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往工地现场,其他材料用自卸车运往施工现场。
4 施工准备 4.1 施工准备说明
施工准备的过程,是对整个工程战略全局的把握过程,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的量化、细化、条理化和系统化,可为今后的施工生产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
4.2 施工组织准备
本着高效精干、业务系统化管理和弹性、流动的原则选聘懂业务、懂技术、会管理的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
4.3 施工技术准备
认真审查施工图纸,了解工程全貌、工程整体情况和设计意图,形成对工程整体的全面的印象。根据设计图纸提出施工部署、施工安排的具体意见,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调查。根据设计图纸的内容,确定应收集的技术资料、标准、国家规范、试验规程等内容,做好技术保障工作。根据工程内容选派相应的管理技术人员。
4.4 协调工作的准备
对施工现场及水系进行调查,调查重点为设计阶段尚未发现并在图纸上尚未示现地上地下构筑物、水系、道路;工程占地范围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施工中可能危及安全或造成损坏的房屋及其设施,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自然灾害及地质灾害,施工用地红线的征收情况等其他问
题。
4.5 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4.5.1 根据设计图纸在短期内对原地形进行一次全面测量,复核设计图纸上的工程数据(高程、位置)。
4.5.2 修好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便道。 4.6 施工现场准备
4.6.1 按照总平面图进行定位,进行施工场地清理,修建临时道路、临时用水、用电接到现场。(具体见本章节后施工平面布置图附图1)。
(1)现场布置
①根据该工程的特点,施工平面布置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②在满足施工需要和文明施工“双标化”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原有设施,减少临时设施的建设的投资;
③合理组织场内交通运输,最大限度的减少场内二次搬运,避免各工种各单位之间的相互干扰;
④满足安全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场地的要求,生活区与生产区分离布置,生活区租用附近民房;
⑤自附近电源引入配电室,供施工用。 (2)施工道路
由于工程的特殊性,施工道路因地制宜,合理修筑,充分利用拟建道路,以降低成本。施工道路是保证施工顺利进
行的先决条件。施工便道严格按照《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95)进行。
(3)临时用电
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按照《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进行,由附近电源引入配电室,配电室内设负荷控制配电箱,箱内设总开关断路器,下设分路负荷控制开关,办公区采用电缆敷设,电缆沿路立杆悬挂敷设,电缆通过通道等部位时穿钢管保护。同时做好接地与防雷工作。
4.6.2 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搭设临时设施、机械设备进场以及设备的工作路线。
4.6.3 做好混凝土材料取样、试检的前期准备工作。 5 整体施工方案 5.1 编制依据的原则
5.1.1 紧密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制订应对雨季及低温季节施工措施。
5.1.2 充分考虑现场施工道路的布置,在安排施工时,要充分考虑,采取措施保障机械设备有足够的工作开展面,力求设备的工作效率。
5.1.3 计划安排上要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留有余地,确保施工工期。
5.2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
5.2.1 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原则 5.2.2 动态优化配置生产力的原则 5.2.3 专业化、机械化施工的原则 5.2.4 点面结合的原则 5.2.5 质量优化的原则 5.3 施工测量 5.3.1 测量要求
5.3.1.1 施工前,对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如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等进行校核,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所使用的导线点和高程控制点每周校核一次,防止由于其发生变化引起误差;
5.3.1.2 在项目区建立一套测量控制网,包括控制基线、轴线和水平基准点,并经业主方复核认可后,作为测量控制依据;
5.3.1.3 建立测量复核制度、减少误差,并绘出测量成果图纸;
5.3.1.4 严格执行《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1993)。 5.3.2 测量方法 5.3.2.1 测量基准
(1)根据业主、监理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与监理单位共同校测其基准点(线)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
(2)以监理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线)为基准,按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测设用于工程施工的控制网,并及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3)对所有永久测量站点进行保护。 5.3.2.2 平面控制
(1)加密控制网按边角网要求,控制观测测量设备采用先进的全站仪;
(2)控制点设立保护装置,防止误撞、飞石破坏。控制点发现位移迹象,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复测。
5.3.2.3 高程控制
(1)高程控制精度为最末级高程控制点相对于首级高程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小于±10㎜。
(2)根据提供高程基准情况,将新平面控制网布设成三维网,三维网按Ⅲ等三角高程替代三等水准;
(3)施工控制网测设严格执行规范。施工控制网采用计算机全网整体严密平差。控制测量成果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使用。
5.3.2.4 施工放样
(1)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工程施工控制网点(二等点)、标志进行测量放样,并设置标桩。经检查批准后,进行施工测量设计和补充测量,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工地进行放样,并对图纸中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测,将复测结果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