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全套设计图纸4套(均需装订成册)
8、施工图联审所需的其他材料(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审查表原件2份;外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济承接业务单项注册证复印件1份;加层、改造工程的房屋鉴定报告原件1份;消防设计图纸光盘1套)
9、建设项目停车位审查表(3份)
注:以上审查材料,施工图纸(2套)、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原件、加层、改造工程的房屋鉴定报告原件和勘察报告返申请人,其余留各联审部门存档
(二)审批程序
技术性审查(审查合格书)(审查机构) 审查任务的委托(委托审查合同)(建设单位) 政策性审查(政策性审查意见书)(市建委) 施工图受理(一门受理) (审图办)
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申报资料:
1、用地预审申请报告(1份) 2、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1份)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1份) 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上级有要求的,1份) 6、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上级有要求的,1份)7、建设项目有污染的,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份)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三)办事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处
(四)办事程序:
1、受理预审申请 2、审查资料 3、现场勘察 4、会审
5、拟订预审报告初稿 6、局领导审批 7、提交预审报告
(五)审批时限:
12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时间)
(六)收费标准:
无
(七)收费依据:
无
六、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一)申报资料:
1、用地申请报告(原件1份) 2、当年计划立项(原件1份)
3、规划定点意见(时间不超过半年,原件4、规划定点图纸(原件1份)
1份) 5、勘测定界成果(原件1份) 6、用地单位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办事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处
(四)办事程序:
1、受理申请 2、提出规划意见
3、转相关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五)审批时限:
规划处提出规划意见5个工作日,用地手续时限按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
无
(七)收费依据:
无
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申请
2、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周围情况地理图
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概况资料) 4、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立项批文
5、市规划局对建设项目拟选位置的土地规划功能意见(规划区内)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10、《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1、《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2、《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1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14、《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三)办事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