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市区电鱼等非法捕捞活动综合治理力度,切实保护渔业资源,扎实推进“生态名城”建设,现就全市组织开展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名城”为目标,全面落实《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省渔业管理条例》,突出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大、社会反响强烈的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强化综合执法,推进标本兼治,切实做到行动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祥泰之州”做出贡献。
二、整治时间和目标
(一)整治时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整治重点:集中力量对我市范围内电鱼、无证捕捞、制造和销售电鱼器械等非法捕捞作业活动进行重点打击。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农委法规、监察、渔政等处室站负责人和各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将“打非”责任落实到各市区其渔业主管部门,层层落实目标管理和考核,要将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工作纳入到对基层系统工作综合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要继续深入宣传市农业委员会、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电力捕鱼违法行为的通告》,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宣传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情况,对非法捕捞活动予以曝光,扩大社会影响。要通过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人人打非、个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综合治理
1、渔政机构全力以赴。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市区渔政机构集中人员、集中力量,积极主动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组建巡查联队,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捕捞行为。各地要认真做好调查和摸底工作,掌握本地区电鱼等非法捕捞作业的重点水域、船只数量和活动规律,有的放矢实施专项治理行动。
2、打击制造、销售电鱼工具。各市区渔政机构要对本地区违法制造、销售电鱼器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摸底,一旦发现查实,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迅速从严查处。 3、加强与12345.政风行风热线和公安110联动。充分发挥公安系统反映快速的优势,接到群众举报后,通过公安110联动水警、辖区公安派出所,迅速查扣非法捕捞嫌疑人及工具,并协助渔政部门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在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查处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二)强化执法安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 (三)及时交流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加强信息沟通,通力合作。要注意总结经验,关注和分析研究专项行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专项行动期间,每个市(区)渔政机构上报市工作信息不少于6条。 行动结束后,请各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填好“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于10月25日前报市渔政监督支队。市农委将根据各地的组织实施情况,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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