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员工管理办法
大家自觉遵守。 一、招聘兼职员工的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兼职员工管理,保障公司和兼职员工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请
1、解决既有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 2、摸索形成一套新型的用人与合作机制; 3、工作中发现具有潜质的后备人员;
4、培养有潜质、专业化人才,做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 二、兼职员工报酬
1、所有兼职员工的报酬按公司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比例核算业务提成,且在业务资料完整交还公司后,款到支付报酬。过年及特殊情况下咨询费不能到位时,可暂借。 2、在兼职时间内因公司要求或工作需要(做工程预算清单2次以内及报告审计3次以内的)而产生的出差费用(合肥市外车票及住宿费)由公司承担,没有做到尽职尽责,超出的出差费用由兼职者自理,公司不予承担。 3、考核内容:
①资料控制:缺少施工图纸,变更文件,招、投标文件,变更签证,决算资料,决算底稿及业务成果的;缺少咨询、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或缺少与最终咨询成果文件相关的文件、纪要和函件,或无接收、归还和移交归档清单的,每发现一条直接提成系数1%(如项目应提成为20%,缺少以上任一条的扣1%,则实际提成即为19%)。
②质量控制:咨询成果文件如出现工程量或计量单位有误、单价不合理、项目漏项、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不明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等不符合计价规范要求的;采用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材料及设备价格有误、套用消耗量定额项目错项、漏项、重项、计价程序、取费基数出现错误的;咨询成果文件无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审核的依据不充分,设计变更手续、签证
程序无相关专业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变更计价方式不合理,并未就此向委托方提出合理建议的;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确定不符合合同相关支付条款的,计价基数有误,工程量的核定出现重项、漏项和计算错误的,中期付款报告的签发程序及时间不符合施工合同要求的,以上未达到要求造成影响的,则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扣除该工程业务应提成的10-30%。
③进度控制:根据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造成开标延期的,属一般性的给予象征性的处罚,若造成开标延期及公司重大损失的,扣除所有提成,直至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
④出现以上质量问题或进度问题的,除扣除相关劳务提成外;若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另给予扣除业务提成30%-50%直至取消该工程整个项目提成,或追究兼职者经济及法律责任。
三、兼职员工的管理
1、兼职员工应及时填写兼职员工登记表并向综合人事部备案,与公司签订兼职承诺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任意一件)交公司保管。 2、兼职员工到岗后,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向其介绍所属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工作期间不得从事有损于公司声誉的活动。部门负责人有义务督促兼职员工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维护本公司及部门的集体形象。 3、所有兼职员工需签订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泄露在本公司兼职期间获得的公司资料和信息。
4、兼职员工接受公司工作,按承诺的时限要求进度及保质保量完成公司的工作安排,不得拖延时间和进度,同时将工作进程写出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交给部门负责人。 5、兼职人员业务完成时,应写出工作总结,配合公司写出工作报告,其完成质量及完成时间及部门负责人评语(包括任务内容、完成情况、后续需求,该受聘人员的作用与贡献等简短记录)作为对兼职者奖罚的依据。业务完成后,所有资料交给公司存档,若资料丢失的,按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处理。
6、由于兼职者个人原因所导致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公司分配的任务,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的,将对兼职者按延误时间扣发相应提成。
7、因兼职者的工作失误而造成公司损失,经核实后,公司有权扣除兼职者相应比例的项目提成或在其它项目提成中予以扣除,严重者终止兼职承诺书。如兼职者违反公司纪律,或未能通过工作考核评定,公司可提前解除兼职承诺书。
8、兼职者如不能胜任兼职工作,公司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兼职承诺书,兼职者因故不再兼职,也需提前30天书面提出申请,相关工作移交清楚后,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终止兼职承诺书。
9、经手公司业务完成后,经业主和公司负责人评价,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才予公司协商解除兼职承诺书。
10、兼职人员离职时应交接经手公司业务履行所需图纸等资料及所借公物,部门负责人务必告知综合人事部,否则部门负责人将负责所造成的损失。 四、兼职承诺书变更和解除
1、本承诺书在下述情形下可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承诺书;
(2)本承诺书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必须兼职者经手业主工程工作履行完毕)。 2、在下列情况下,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不予支付兼职者劳务提成: (1)兼职者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兼职者不能按公司要求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经公司书面限制通知后在限期内未完成时;
(3)兼职者泄露公司保密信息、资料等;
(4)兼职者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5)因兼职者的工作失误而造成公司损失,经核实后,公司有权扣除兼职者相应比
例的项目提成,严重者终止兼职承诺书。如兼职者违反公司纪律,或未能通过工作考核评定,公司可提前解除兼职承诺书。 (6)兼职者如不能胜任兼职工作,公司可以提前解除兼职承诺书,但需提前30天
通知乙方;同样,兼职者因故不再兼职,也需提前30天书面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终止兼职承诺书。
五、本办法自2012年10月8日起执行。
公司
2012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