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动力设备部门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一、机械设备的验收制度
1、大型机械装拆,必须持有行业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上岗,安装完毕后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报送市安全监督站备案登记后方能使用。
2、钢管脚手架搭设前施工员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作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交底签字后,方可搭设。每搭设3步架子,须做一次书面验收单,符合要求后,挂上验收合格牌,脚手架方可使用。
3、施工现场的漏电开关,专业电工要经常性进行检测验收,并做好书面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合格单,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二、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1、施工现场及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及安全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准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应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
机和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报送市安全监督站备案登记后方能使用。
3、大型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等技术性能复杂的机械设备,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安装作业。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建立机长负责的专业机组。
4、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起重机、桩机露天作业。吊具和索具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应设专职指挥工,采用国家标准信号进行指挥。高层建筑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应设置有效的通信联络信号。施工设备易发生故障,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应配置报警装置。
5、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当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检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6、施工现场应具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所需的道路、场地、机棚以及供水、供电、排水等条件,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做好冬季和台讯期间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汛期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保养。
三、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⑴ 安装拆卸合同;
⑵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⑶ 安装验收资料; ⑷ 检测资料;
⑸ 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1、使用机械设备做好定机定人,任何职工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罚款10~50元/次,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2、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反映“调整、润滑、坚固、清洁、防腐”十字作业状况。
3、任何机械不准超负荷运行、作业,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4、项目部负责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反映安全操作和保养规程的执行情况,对机械保养有一定成绩的职工进行一定的表扬奖励。
5、机械出现故障应立即由机修人员进行检修,机修人员要及时对出现故障的机械进行修理,绝对不允许机械带病作业。
6、严格按机械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7、责任分工
⑴ 使用后的机械设备交回时,由物资设备部维修车间检验员填写“机械设备入库验收单”,与使用方设备员共同签字认可,验证设备除正常磨损外,是否有总成及零配件,仪表、附件等缺损,以便分清责任。
⑵ 从工地交回的机械设备,由维修车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再次投入使用时运转正常。
⑶ 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确定修理类别并填写《施工设备维修
保养记录》,其正常费用摊入项目成本。由于违反设备维修保养规程,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坏,其修理费用由使用方承担。
⑷ 凡是已出库投入工地使用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工负责,经常性修理由使用单位的设备员及机修班负责。
⑸ 维修后的设备出库时,由物资设备部与使用方共同签字认可,并填写《施工设备、机具器材需用表》,不合格设备不准出库使用。
⑹ 设备出库后,日常保养及经常性修理等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遇有无力维修保养项目,可委托物资设备部维修车间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8、修理类别及方法
⑴ 大修:机械设备的大修间隔只有一个参考依据,是否需要大修主要看其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大修技术条款来确定。需大中修的要填写《施工设备大中修计划》报物资设备部审批。
① 机械设备需大修的技术条件如下: 1) 发动机
a. 动力性能显著下降(一般降低20%以上)
b. 有严重烧机油现象(机油消费量超过定额1倍以上) c. 发动机走热后,气缸压力过低(达不到标准的60%) 2) 机械部分
a. 传动机构的主要零件达到极限磨损程度,使机械设备在运转达中有偏摆、异响或撞击抖动现象。
b. 转向操纵机构磨损,间隙过大,操纵失灵。 c. 变速箱齿轮轴磨损严重换档困难或经常跳档。 d. 机架主体严重变形或开裂。 e. 行走机构磨损严重,无法正常工作。
f. 制动机械磨损严重,操作失灵,制动能力下降或失效,无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