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分为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20米以上外脚手架增加费及电动吊蓝。本章脚手架中钢管及配件(螺栓、底座、扣件)含量均以租赁形式表示,其它含量(脚手板)仍以摊销量形式不变。 二、装饰装修工程如发生其他单项脚手架时,按建筑工程措施项目相关脚手架子且计算。 装饰简易内脚手架是按木马凳施工考虑。其人工已含在装饰相应项目中。
三、外脚手架及电动吊蓝,仅适用于单独承包装饰装修工作面高度在1.2m以上的需重新搭设脚手架的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满堂脚手架:凡天棚高度超过3.6m需抹灰或刷油者应按室内净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不扣除垛、柱、附墙烟囱所占面积。满堂脚手架高度,单层以设计室外地面至天棚底为准,楼层以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斜天棚或斜屋面板以平均高度计算)。满堂脚手架的基本层操作高度按5.2m计算(即基本层高3.6m)。每层室内天棚高度超过5.2m在0.6m以上时,按增加层一层计算,在0.6m以内时则舍去不计。 例如:建筑物室内天棚高9.2m,其增加层为:
(9.2—5.2)÷1.2=3(增加层)余40mm,则按3个增加层计算,余40mm舍去不计。
二、悬空脚手架:凡室内净高超过3.6m的屋(楼)面板下的勾缝,刷(喷)浆,套用悬空脚手架费用。如不能搭设悬空脚手架者则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取0.5计算。
三、内墙面粉饰饰脚手架,均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孔洞的面积。但已计算满棠脚手架者,不得再计算内墙抹灰用钢管里脚手架。搭设3.6m以上钢管里脚手架时,按9m以内钢管里脚手架计算。 四、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乘墙高以平方米计算。
五、外墙电动吊蓝,按外墙装饰面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六、20m以上外脚手架增加费:
1、凡建筑物在6层以上或檐高超过20m以上者,均可计取外脚手架增加费用;檐高超过20m以上时,以建筑物檐高与20m之差,除以3.3m(余数不计)为层数(除本条第5、6款外),累计建筑面积计算。 2、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为两部分计算。层数(或檐高)高的范围与层数(或檐高)低的范围分别按本定条1款规则计算。
3、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则按本条1款规定计算层数,乘以建筑物檐高20m以上实际层数建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工程量。
4、当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下时,层数在6层以上时,以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7-8层子目。
5、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但未达到23.3m,则无论层数多少,均以最高一层建筑面积套用7-8层子目。 6、当建筑物檐高在28m以上,但未达到29.9m时,按3个折算超高层计算建筑面积,套用9-12层子目。
第九章 垂直运输工程
说 明
一、凡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所需垂直运输,均按本定额执行。
二、建筑物垂直运输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划分定额子目。凡檐高达到上一级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一级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层数指室外地面以上自然(含2.2m设备管道层)层。
三、建筑物檐高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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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地下室和屋顶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等,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
四、建筑物垂直运输1~6层(檐高20m以内)。7~8层(檐高20~28m)按卷扬机施工。9层及其以上(檐高28m以上)时,按室外施工电梯施工。
五、7~8层(檐高20~28m)垂直运输及增加费指6层以上(檐高20m以上)人工工日、机械等增加费。 六、9层及其以上(檐高28m以上)的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指除含7层及以上(檐高20m以上)垂直运输费和超高人工工日、机械等增加费外,还包括1~6层(20m檐高以内)的垂直运输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工程量的一般规则:建筑物按建筑面积计算。包含计算建筑面积范围和层高2.2m设备管道层等面积。
二、建筑物垂直运输(1~6层):凡建筑物层数在6层及其以下或檐高在20m以下时,按6层及其以下建筑面积计算。包括地下室和屋顶楼梯间等建筑面积。 三、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
1、凡建筑物层数在6层以上或檐高超过20m以上者,均可计取高层垂直运输及增加费。檐高超过20m以上时,以建筑物檐高与20m之差,除以3.3m(余数不计)为层数(除本条第5、6款外),累计建筑面积计算。 2、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为两部分计算。层数(或檐高)高的范围与层数(或檐高)低的范围分别按本定条1款规则计算。
3、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则按本条1款规定计算层数,乘以建筑物檐高20m以上实际层数建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工程量。
4、当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下时,层数在6层以上时,以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7-8层子目。
5、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但未达到23.3m,则无论层数多少,均以最高一层建筑面积套用7-8层子目。 6、当建筑物檐高在28m以上,但未达到29.9m时,按3个折算超高层计算建筑面积,套用9-12层子目。 四、凡套用了7~8层子目者,余下建筑面积适应套用1~6层子目。
五、地下室及垂直分割后的高层范围外的l一6层(20m以内》裙房面积,应套用6层子目。
第十章 成品保护工程
说 明
成品保护是指对已做好的项目面上覆盖保护层,材料不同不得换算。实际施工中未覆盖的不得计算成品保护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成品保护按被保护面积计算,台阶、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玻璃镜面、镭射玻璃的成品保护套用定额B10-8子目。
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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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四、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
(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42元/工日。
2、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取。 五、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
1、本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款注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不同而调整。
2、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自行变更。
5、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费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六、本定额中为满足环保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七、沟槽、基坑、石方平基的划分:
建筑、安装、园林林工程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倍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市政工程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保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
石方平基:沟槽、基坑底宽大于3m且底面积大于20 m2;顶平面标高不同时,以低边顶平面标高线以
上的部分为平基。
八、土壤及岩分类见土壤及岩石类表。
表G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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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分类 Ⅰ类土(松软土) 土壤名称 1、略有粘性的砂土 2、腐植土及疏松的种植土 3、泥炭 1、潮湿的粘性的土或黄土 2、轻盐土及碱土 3、含有建筑材料碎屑、碎石、卵石的堆积土和种植土 1、中等密实的粘性的土或黄土 2、含有碎石、卵石或建筑材料碎屑的粘性土或黄土 1、坚硬密实的粘性的土或黄土 鉴别方法 用锹,少许用脚蹬或用板锹挖掘 Ⅱ类土(普通土) 用锹,条锹挖掘,需用脚磴少许用镐 Ⅲ类土(坚土)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 Ⅳ类土(砂砾坚土) 2、含有体积在10%-30%重量在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25kg以下碎石、砾石的中等中等密挖掘 实的粘性的土或黄土 3、硬化的重盐土
表G1-2略
九、本定额未列的消耗量项目,由各市、县建设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方法收集补充,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本定额是我省建设工程按定额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编制、修改或翻印。 十一、本定额中注有“33”以内或“33”以下者,均包括“33”本身“33”以外或“33”以上者,则不包括“33”本身。
第一章 土方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方工程(除有关专业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紧深1m乘以系数1.25(如7m以内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采用如7m以内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三、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25%为湿土,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系数1.18。若含水率>40%,侧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本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维修、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淤泥、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六、在有支撑下挖土方,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先开挖后支撑顶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八、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九、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31%-50%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项目基价乘以1.43。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外,三、四类土壤降低一级土类另执行,第九章所列土壤按四类土执行,工程量均以塌方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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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竖井挖土方,指在土质隧道的竖井挖土方。
十二、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十三、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十四、
十五、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2.5,机械乘1.5。
十六、0.2m3抓斗挖土机、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虚方体积、夯实体积和松填体积必须折算成天然密实体积时,可按表G1-3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G1-3
虚方体积 1.00 1.30 1.50 天然密实度体积 0.77 1.00 1.15 夯实后体积 0.67 0.87 1.00 松填体积 0.83 1.08 1.25 1.20 0.92 0.80 1.00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土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4、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5、人工挖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计算。
6、管道接口作业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排水管道按2.5%,排水箱涵不增加,给水管道按1.5%.
7、竖井挖土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竖井高度,以m计算,其竖井高度指实际自然地面标高至竖井底板下表面标高之差。
二、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加宽工作面,放坡系数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无明确规定时按表G1-4、G1-5、G1-6规定计算。
2、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挡土板按专业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中相应子目计算。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计算挡土板,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3、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G1-5规定计算。
4、挖土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打钢板桩则每侧增加10cm。
建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放坡自垫层按上表面开始计算。
管道沟槽、给排水构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垫层按下表面开始计算。
5、挖沟槽: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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