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七大工程促进农民增收
规划纲要(2008-2012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政发[2009]1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01.03 【实施日期】2009.01.0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七大工程促进农民增收规划纲要(2008-2012年)
的通知
(陕政发〔2009〕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实施七大工程促进农民增收规划纲要(2008-2012年)》已经2008年第31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粮食单产提高工程、果业提质增效工程、百万亩设施蔬菜工程、畜牧业收入倍增工程、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农民创业工程、县域工业化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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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提高
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七大工程顺利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三日
陕西省实施七大工程促进农民增收规划纲要
(2008-2012年)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省政府决定实施粮食单产提高工程、果业提质增效工程、百万亩设施蔬菜工程、畜牧业收入倍增工程、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农民创业工程、县域工业化工程。 一、实施七大增收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解放,农村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农村社会事业加速发展,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显著改善,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应清醒地看到,我省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2007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645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2%、东部省份平均水平的40%,在全国排第28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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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
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全会提出,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农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多的力量解决好“三农”问题,到2024年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已成为我省“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
(一)实施七大工程是促进农民增收的现实选择。改革开放初期,我省农民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农业经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非农产业比重逐步加大,农民收入多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但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07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占到50.9%,工资性收入占到39.1%,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占到10%;在家庭经营性收入中,第一产业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2.1%,二三产业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8%。从外省经验看,农民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内,主要来源仍是家庭经营性收入。目前我省第一产业总量不足,二三产业处于发展初期,进一步加快发展第一产业空间大、见效快,同时又能为做大做强二三产业奠定基础。因此,在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时,进一步挖掘农业领域的增收潜力,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创业,既是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途径,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着力点。
(二)实施七大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2007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4.1∶1,高于全国3.3∶1的平均水平。与此同时,省内不同区域之间农民收入水平也十分悬殊,西安市、杨凌示范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4140元的全国平均水平,商洛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差距更大。通过实施七大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行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和综合开发,既能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也必将推动区域之间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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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七大工程促进农民增收规划纲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