱不抖动、无异响、不漏油;传动轴转到灵活无卡滞,起动及行驶时无振动、无杂音;油路畅通,各部温升不超过40度;离合器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