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由供方负责办理商检(如需)、检疫手续,及时提供所有出口所需的检验检疫资料。
1.2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1.3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合同号; 目的站/码头; 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供货单位名称;
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箱号/件号; 毛重/净重(公斤);
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唛头;
1.4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箱体上的明显位置标注上“小心”、“轻放”、“向上”、“防雨”、“防潮”、“勿倒”、“怕热”、“远离放射源及热源”、“由此起吊”、“重心点”、“堆码重量极限”、“堆码层数极限”、“温度极限”等通用标志,并应符合包装储运规定的要求。
1.5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1.6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2份)、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3份。每件包装箱外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3份),装箱单要有防潮、防水、防雪措施,并且牢固固定于包装箱外侧。 1.7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1.8 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1.9 栅格式箱子和/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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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1.10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1.11 精密电器、控制仪表、配套阀门等单个或集中装于木箱,采取有效的防震防湿措施。
1.12 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1.13 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1.14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合同号;
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目的站/码头; 毛重; 箱号/件号。
1.15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1.16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1.17 设备包装箱、包装架原则上归需方所有。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6个月内返供方(运输及费用由招标方负责)。
1.18 供方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产品铭牌,凸出设备保温层,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产品铭牌上包括的内容采用中文方式并应符合JB/T3443中4.9条的规定。 2、设备清洁
2.1 加热器的换热系数按HEI标准设计准则,清洁系数按0.9考虑。
2.2 设备制造完毕后,做整体喷砂处理,清除锈蚀、氧化层及设备表面的杂物,水压试验合格后放净设备内的积水并用压缩空气吹干后封闭设备接口。
2.3 投标方对包括加热器壳体与管束在内的设备,在制造、运输、现场保管期内所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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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保护系统予以说明。
3、设备的涂漆
3.1 容器各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油漆。油漆前金属表面干燥,对油污、铁锈、焊接飞溅和其他影响油漆质量的杂物予清除。 3.2 设备的油漆应符合JB2536的规定。 3.3 设备面漆颜色
容器壳体的外表面涂底漆2道和面漆3道,面漆的颜色由双方协商,壳体内表面一般不涂漆,法兰装盖板。容器表面的漆膜均匀,不有气泡、龟裂和剥落等缺陷。投标方根据相关要求选择最好的涂敷方式,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贮存期间不被腐蚀。 4、运输
4.1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遵守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 4.2 每批设备发出后三日内,供方应用挂号信、传真或其他书面通知需方。通知中应指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 4.3 对于超重、超大件,供方应在发货前不迟于30天将发货日期通知需方。 4.4 装运标志
每个装箱件应标明下列各项: (1) (2) (3) (4) (5) (6) (7) (8) 货物名称 发运货号及装运组件顺序号 发货方及收货方单位名称 订货合同编号 毛重及净重 运输限界尺寸 重心及起吊位置 防潮、防震、放置位置方向的标志 5、设备标志 投标方所供设备要有固定铭牌。符合JB/T7837-1995标准要求。铭牌应不易损坏。标志应醒目、整齐、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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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 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采用国际单位制。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合同签订后5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
1.4 对于没有列入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必需的,一经发现,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5 供方提供的其供货范围内系统设备的技术资料数量为:每套设备8套书面文件和1套电子版(U盘)格式的技术资料,如计算机文件格式的技术资料与书面文件有差异时,以书面文件为准。供方提供的电子版图纸,采用AUTOCAD 2002或2004版的DWG格式;电子版文本资料采用OFFICE 2000或2003版本编辑。
1.6 除上述技术资料外,供方应在合同签署日起7天内向需方提供执行本合同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商务、设计、生产、检验、运输、资料交付、指导安装、调试等主要人员名单(包括资历),由需方认可。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有变动,应事先通知需方并经认可。若上述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不尽职的行为发生,需方有权要求更换。 2、文件资料规格要求
2.1 技术文件、资料要求采用国际页面尺寸A4号白纸的合订本; 2.2 图纸应统一成册,不能单张,幅面应为A3号或能叠成A3号的蓝图; 3、提交资料的内容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工厂检验及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包括下列但不限于此。 3.1 图纸资料(简图随招标书提供)
(1) 热网加热器外形尺寸图(包括拆卸时抽出所需空间尺寸)、安装定位图(包括
水位测量:水位控制器位置及尺寸)、荷载资料。
(2) 热网加热器安装、维护、运行、使用说明书。 (3) 热网加热器系统图。
(4) 热网加热器汽水接口定位及接口处允许推力和力矩图表。 (5) 仪表及阀门的控制原理接线图及详细的说明书。 (6) 仪表清单。
(7) 热网加热器选型计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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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共4套,在技术协议签订后1周内先提供可编辑AutoCAD2004版本电子版文件,半个月内提供正式图纸)
(1)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图纸和供货清单;
(2) 基础荷载(包括充水、满水、运行等工况)和地脚详图;
(3) 热网加热器外形尺寸图(包括拆卸时抽出所需空间尺寸)、安装定位图、荷载
资料;
(4) 热网加热器安装、维护、运行、使用说明书; (5) 热网加热器系统图;
(6) 热网加热器汽水接口处允许推力和力矩图表; (7) 仪表及阀门的控制原理接线图及详细的说明书; (8) 仪表清单。
3.3 设备工厂检验、监造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1)各部件、设备及仪表的质量合格证书 (2)各部件、设备主要用材料的质量合格证
(3)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的全部技术资料
3.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要的技术资料(随设备供12套+1套U盘介质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此:
3.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3.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3.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3.4.4 投标方应提供备品、备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3.5 投标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3.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3.5.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3.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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