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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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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马永强;

【摘 要】问:我公司近期兴建大量房产,有自建的也有委托代建的.请问,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期刊名称】纳税

【年(卷),期】2012(000)001 【总页数】1

【关键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房产税;公司;代建

问:我公司近期兴建大量房产,有自建的也有委托代建的。请问,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环宇工贸有限公司 马永强

答:对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主要见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建成”应当是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结转为“固定资产”科目,如果未结转相关科目但是实际投入使用,应以实际使用视为建成的标志。

2.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自使用之日次月起缴纳房产税。验收手续反映了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竣工

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3.临时房屋。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闲置不用的房产。企业停产后对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征免。企业撤销后,对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可暂不征收房产税。对撤销后,如果这些房产转给其他征税单位使用的,应从使用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5.验收手续前出租的房产。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的房屋,在办理验收手续前或未出售前出租的,自签订出租合同支付租金时间或实际取得租金之日起发生房产税纳税义务;出借的,自出借之次月起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外购的房产。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对于存量房很难取得证据证明卖主何时将房产交由买主控制,因此以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界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妥当的。对于新建商品房,为了避免开发商实际交付房产,但未办理房产权属登记造成房产税无法征收的情况发生,税法规定以房屋交付使用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孙达鹏)

怎样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怎样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马永强;【摘要】问:我公司近期兴建大量房产,有自建的也有委托代建的.请问,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期刊名称】纳税【年(卷),期】2012(000)001【总页数】1【关键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房产税;公司;代建问:我公司近期兴建大量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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