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2013-2015年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专项
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我们委托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我市2013-2015年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工作自2016年10月启动,2017年3月结束。经评价,我市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绩效得分86.99分,等级为“良好”。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基本概况
1. 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促进青岛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企业集约发展,青岛市人民政府制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2〕4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2〕58号),其中明确了自2013年起市本级财政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采用贷款贴息方式,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利息进行补贴。本专项资金的主管单位为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岛市经信委”),2013-2015年共扶持117个项目,其中2013年31个,2014年46个,2015年40个,已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4517.89万元;项目覆盖了青岛市下属的区、县级市以及14个产业领域。
2. 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2013-2015年预算支出金额分别为3689万元、5167万元和5661.89万元,共计14517.89万元。2013年财政资金支出均用于补贴2013年立项的项目,2014年共支出5167万元,用于补贴2013年和2014年立项项目的资金分别为2332万元和2835万元;2015年共支出5661.89万元,用于补贴2013-2015年项目的资金分别为473.89万元、3604万元和1584万元。三年的预算执行率分别为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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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95.64%。
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本专项资金目标为:2013-2015年技改项目投资额完成率大于90%;2013-2015年受扶持的技改项目及时完工并验收合格;受补助的企业十条千亿级产业链覆盖率达到100%;技改项目新增产值、新增利润、新增税收、新增就业人数的目标完成率均达到90%;2013-2015年青岛市技改投资年均增长率达到20%;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各年同比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3-2015年技改贷款贴息已完工验收项目财政投入乘数大于20;项目受益企业对专项资金项目的满意度达到85%。
三、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及主要成效
1. 预算资金执行情况
2015年以前,青岛市财政预算安排未细化要求各个专项资金申报年度预算,而是由部门整体申报预算,在预算批复时也以总额形式批复。从实际情况看,该专项资金按照一定期间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发生的实际利息进行据实贴息,2013实际支出金额为3689万元,2014年实际支出5197万元,未出现预算不足的问题;2015年年初预算为2620万元,于2015年12月追加预算3300万元,共计5920万元,2015年实际支出5661.8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64%。从资金使用情况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率为100%,资金使用合规。
2. 主要“产出”、“效果”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技改项目应补尽补率为100%,已完工验收的22个技改项目仅有1个投资额完成率未超过90%;部分项目完工不够及时;已竣工验收的项目投资额完成率较高,已完工的22个项目验收项目合格率为100%。该项目采用据实贴息的方式,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确定的贴息上限以及企业实际发生的利息进行补贴,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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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未补或少补的情况,企业收到的项目资金与资金拨付文件中的资金额一致,资金下拨准确;但是,个别区(市)级资金下拨时间晚于市级资金下拨时间6个月。
(2)项目效果指标完成情况
技改项目覆盖了青岛市重点扶持的家电、石化、服装、食品、机械装备、橡胶、汽车、轨道交通装备、船舶海工、电子信息在内的十条千亿级产业链;项目新增产值目标、新增利润、新增税收目标完成率均达到了90%,技改投资额年均增长率为23.53%,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变化率均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财政投入乘数远高于全国平均(全国平均水平为20),受益企业对本专项资金的满意度高达99.16%。但项目新增就业人数目标完成率略低于90%,未达到预期目标,另外,专项资金的引导效应还有待继续发挥。
3. 项目总体成效
青岛市经信委通过“政企银”合作的模式,动员青岛农商银行、青岛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签订了技术改造综合金融服务协议,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技改贷”投放规模,促成100多个项目获得银行固定资产贷款45亿元,有效帮助企业解决技术改造融资难问题。截至2016年11月,117个项目已累计获得各银行固定资产贷款51.91亿元,占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额的50%。另一方面,青岛市财政局2013-2015年累计投入14517.89万元用于补贴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利息,带动了117个项目累计1038171.88万元的投资,财政投入乘数达71.5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缓解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成本的同时带动及加速了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从完工验收的技改项目看,完工验收的22个项目累计新增产值、新增利润、新增税收分别达64.54亿元、7.31亿元和4.45亿元,目标完成率分别为100.16%、90.44%、93.72%。从受益企业满意度看,根据回收的101份有效问卷统计,满意度达99.16%,受益对象对本专项资金的满意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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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青岛市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较好地完成了促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工作。通过贷款贴息、搭建政企银对接的平台,较大程度上帮助企业解决了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缺口,提高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
四、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 专项资金政策内容待完善
(1)技改项目扶持范围宽泛,部分项目技术内涵未凸显 为规范市级财政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的管理,2013年青岛市财政局和经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财企〔2013〕10号),该通知及各年的申报指南中,未对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范围做出限定说明。
评价组查看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发现部分已完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中土建投资占比较高,而设备投资占比重较低,根据评价组回收的60家已完工企业的数据,其中20个项目的设备投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低于50%。从技术改造角度看,设备投资额占比较低,技术改造的内涵体现不够。
(2)贴息资金拨付方式不够合理
本专项资金在确定资金拨付方式时,考虑到财政资金发挥作用的时效性和帮助企业解决现实困难,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确定了按照贷款利息发生的序时进度来给予贴息资金的方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般在每年6月和12月份由企业提供付息凭证报青岛市财政局,由财政局审核后通过直接拨付或转移支付的方式拨付贴息资金至企业,贴息资金拨付限额不得超过最高贴息额。
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存在项目未完工或未完成验收而贴息资金均已拨付到位情况,由此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项目完工前将贴息资金拨付完毕,主管部门失去了把控项目的抓手,对项目的约束力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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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项目能否按计划完工存在更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在项目验收前将贴息资金拨付完毕,主管单位失去了对企业的约束力,企业失去了开展验收的主动性,导致主管部门不能准确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效果,也无法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2. 项目管理水平待提升
根据《关于做好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扶持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青经信字﹝2014﹞44号)中对项目验收时限的要求:项目竣工并达到总体目标后,应在6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理验收手续的,项目承担企业应当向验收主管部门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确定推迟验收的时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竣工后12个月。截至2016年11月,101个项目中有40个已完工但未验收的项目。
3. 专项资金预算及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细化
沟通了解到,本专项资金2013-2015年未细化编制包括预期产出、效果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具体的年度计划,主管单位对项目的自评价以当年度确定扶持项目数后预计能够实现的效果为目标。
此外,2013-2014年,本专项资金在预算编制时未明细到具体的项目,而是由青岛市经信委统一申报预算到青岛市财政局对口处室,预算批复时,市人大也以总额形式批复。自2015年开始,青岛市市级预算编制开始细化到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虽申报了预算金额,因在编制预算时部分项目还未实际发生利息,预算测算还不够准确。在目前的预算编制及资金安排的模式下,财政部门难以掌控资金,不利于财政资金的精细化管理。
五、政策建议
1. 限定技改项目扶持范围,确保扶持项目的技术含量
针对目前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宽泛、不明确,导致部分项目技术性难体现的情况,评价组建议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对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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