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级湿地
进水
II 级湿地
III 级湿地
出水 图2 多级湿地消纳系统 跌水坎
5)前段湿地种植绿狐尾藻,后端湿地可种植水芹菜、西洋菜、空心菜等经济作物,末端湿地可养鱼和种植莲藕等作物。
5.1.6 正常运行条件下,湿地中绿狐尾藻的覆盖度要达到70%以上。
5.2 生态风险与控制
5.2.1 严格控制绿狐尾藻种苗自主扩散,应在专利使用授权单位的监控下使用。 5.2.2 种植区域应严格控制在专利使用授权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之内。
6 检测和过程控制
6.1 应按国家现行的排放标准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检测仪表和控制系统。 6.2 对工程系统的进出水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主要包括流量、水位、DO、pH值、CODcr、氨氮、硝酸盐、总磷等,其应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6.3 所有监测仪器应符合HJ/T15、HJ/T 96、HJ/T 101、HJ/T 103、HJ/T 377中的有关规定。
6.4 出水口污染物浓度需参照GB18918排放标准。
7 运行与维护
7.1 一般工程设施规定
7.1.1 工程的运行应符合CJJ 60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7.1.2 运行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运行人员应具备国家有关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合格证书。
7.1.3 工程在运行前应制定运行记录、定期巡视、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7.1.4 工艺设施和主要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稳定可靠运行。
7.1.5 工艺流程图、操作和维护规程等应示于明显部位,运行人员应按规程进行系统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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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7.1.6 应定期检查富营养化水体工程范围内不同位置水质,并定期对检测仪器、仪表进行校验。
7.1.7 应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报请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7.2 工程管理与维护
7.2.1 水位调节
根据暴雨、洪水、干旱等各种极限情况,配合当地水利部门进行水位调节,保护工程范围内的水生植物的稳定生长。 7.2.2 前端调节和生物基质池
1)定时检查前端调节和生物基质池工程的防渗功能,防止二次污染发生。 2)前端调节和生物基质池需每4-5个月补充一次稻草。 3)当前端调节和生物基质池发生淤积时,应当及时清淤。 7.2.3 植物的管理维护措施
1)在狐尾藻种苗生长初期,应定期观察以确保种苗的密度和良性生长。
2)根据绿狐尾藻和水生护岸植物的生长情况,进行缺苗补种、杂草清除、适时收割以及控制病虫害等管理,不宜使用除草剂、杀虫剂等。
3)生态沟渠和湿地正常运行后,每1-2个月收割水生植物一次,收割后水生植物可作物动物饲料或绿肥。
7.3 生态沟渠/湿地低温环境运行注意事项
7.3.1 低温环境下绿狐尾藻生长缓慢,影响设施污水处理能力,因此应严格集水区污染源的污水排放。
7.3.2 定期做绿狐尾藻低温净化能力测试,掌握绿狐尾藻生态湿地的的运行效果。
8 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
8.1 在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劳动安全和卫生可参照GB/T12801的有关规定。 8.2 工程建成运行的同时,应保证安全和卫生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8.3 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和经常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9 环境保护验收
工程的环境保护验收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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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设施性能
9.1.1 在试运行期间应对其进行性能试验,性能试验报告应作为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内容。
9.1.2 性能试验包括:功能试验、技术性能试验、设备和材料试验。技术性试验包括:污染物去除率和绿狐尾藻收割频率等。
9.2 工程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
9.2.1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文件; 9.2.2 富营养化水体中污染物环境监测报告; 9.2.3 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
9.2.4 主要试验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和试验记录; 9.2.5 试运行期间污染物连续监测报告;
9.2.6 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行。
10 技术应用范围
10.1 适用我国南方热带或亚热带地区应用,暂时不适用于北方地区。
10.2 在华北地区,如能采样温室大棚方式,保证绿狐尾藻安全越冬,也可适应本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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