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建筑

2、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分子项、专业编制,不应采取几个子项,几个专业并出修改设计的办法。

3、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分专业统一编定图号,不应有重号、漏号。 4、变更内容中涉及其它专业时,应有关专业进行会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经审核签字,院长或室主任批准,并加盖“设计变更专用章”和签收人签字后,方可发出。

6、如因施工紧迫必须在现场立即处理时,也应于返院后补办手续。

7、施工交底、会审记录和施工单位的技术核定单,由设计人、审核人按专业审阅签字。 8、修改设计通知、施工交底、会审记录,施工单位的技术核定单,均须归档。9、设计修改(补充)图应按施工图校审程序签字出图。修改(补充)图仍按院统一图签,仅在图号栏内按“ ×”或“ 补”编号 。如果修改图已全部表明原设计图的内容和技术要求时,可将原图作废。

10、原图作废,需由工程主持人提出书面意见,经室主任或主任工程师批准,二级及以上工程尚应经审定人批准,在原底图上加盖“作废”图章,保存备查。

四、质量事故管理办法

1、凡设计项目因设计质量低劣或错误,造成不能施工,或在施工中引起返工、浪费、伤亡,或影响用户正常使用者,均属质量事故。

2、设计项目发生设计质量事故的当事人应于事故发生(发现)当日填写《质量事故申报表》,逐级报送,逾期三日不报者,作隐匿事故处理,私自修改出图者加重处理。凡重大设计质量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质量事故的处理,按其等级和当事人的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扣发奖金,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置(质量事故划分标准及处理办法另行规定)。

4、质量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事故的处理工作,若因当事人不积极处理造成工程出现新的损失者,要从严予以处理。

附:设计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建筑

设计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设计严重错误而造成建筑物不能合理使用,投资浪费,不安全等质量问题,并已造成严重后果者。设计质量事故分为三级。

(一)一般质量事故

1、建筑平面不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或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影响正常使用,但经设计人员稍加修改,即能正常使用者。

2、因结构设计的疏忽,造成次要构件局部裂缝损坏,但采取措施后即可安全使用者。 3、因设计中各工种配合不好,造成房屋使用不便者。 (二)、较大质量事故

1、建筑平面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违反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影响正常投产使用,而造成经济损失者。

2、因结构设计疏忽,计算错误或构造不合理导致主要构件裂缝损坏,由此而造成经济损失者。

3、由于图纸严重短缺,质量低劣,造成施工错误,而需新返工,造成经济损失者。 4、暖通、空调由于冷热负荷计算参数选用不当或错误,造成设备选型过小而达不到设计要求者。

5、由于暖通、空调设计系统的选择不合理,造成系统不冷或不热,并有较大返工或损失者。

6、由于供电系统选择不合理,或保护系统不完善,而造成不能按设计要求供电或造成设备损坏者。

7、由于无地质勘察报告,无总平面图,地基基础设计不当,而造成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构件开裂,房屋倾斜,需进行加固、纠偏者。

(三)、重大质量事故

1、建筑设计不符合防火规范,在火灾事故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严重损失者。 2、由于建筑构造不合理,装修脱落,造成人身伤亡者。

3、由于结构设计错误,房屋倒塌,造成人身伤亡者,或致使该建筑成为危房不能使用者。

4、由于设计考虑不周,消防系统功能不完善,在发生火灾时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者。

建筑

5、由于设计考虑不周,设备选型错误,附件布置不当或关键附件漏缺而造成人身伤亡者。

(四)、下列质量问题不应列入事故

6、规范规程中尚未明确规定或有争议的问题,并在造成质量事故后,能设法补救者。 7、 由于一些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按设计程序办事,而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 设计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发生设计质量事故后,院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了解事故过程,分析原因,采取有效补救措施,认真总结,从中吸取教训,提高今后设计质量,对有关当事人,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理。

1、凡重大设计质量事故,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按规定扣除奖金,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凡属较大设计质量事故,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按规定扣除部分奖金,并给予行政处分。

3、凡属一般设计质量事故,对当事人按规定扣除奖金。

第六章 技术资料管理

一、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一)设计资料存档

1、各设计人,在出工程施工图的同时,项目负责人应将工程设计合同、相关批文、工程勘察报告、各专业计算书、校审记录、施工图底图及计算书、施工图的电子文档存档。

2、遇特殊情况,工程资料不能及时存档时,可酌情考虑推迟,但推迟时间仅为出图后十个工作日。

3、资料管理人员应为资料存档人员提供热情服务,及时存档,将需要存档的资料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精心保管。

(二)存档资料的调阅和图纸加晒

1、存档资料调阅仅限于本院职工且与工作有直接关系,查阅资料时不得将资料带出资料室;外单位人员需查阅资料时,必须由本院职工带领按资料保存年限付相应的保管费后方可查阅。

建筑

2、建设单位需加晒图纸时,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由本院职工带领,到总工室填写晒图单并付费,由总工室安排人员到资料室申请调图,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总工室的调图单调出底图,在图纸加晒后48小时内如数向资料室归还所调底图。

3、所有存档资料,除院长、总工批示外,任何人不得调出资料室。 (三)设计知识产权保护

1、设计文件是公司广大职工个人辛勤劳动的成果,也是公司全体人员的成果,其所有权属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因此,公司的设计文件除与公司有相应设计合同的建设单位可以获得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获取。

2、公司工程设计参与人员有权利也有义务保护好个人的、单位的设计资料,包括在个人电脑里的电子文件及相关信息。

3、对于出卖或赠送公司设计成果的任何个人或团体,已经查实,公司将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科学技术资料管理 (一)科技资料的收集交流

1、对院内外建立科技资料网络关系,沟通科技交流。建立科技图书、规范资料和通用(标准)图集的订购等渠道,办理资料交流及订购工作。

2、积极参加院内外科技活动,学术会议,以便及时了解新技术,掌握科技动态。 3、外单位寄给公司的技术资料,全部由总工室统一归口拆封,登记、整编后提供使用。 4、公司设计人员因设计需要,要求购买的技术资料(图书)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总工室同意后,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统一购买。

5、设计人员外出调研及参加学术会议,需购买的技术资料(图书)应事先与总工室联系,避免重复,造成浪费。回院后应将带回资料(不论是购买还是赠送的)全部交资料室,供全院人员使用。

6、公司对外交流的技术资料,由资料室统一对外交流。 (二)科技资料、图书采购与供应

1、图书、资料由资料室专职人员负责统一采购,其他任何人(包括资料其他同志在内)都不得在未经采购人员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购买任何图书资料,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2、凡零星采购金额在贰佰元以下的,采购人可根据生产需要决定选购;贰佰元以上的需经领导同意后,再办理采购。

建筑

3、购回的图书、资料(图集)、期刊等需先经管理人员验收入库签字,再办理报销手续(经领导签批报销)。

4、凡预订图书、资料,需事先征求专业室队的意见,汇总后,经领导审批预订。 5、参加各类业余学习、考试人员的书籍、教材等,全部自购,费用自理。 6、对公司内设计室、部及个人使用的图书资料的供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国家正式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细则、规定,原则上按专业,人手一册配置,凡不属公司专业范围,但有时也要查阅参考的规范、规程等,按有关专业的实际需要情况,每室、队1-2本订购供应。

(2)国家和省标准图集,按使用频繁程度分发,一般工程都要采用的图集,原则上按专业对口,人手一册订购供应,其它图集,按室发放1-2册。

(3)述规范、标准图集、工具书等,资料室应有留存,以备查阅。

(4)各设计室、部及个人使用的设计资料,统一由总工室订购或采购供应,费用由各室、部自行负担。

(三)图书、期刊、资料(图集)的管理和借阅

1、非本院职工不得借阅公司图书、期刊、资料(图集)。

2、图书、期刊资料(图集)实行闭架管理,非资料室管理人员一律不得入库。 3、凡未经登记入库,编目报导的一切书刊、资料(图集)一概暂不外借。

4、凡属单本图书、资料、画册及中外文字典、辞典、词汇手册等一律不外借,存放库房查阅。

5、借阅图书、期刊、资料等,必须在办理借阅手续后,才予借阅。

6、借阅图书、资料,每次不超过2册,总借量不超过4册,借阅期不超过六个月,如因特殊需要,可办理续借手续,超期又不办理续借手续者,停止借阅。

7、凡图书、期刊、资料(图集),在借阅期间,如有他人因工作急需查阅者,管理人员有权通知原借人归还,原借人不得拒绝,以利于使用。

8、图书、资料(图集)等,借阅者必须爱护使用,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撕毁等情况,应办理赔偿手续。

9、图书、资料丢失需要写丢失报告,交室主任签字校准报失。凡出版年限在五年以内者按原价赔偿,十年以内的作半价赔偿;十年以上需经院领导签批,并根据图书资料的价值酌情处理。

建筑

10、调出人员应归还所借的图书、期刊、资料(发给个人的手册、规范等工具书除外),遗失赔偿同“9”。

11、外单位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可供查阅图书、期刊、资料,但一律不外借。 12、其它特殊情况,由技术管理部门领导研究处理。

第七章 外出学习调研管理

一、外出学习

设计工作是专业性比较强的技术性工作。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建设单位对设计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 ,设计人员必须不断地学习,其中,外出学习必不可少。

1、外出学习由总工室根据各室、部生产情况和学习地点、学习内容情况以及个人外出学习情况统一安排。、

2、学习人员在外出学习期间,必须认真学习,不得随意旷课。

3、学习回来后,学员应将所学内容及学习资料介绍给未参加学习的同事,必要时,总师室将安排学员在院内讲课。

二、 外出调研

1、工程设计外出考察,是设计人员深入实际调研学习,吸取经验,精心设计、提高质量的重要措施。但首先要考虑充分利用院里已有的图书资料和成果,以节约人力和开支。确需外出调研项目,必须有针对性和目的性,充分发挥外出调研的工作效益,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一人学习,多人受益。

2、调研前段由工程主持人编写调研提纲,明确调研目的和任务,填写《外出调研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外出调研。

3、外出调研工作结束回院后,应针对调研提纲及时写出调研汇报材料,具体说明解决了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没有解决,对设计工作的影响程度,下步打算等,送原批准部门核批。

4、外出调研成果及文件资料交院总工室作出统一安排,确定是否在院或室技术交流会上交流。

5、需外出调研项目,由工程主持人提出意见,室主任审查,院长(总工或副总工)批准,报集团公司审批。室、部自费项目由室、部主任批准,院长同意。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建筑2、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分子项、专业编制,不应采取几个子项,几个专业并出修改设计的办法。3、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分专业统一编定图号,不应有重号、漏号。4、变更内容中涉及其它专业时,应有关专业进行会签。5、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经审核签字,院长或室主任批准,并加盖“设计变更专用章”和签收人签字后,方可发出。6、如因施工紧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57vq52o2eh3x5if1klmb9gaib47vll009mw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