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
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冀工信科函〔2020〕28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工业设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企业应用工业设计,优化产品外观、结构、功能,开发原创型新产品,按照《河北省工业设计2020年工作要点》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2020年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附件:2020年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第二批)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2020年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第二批)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工业设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企业应用工业设计,优化产品外观、结构、功能,开发原创型新产品,按照《河北省工业设计2020年工作要点》和《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操作规程(试行)》工作部署,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依法在河北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制造企业和设计
企业。
申报单位有不少于10人的设计开发团队,具有较完善的设计开发软硬件设施,近两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或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奖和授权专利共计5项以上。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以设计为主导,产品设计水平先进,在产品外观、结构、功能设计或品牌整体塑造等方面有较强创新性,对提升行业设计水平具有带动示范性; (二)项目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知识产权(含设计成果)清晰,无权属纠纷;
(三)项目产品市场定位准确、前景广,且已投放市场,取得一定销售业绩(一般有两个以上销售合同,销售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三、资助范围和支持重点
2018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资助范围包括:项目产品样机制作,购置实验材料、实验设备、设计工具软件,购买工业设计服务,专利申请、产品检验、标准认证等。
重点支持高端装备、电器电子、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服装箱包、家居用品、文体器具、儿童用品等领域,以及县域特色产业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 原则上不支持单套定制产品项目;对小批量生产的大型装备项目,原则上一类项目仅支持一次。 四、资助标准及原则
(一)资助标准:按专项审计核定的项目支出费用5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二)资助原则: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资助项目数量受年度省级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总额限制。
五、申请材料
填写《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书脊部位印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
六、工作程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申报指南--申报单位编制申报材料--各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受理申报并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审查(省财政直管县项目由县财政部门审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受理各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组织评审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省财政厅核定拟资助项目--拨付资助资金--项目单位按要求使用资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抽查评价资金使用情况。
七、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支持引导企业应用工业设计,优化产品外观、结构、功能等,扩大原创设计产品开发。
(二)各地要做好项目申报指导,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按要求核验佐证材料中部分原件,择优进行推荐。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据实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请各市局及雄安新区改发局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汇总)集中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振杰 于婷婷
电 话:0311-87803216 87803218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050051) 附件:1. 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2. 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1
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企业(盖章): 所在地市: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印制
一、填写说明
(一)本《申报书》内容由“填写说明”、“承诺书”、“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设计支出费用明细表”、“项目实施情况(提纲)”、“企业设计开发团队名单”、“近两年企业获设计类奖项明细”、“近两年企业获授权专利明细”、“佐证材料”等10部分组成。
(二)《申报书》作为项目评审的基础材料,填写完成后,请申报企业认真审核,确保填报内容及所附材料实事求是、准确完整、内容清晰。
(三)申请企业须在《申报书》“首页”、“承诺书页”盖企业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承诺书页”签名;市级、雄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省财政直管县项目由县财政部门)在“项目基本情况页”盖章推荐。 (四)《申报书》中的企业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企业公章一致。项目名称,应与已转化形成的产品相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项目内容。
(五)《申报书》纸质版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书脊部位印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电子版应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二、承诺书
(一)本企业自愿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请。
(二)本企业自愿遵守《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操作规程(试行)》(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
(三)申报项目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项目未曾获得省级财政资金资助。
(五)本企业自愿提供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六)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书内容和附件材料均真实、完整、有效,若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企业地址 申报联系人 企业成立时间 职 务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所有制性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职工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数 个;设计开发人员数
个。 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资资产总额 万元 产负债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