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1. 计提应付利息的处理
欧阳光明(2021.03.07)
借:利息支出——按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贷:应付利息——××单位按期利息户 1)计算单位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按期存款利息支出户(已提)
利息支出——按期存款利息支出户(未提) 贷:吸收存款——××单位按期利息户
支付本金时:
借:吸收存款——××单位按期存款户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
2)个人
储户若要求取出全部存款且无意保存账号时,应予销户。储户应根据存折上的最后余额填写取款凭条,除按一般支取手续规画外,经办人员还应计算出利息和按规定代扣的储蓄利息所得税。通过“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科目。会计分录为: 计算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活期利息(已提)
利息支出——活期利息(未提)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与单位存款的区别)
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户(税后利息)
支付本息时:
借:吸收存款 ——××活期储蓄存款户
贷:库存现金 (本利和) 借:应收利息(合同利率)
贷:利息收入(实际利率)
借记或贷:存款—利息调整
2. 银行为客户规画贴现
1)借:贴现资产——贴现——面值
贷: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户(实际支付金额)
(或寄存中央银行款项)
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差额)
2)银行为其他金融机构规画转贴现
借:贴现资产——转贴现——面值(票面金额) 贷:寄存中央银行款项(实际支付金额)(资产)
贴现资产——转贴现——利息调整(差额)
资产欠债表日,应依照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计账: 借:贴现资产
——贴现——利息调整 ——转贴现——利息调整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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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利息收入
如果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利率差别很小的,也可以采取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 贴现欠债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规画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
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金融机构,辨别“面值”、“利息调整”进行明细核算。
贴现欠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寄存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欠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利息用度,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三)贴现票据到期,应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寄存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利息支出”科目。存在利息调整的,也应同时结转。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应企业规画的转贴现等业务融入的资金。 转贴现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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