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后)简答及论述题
1. 叙述学习建造师的法律责任和提升职业道德素养的重要性(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1)认识建造师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种类;(2)提高建造师执业资格方面和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良行为的防范能力;(3)树立正确的建造师职业道德核心价值理念)。
专业课本P216、220、243页
答:(1)注册建造师个人直接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处罚措施包括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限制注册等,与注册建造师密切相关的法律责任,如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建造师作为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建造师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种。(2)建造师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良行为的防范能力是指:从参与项目招标和合同签订,到组织工程分包、采购建筑材料与设备,再到全过程负责项目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最后参与竣工结算验收工作,建造师在行驶权利的过程中可能产生不良行为,由此带来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建造师在施工过程要有清醒的认识,已避免违法犯罪行为。(3)建造师应该共同遵循和培育核心价值理念包括: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廉洁意识。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线,讲道德的最基本要求就是讲法律,要有法律意识,尊法守法
2. 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涉及社会 公共安全,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全覆盖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规、文件和规范标准。请你谈谈学习《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的体会。 选修课本P15页
答:(1)上海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2)该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物、构建物的拆除、修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应在资格许可范围内执业,并依法对其执业参与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承担相应责任。注册执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3. 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民事连带责任有哪些主要规定? 综合科目书本P69、70、72、75、96(建筑法) P70页(质量管理条例) P104页(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答:《建筑法》的85条法律规定中有七条关于连带民事责任的规定,其中义务性连带责任规定有三条,制裁性连带责任规定有四条。
一、义务性连带责任
1、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2、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二、制裁性连带责任
1、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部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4. 阐述你对《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认识,你单位(项目)是如何开展标准化工作的。 选修课本P44页
答:1.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是指施工企业贯彻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建立企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以及对其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等有关技术管理的活动。2.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了《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JGJ/T198-2010已于2010.10.1实施。贯彻实施该项对提升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3.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1)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工程建设技术标准;(2)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3)建立和实施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表;(4)制订和实施企业技术标准;(5)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技术标准实施监督检查。4.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是施工企业将工程所涉及技术标准按一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是企业技术标准体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基础。4.我单位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化的主要措施有:(1)学习标准 企业都会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了解和掌握每项新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2)应用标准 在每项标准应用到工程上时,都会组织技术人员针对各项技术标准规定和工程实际质量要求及设计要求,编制落实措施文件或实施细则,将标准落实到项目的施组或施工技术方案上,并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对技术方案中的各项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查批准;(3)工程项目技术交底 在项目施工前将技术标准的规定向参与项目的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将技术标准执行落实到管理层;(4)施工操作交际交底 由技术管理人员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将技术标准的执行落实到操作层;(5)不断完善落实标准措施。
5. 何谓绿色施工?请叙述绿色施工总体框架和施工内容,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叙述本单位绿色施工中的经验、不足之处和建议。 选修课本P210、212页
答: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绿色施工项目应符合以下规定:(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管理;(2)根据绿色施工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深化设计;(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由专门的绿色施工章节,绿色施工目标明确,内容应涵盖“四节一环保”要求;(4)工程技术交底应包含绿色施工内容;(5)采用符合绿色施工要求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进行施工;(6)建立绿色施工培训制度,并由实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