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10、调出人员应归还所借的图书、期刊、资料(发给个人的手册、规范等工具书除外),遗失赔偿同“9”。
11、外单位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可供查阅图书、期刊、资料,但一律不外借。 12、其它特殊情况,由技术管理部门领导研究处理。
第七章 外出学习调研管理
一、外出学习
设计工作是专业性比较强的技术性工作。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建设单位对设计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 ,设计人员必须不断地学习,其中,外出学习必不可少。
1、外出学习由总工室根据各室、部生产情况和学习地点、学习内容情况以及个人外出学习情况统一安排。、
2、学习人员在外出学习期间,必须认真学习,不得随意旷课。
3、学习回来后,学员应将所学内容及学习资料介绍给未参加学习的同事,必要时,总师室将安排学员在院内讲课。
二、 外出调研
1、工程设计外出考察,是设计人员深入实际调研学习,吸取经验,精心设计、提高质量的重要措施。但首先要考虑充分利用院里已有的图书资料和成果,以节约人力和开支。确需外出调研项目,必须有针对性和目的性,充分发挥外出调研的工作效益,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一人学习,多人受益。
2、调研前段由工程主持人编写调研提纲,明确调研目的和任务,填写《外出调研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外出调研。
3、外出调研工作结束回院后,应针对调研提纲及时写出调研汇报材料,具体说明解决了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没有解决,对设计工作的影响程度,下步打算等,送原批准部门核批。
4、外出调研成果及文件资料交院总工室作出统一安排,确定是否在院或室技术交流会上交流。
5、需外出调研项目,由工程主持人提出意见,室主任审查,院长(总工或副总工)批准,报集团公司审批。室、部自费项目由室、部主任批准,院长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