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介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中介服务业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市场经济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从我国现阶段中介服务业发展的现状看,受立法滞后、行政干预过多、行业自身缺陷等因素的影响,中介服务行业的规范和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文章通过对当前中介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探讨如何规范和发展中介服务行业。
关键词:中介服务;问题;对策
中介服务业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社会再生产环节之间,为供求双方提供沟通、鉴证、信息、咨询、代理、协调、监督、公证等服务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所构成的行业。随着社会分工日益专业化,生产日益社会化,中介服务业得到了空前发展,成为具有蓬勃活力的朝阳产业,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助推力。但是,目前我国的中介服务业鱼龙混杂,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何对其进行规范管理,使其更好的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面临的重要问题。
1当前中介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中介服务行业立法滞后。我国至今尚无一部统一的中介组织法,也没有相对完善的地方法规,中介组织的地位、责任、权利、服务对象、收费标准、赔偿制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等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政府管理部门在对中介服务行业实施管理时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致使执法不严,疲软无力。
中介行业地区发展不平衡。以西部城市重庆和沿海发达城市上海为例进行比较,我们可以看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差距。一是中介机构发展数量上的差距;二是中介服务行业发展质量上的差距;三是中介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上的差距。这些差距都说明中介服务业的发达程度在西部城市和沿海城市的巨大悬殊。
部分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低,执业诚信意识不强。目前,我国比较著名的中介服务机构多是从国外引进的,如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麦肯思律师事务所、美联物业等,而本土的中介服务机构除金融、保险、证券等必须由国家进行规范管理的机构之外,则多是以小规模个体经营为主,这些经营者为了拉拢客户,获取利益,不惜弄虚作假,坑害消费者,严重影响行业形象。
行政依附性强,市场化程度低,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的弊端十分明显。目前,虽然实行了政府机关与行业组织的脱钩改革,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中介服务组织依附于政府部门,这些中介服务机构在人员上、业务上、收入分配上同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经营行为容易受到政府部门的操纵,或者因政府部门的保护而拥有稳定的业务来源,容易出现经营上的垄断,一旦脱离了政府组织,这些中介服务组织将举步维艰,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
2对策
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职责权利义务。中介服务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是中介服务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要尽快制定和出台规范中介服务组织的管理法——《中介服务行业法》,使中介组织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服务对象、权责义务、赔偿制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收费标准、后沿服务都能以法律形式得以明确和固定。使行政主管部门能够依托法律对中介服务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使服务对象能够在消费活动中得到法律保障,也使中介服务行业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规划布局和引进国际知名现代中介服务机构。引进国际知名中介服务企业来我国开拓市场,并鼓励其整合我国相关中介服务资源。一是发挥他们的智力优势,以建设金融中心为契机,规划各片区功能定位,科学规划,高起点、高规格建设;二是发挥国际知名中介的平台优势,如国际知名的咨询公司的商务网络和招商引资经验,为我国的城市发展打造招商引资套餐,减少引资的盲目性,提高竞争力。
严格市场准入,增加违法成本,促进中介服务行业自律。工商机关作为市场准入的登记机关,应当严把中介行业的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予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对于无证无照的“黑中介”应当予以严厉的打击,坚决实施取缔,对中介服务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并对严重失信的中介服务组织进行查处。加大力度治理“机构挂靠、人员借壳”、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问题。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依法采取取消执业资格、清出市场,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惩处措施。同时,还应当加强中介服务行业自身的信用管理,建立自身自律的运行机制,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和奖罚制度,完善执业人员聘用制、签字负责制、质量管理制度,从而形成行业自律。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整合资源,完善监管治理体系。转变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功能定位,主管部门由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转变为只当裁判员,实施彻底超脱的行政监管职能,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中介服务的工作制度、规范和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不再对中介实施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改由专业技术管理组织对企业是否合乎国家标准和技术能力进行评估和验证,颁发能力准入证书,直接进行工商登记,中介服务的利益与主管部门彻底脱钩。进一步整合工商、税务、质检、财政、审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中介服务业业务数据,建立以信用档案为主的数据库,集合市场准入信息,从而建立完善的监管治理体系。
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农村经纪人是农产品市场经济的重要载体和生力军,他们能把农民分散生产的农产品集中起来,使农产品最终完成从生产到交换到消费的经济过程,使农民能最终实现其生产自身的价值,是我国当前农村市场经济最活跃、最积极、最有生命力的因素,也是农村现阶段连接城乡最急需的社会力量。积极发挥农村经纪人的作用,有利于推动我国西部地区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使城市中介服务业与农村中介服务业协调发展,使西部地区中介服务业呈现自身的发展优势和特点。
规范和发展鉴证类中介组织。加大对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事务所、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价格鉴证、质量检测、专利代理、商标代理及版权代理等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这些机构为企业出具假证明、假报告,提供假信息,以及夸大宣传欺骗、误导、乱收费和其他损害消费者利益和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严格查处用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业竞争等违法行为,以培育发展壮大一批布局合理、门类齐全、素质较高、规模较大、运作规范的鉴证类中介组织,对提高中介服务行业诚信经营起到示范性的作用。
积极培养高素质的中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一是由国家权威机构成立无偿中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机构,更新中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专业服务技能到道德修养,中介组织自己也可根据需要,采取边学习、边实践的方式培养人才。二是鼓励中介机构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放手让现有人才在各自工作岗位上施展才能、发挥作用,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三是积极引进国内外从事中介服务行业的专业人才,主要是长期从事中介服务工作的有关工作的专业人士、从事中介行业研究的归国留学人员以及国外相关专业人才等。
参考文献:
[1] 吴凌芳.企业集群形成和发展的力量:企业、政府与中介机构[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2] 纪良纲,刘东英,梁佳.中国农村市场中介组织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姚顺波.现代企业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工商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