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建质安[2005]121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02.03 【实施日期】2005.0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安[2005]12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必要资金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五年二月三日 1 / 2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系指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以直接工程费合计为基数乘以相应系数计算确定的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改善所必须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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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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