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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 劳动合同的签定
1、我公司所有劳动合同由人事行政部代表公司与劳动者签定,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受公司委托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司人事专用章。但下款规定的例外。
2、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劳动者签定,公司总经理任受法人委托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除本条1、2款规定以外的任何部门(公司)和人员不得与劳动者签定带有劳动合同性质的协议、合同等。
第二条 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所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保存的一份,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但下款规定的除外。
2、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保存的一份,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代表保管。
3、劳动合同最低保存年限为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的3周年。 第三条 劳动合同借阅
1、公司所有职工不得借阅公司保管的、与自己平级(含上级)职工的劳动合同。
2、部门负责人如需借阅其下属的劳动合同,总经理签字后,到公司劳动合同保管部门办理。
3、部门经理借阅其下属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保管部门只能提供与原件无异的复印件,阅后要及时交回劳动合同保管部门。
第四条 其他
1、劳动合同到期、变更、解除按国家(地方)法规结合本办法的原则办理。 2、职工领到签订完成的劳动合同后,应在劳动合同领取签收表上签字,劳动合同保管部门应将签收表与劳动合同一起保管。
三、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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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我公司职工离职手续一律由人事行政部办理,任何部门不得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擅自向在职职工下达书面开除、解聘、终止劳动关系等文件。
第二条 各部门如有发现不再适合我公司的职工,需提前将不适合的人员名单书面报交人事行政部,并安排好工作交接准备工作。人事行政部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出具解除方案,然后会同用人部门进行解除。
第三条 公司所有用工单位职工无故脱岗2日以上,其所在部门务必将情况在其脱岗的第3日下午16点之前上报人事行政部。逾期不报,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直接主管领导承担。
第四条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但尚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被限制自由次日下午16点之前上报人事行政部。逾期不报,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直接主管领导承担。
第五条 职工主动辞职,需填写辞职申请,获得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导致有关待遇不能享受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条 自动离职者,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所有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的员工,均与其签订《离职协议书》。 第九条 离职职工在离职之日未清算的工资与应得补助等,在离职之日最近的工资发放日与公司工资一起发放。
四、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 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的正式工作时间:夏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上款规定的夏季计算日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计算日期为: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3、考勤时分以考勤设备显示为准。
4、在工地现场和售楼处工作的职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时间自主安排。
第二条 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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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勤实行指纹签到制度。
2、员工应在上班之前、下班之后签到,迟到10分钟内算迟到,超过10分钟算旷工。
3、考勤登记由前台负责,遇特殊情况者不能前来签到的需填写考勤说明卡,并于24小时内交前台处理。
第三条 请假
1、所有人员请假均需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并附缴有关证明材料呈请核准,逐级上报为原则,报请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离岗,签批后的请假条必须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2、公伤假、病假、丧假不能事前请假者,得于当天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告知主管领导,并于次日(或假程期内)补办。
3、请假的最小申请单位:除特别休假,丧假以半日计。婚假、产假以一日计外,其余均以半日为单位。
4、未办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已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或虚报假种者,均以旷工论。
第四条 请假签批权限
1、部门负责人请假:需报总经理签批。 2、一般人员请假:
(1)二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批
(3)二天以上:部门负责人签批后,由总经理审批。(工程人员还需主管副总审核)
第五条 请假的种类及其假期和待遇规定(下表中的薪资指基本工资部分)
假种 事假 给假时间 请假原因 应交材料 假期待遇 无薪 本公司工龄满二年者按80%计发工资, 满一年者按70%计发工资, 一年年以下的职工按60%计发工资 说明 1、诊断书和发票抬头需为员工本人姓名; 2、病假手续不全者以事假处理; 3、未住院病假或住院病假逾期未能销假者,以事假论 每月不超过4天,因有要事须本全年不超过14天 人处理 病假 未住全年三十日内 院不得连续超过一住年;未住院病假与院住院病假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社保定点医院出因普通伤病必具的诊断书、病须治疗及休养 历卡,或社保定点药店开的发票 社保定点医院或因患病须长期区级以上医院开住院治疗或疗具的住院证明及养 病情诊断书 - 本资料来自 www.m448.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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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1、一般为三天 2、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者)婚假为21天 三天 本人结婚 (初婚) 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结婚登记证书 1、须一次申请用完,不能分段使用; 全额支付薪资 2、配偶在外地的可酌情增加路程假,但路费不予报销 1、丧假可分次申请,但应于亲属丧亡之全额支付薪资 日起一百日内请完; 2、外地奔丧可酌情增计路程假 丧假 二天 一天 90天(晚育者再增加90天) 42天 父母、配偶、养(继)父母、有关部门开具的子女丧亡 (外)祖父母、证件或除户籍复岳父母、公婆 印件 兄弟、姐妹 本人结婚证、准本人分娩前后 生证、出生证明及住院证明 妊娠120天以医师诊断书及证上流产或死产 明 妊娠90天-120医师诊断书及证天流产或死产 明 产假 15天-30天 1、产假须一次连续申请 全额支付薪资 2、妊娠不足90天之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 注:女方晚婚生育或者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给予其配偶30天护理假。 公伤假 公假 年假 备注:1、请假期间如遇例、休假日时,该例休假日应并于请假期间内 2、员工如符合特别休假条件而未休假,可在第二年上半年给予补休假。若还不能得以休假,则休假作自动放弃论,不再计入下一年的年休假中。 第六条 处罚
1、(1)迟到、早退十分钟内,每次扣罚工资30元,超出刷卡时间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2)连续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1天处理;
(3)旷工半天扣罚100元,旷工1天扣罚200元,连续旷工二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达三日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请事假者,按其实际请假天数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 奖励
每月出满勤者,可享受100元全勤奖。
因执行公务所受伤报告及医生发生之伤害,所需日数 诊断书及出具的并以有关劳保病假证明 规定为依据 有关国家、地所需日数 缴齐有关证明 方和公司规定 按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全额支付薪资 全额支付薪资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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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惩办法
第一条 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经人事行政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奖励,其奖励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3、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其他专业证书者。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7、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8、具有其他功绩,人事行政部评定应给予奖励者。
第三条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人事行政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警告处分,直至除名:
1、违反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
3、办理公司相关事项时向对方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分利益者。
4、各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行为,不及时向公司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5、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6、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7、工作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8、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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