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设备制作与安装
第一章 基础知识
第一节 、石油化工工业设备分类
石油化工设备是生产工具,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从工厂的生产过程来看,凡是由制造厂单独制造或施工企业现场制造,在生产工艺中能够独立完成工艺生产操作,其本身价值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机器、炼塔、储罐、加热炉等均称之为设备。石油化工生产过程就是运用这些设备的不同组合,在特定的工艺条件下,介质经过加热、冷却、吸收、蒸馏、结晶、干燥、分离、加压、反应、存储、和运输等过程生产出社会所需要的各种油类产品和化工产品。
设备按其定型程度,可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指的是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定型生产的产品。生产厂根据国家产品标准批量生产,并按照生产成本、利润和税金及其经营管理状况,制定统一的出厂价格,备有“样本”或产品说明书,供使用单位查阅和选用。这类设备不仅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同样也适用其他工业部门的设备如抽油机、泵、风机、压缩机、电动机等,这类设备又称为:定型设备、机械设备、机动设备、通用设备,在石油化工企业中通常习惯称为“动设备”,即配有驱动装置在生产中处于运转状态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指的是国家尚没定型,制造厂尚不能批量生产,使用单位不能直接通过市场采购得到设备。非标设备的购置是由使用企业提供图纸,然后委托制造厂或施工企业加工制造。这类设备国家没有统一价格,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定额标准、企业标准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价格。这些设备的价格确定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由企业的供应部门到机械厂直接订制的可以按图纸要求整体制作完成,运到施工现场进行吊装就位的设备如小型容器、反应器、换热器等,其价格由双方签定合同确定;第二种:是由于运输原因,制造厂只能分片、分段交货的设备,如直径大于3.8m的塔、球罐等设备,这些设备构造较复杂,制造精度要求高,技术含量大。
分片、分段运到现场,一般均由施工企业继续制造完成。因此组对后的整体设备价格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制造厂制作价格加上运杂费,另一部分为现场组对、理化检验、试压等发生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是由工程造价人员根据有关资料和定额、标准计算。第三种:是设备制造工艺比较简单、体积又庞大的设备如气柜、各种大型储罐等,这类设备制造均由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制作加工完成,其价格由工程造价人员根据有关资料和定额、标准计算。
非标准设备又称为非定型设备或工艺设备。这类设备在生产操作过程中无须动力带动,安装后处于静止状态,因此又称为静置设备或静止设备,企业中常称为“静设备”。
按国家统计局统计规定,按其是否需要安装划分为需要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
需要安装的设备:指的是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件组合装配起来,固定安装在设备基础上或构筑物支架上才能生产运行的设备如加热炉、换热器、反应器、塔等设备。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指的是不须固定位置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如电焊机、试压泵、消防车等。
设备购置费一般占建设投资的25%--40%,占工程费用投资的36%--55%。设备安装费一般占建设投资的20%--30%,占工程费用投资的30%--45%。
第二节 、石油化工设备制作、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
一、国家定额也称“全统定额”。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0年3月17日,以建标[2000]60号文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十二册,其中适用于设备的有: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GYD-201-2000)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GYD-2005-2000)。各地区依据“全统定额”编制地区单位估价表供工程所在地计算设备安装与制造工程造价。
二、“专业定额”。石油企业使用的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