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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纠纷法律问题初探
作者:柴善明 柴敏杰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7年第07期
摘 要: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迅猛,但风险日益显现,矛盾集中于私售飞单、保底条款、银保理财等。目前法律的适用等问题理论和实践中的诸多争议,为快速、有效处理理财纠纷问题造成了障碍。宏观上,应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微观上,加强投资者风险评估与信息披露制度,实施理财产品销售“双录”。
关键词:银行理财纠纷 保底条款 信息披露 风险提示 “双录” 一、问题的由来
近年来,理财业务得到迅猛发展,但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清晰化和风险化解依然是一个难题,因为在实务中确实发现了很多问题,如违规銷售、私售飞单、保底条款的合法性、信息披露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亟待有关部门解决,关键是得到法律上的设计和处理,否则有部分问题有演变成社会问题的趋势。 二、银行理财纠纷发生的主要领域 (一)保底条款的合法性及效力问题
银行理财产品当中的保底条款的合法性以及效力问题存在争论。有学者支出,只要该条款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依据民法自治,当属合法有效。亦有学者认为,保购买理财属于民法中的代理行为,符合代理理论,但如保底条款存在,那么法律关系即发生变化了,成为了平等的合作关系,应利益与风险一致,保底条款应属无效。在我们看来,保底条款应当有效。首先,保底条款并未违反任何禁止性规定;其二,银行作为保底条款的责任承担方,具有强大的资金基础、研究团队和社会资源,主动提供写明保底条款的理财产品,属于合理范围;其三,弱小的个人投资者对风险的承担和把握能力较弱,如能提供一定保底,有利于推动理财业务的发展,当然前提是必须不存在欺诈、误导等情况。 (二)银保理财法律问题
所谓银保产品,指的就是银行代销的保险理财产品,本质上属于保险。银保理财问题主要集中于销售人员存在欺骗、虚假宣传等问题,其实就是违规销售。销售中经常出现的这种欺骗、误导行为可能是合同在法律上构成可撤销的理由,这对于银行而言存在太大的不确定因素,将直接损害银行理财业务健康、有序的发展,长远而言,应当对银保问题引起业内的关注,并及早寻求法律上的对策。 (三)私售飞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