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盾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聘管理制度 RZB-07 A/0
受训对像是新员工和转岗人员。公司员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策略,通过公司核心胜任力培训和通用胜任能力培训,使员工达到岗位基本技能要求,经过考核,发放上岗证,证明符合上岗工作的要求,并获得认定岗位相应待遇。
每年底因公司业务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增加新的岗位要求,将组织全公司各岗的集中学习,集中测评,集中发证上岗,具体内容见公司《入职前培训制度》《上岗证制度》。 5.3.2在岗培训
主要对通用岗位胜任能力所需知识、技能、素养进行培训。 5.3.3转岗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时,根据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内容培训体系、转岗或晋升测评结果,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可视为职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结合。 5.3.4下岗培训
经评价,无法胜任工作,按照公司规定需要下岗。有重新上岗意愿的,参加岗位培训,达到培训学时、通过岗位考试的,重新颁发上岗证上岗工作。否则,予以辞退。培训期间待遇,按照《公司薪资管理办法》执行。 5.3.5专项培训
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国家规范、行业资质,应当列为专项培训予以充分重视。由标准的执行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协助,将规范和标准细化为培训方案,有条件的,可进一步细化为岗位培训内容,在特定周期内,完成该内容的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控制培训过程。培训结束后,由执行部门负责将培训记录等所有培训资料汇总至人力资源部备查。
5.4培训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从培训内容分:核心胜任力、通用胜任力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胜任力由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4.1培训委员会
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年度培训费用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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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培训效果进行监督和管理; 负责讲师资质评聘审批;
培训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 主任:由董事长担任; 副主任:由总经理担任; 委员:由各事业部总监担任。
5.4.2.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级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公司培训计划的汇总; 负责公司培训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修订;
负责岗位培训内容体系中,公司通用管理能力和基础素养对应培训内容的建设; 协助部门建设岗位培训内容体系中,岗位专业胜任力对应的知识、技能、素养培训体系;
负责公司级培训的组织与开展;
协助并监督其它培训责任主体组织相关培训; 负责公司培训课程库的构建、维护和更新; 负责组织内部讲师的评聘与内部讲师的管理; 负责外部讲师的联络,外派培训的联络; 负责公司培训档案的构建与汇总; 负责公司培训知识沉淀管理。
5.4.3.部门
负责本部门岗位专业培训内容的制定; 负责本领域培训计划的制订;
负责根据公司培训制度流程组织与开展本领域岗位专业知识、能力培训和本专业制度规范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部门内部人员和需要了解和掌握的公司其他部门; 负责本领域公司培训课程库的构建、维护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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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本领域内部讲师的评聘;
协助本领域外部讲师的联络,外派培训的联络; 负责部门培训知识沉淀管理;
受训员工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5.4.4.部门负责人(事业部总监、部门经理) 负责部门培训职责执行的组织与管理; 负责公司培训制度在部门的贯彻于遵守。
5.4.5.部门内部讲师
内部讲师和引导人共同制定本部门岗位培训内容体系; 负责部门岗位专业能力中共性知识的培训;
负责根据公司培训制度流程组织与开展本领域行业专业知识培训和本专业制度;规范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部门内部人员和需要了解和掌握的公司其他部门;
5.4.5.部门引导人
内部讲师和引导人共同制定本部门岗位培训内容体系; 负责内部讲师未涉及的下属岗位专业能力知识的培训; 负责下属专业能力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
负责下属职业发展规划中岗位专业能力的指导与考核,即接班人培养; 负责下属工作思想的引导;
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对培训效果的评估反馈。
5.4.6.受训员工
在不影响本人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并有向公司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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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员工传授的义务;
非脱产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须凭培训部门的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可以公假处理;
员工脱产培训期间,本人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合同在培训期间到期,则须续签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日期为前一份合同期满之日,而且要保证培训结束后至少有培训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期;
受训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限。
5.5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厂商培训。 5.5.1内部培训 5.5.1.1集中授课
以课堂讲授形式,由讲师集中为学员讲课;可以采用讲授、小组讨论、角色扮演、案例分析、团队游戏、作业练习、辩论等多种方式。 定期集中授课
每年底至次年初,根据公司下年度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公司组织集中脱产培训,对岗位所需新的知识技能做集中的学习,统一考试,重新上岗。
每月,公司固定第三周的周日,作为学习日,统一开课,支持和鼓励员工参加学习。 5.5.1.2.实操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由有关管理人员或资深技术人员在工作现场进行的培训;如销售人员的陪访等。
5.5.1.3.引导人培训
岗位直属主管或上级主管,均可作为岗位的引导人,对员工进行岗位专业能力培训和思想上的引导,帮助员工更快的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传授更多的岗位工作经验和实际操作经验。详细请见《引导人》制度。 5.5.1.4.“以会代训”
在专业技术研讨会或管理会议上由有关技术专家或管理人员进行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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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5.心得交流
对工作相关书籍、资料等自我学习后,通过撰写学习心得,将知识要点及个人理解与他人分享。
5.5.1.6.部门间、不同部门的专业间互相学习和探讨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协助,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之间互相学习和探讨,以加强沟通和理解,提高配合的水平。 5.5.1.7.其他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拓展训练、能力提高训练营等一些形式的短期培训活动。
5.5.2外派培训
外派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的培训,通常是在公司内部培训难以达到效果或成本过高而采用的培训方式,包括国内外长期、短期培训,海外考察,另外还包括MBA课程进修培训、经理人培训、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各种注册资格证书培训等。具体内容见《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5.5.3员工自我培训
员工自我培训是指公司员工自我主动的通过一些方式提高自身包括职业道德、知识技能、身体素质等内在的整体素质的培训活动。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5.5.4厂商培训
5.6培训流程 5.6.1确定培训需求
5.6.1.1确定公司的培训需求
当开始进行培训时,应充分考虑公司行业规范、战略方针、企业文化、质量管理等对岗位工作的要求。
人力资源部每年十一月初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详见附件2),各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确定部门培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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