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反风演习时,通防副总工程师应协助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并进行现场指挥。
13、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4、协助总工程师做好“一通三防”双基考核工作及系统评估、月评估工作。 十一、副总工程师(机电)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副总工程师是煤矿生产过程中机电、运输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机电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机电副总工程师应积极协助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开展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煤矿机电、运输技术管理水平。
1、在机电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机电、运输工作,组织机电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上级安全指令,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机电矿长领导下,做好机电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对机电范围内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4、协助机电副矿长制定全矿机电安全生产。负责组织技术改造、科技发展、设备更新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生产计划,并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计划完成。
5、参与审查采区设计方案、矿井开拓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从机电管理角度,提出相关的技术措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6、严格审批各项机电工程设计,组织研究机电技术问题,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机电管理水平。
7、组织编制和审批机电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杜绝无规程措施施工现象。
8、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及时解决机电设备和各类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检查分管范围内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下井按照永贵【2018】77号执行。
9、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技术交流活动,从技术上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10、参与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及现场恢复生产的组织指挥工作。
11、组织编制机电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安全整改方案和灾害预防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12、搞好技术业务指导工作,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分析解决现场问题的能力。
13、负责审核机电部对工作面的供电设计、绞车提升计算、各种检测报告、重要设备安全评价、年度、月度配件计划。
十二、副总工程师(地测)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测副总工程师是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组织、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审核审查有关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2、协助总工程师认真编制好长远规划和年度作业计划,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连续。
3、协助总工程师认真抓好地质、水文地质、测量、储量管理等有关方面的安全技术管理。
4、组织全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大检查、搞好技术监督,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展开。下井按照永贵【2018】77号执行。
5、协助总工程师搞好每年一次的矿井水灾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确保演练成功。
6、协助总工程师进行地测防治水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7、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提高地测防治水科技水平,对井下地质、水文地质、测量、储量等工作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
8、认真总结在地质、水文地质、测量、储量、“三量”等技术管理方面的工作。
9、积极完成各项安全考核指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10、完成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2、地测副总工程师应尽职尽责,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地测技术管理水平。
13、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地测防治水“双基”考核及系统评估工作。 十三、副总工程师(开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对分管范围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技术政策和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2、深入现场,对分管开拓、掘进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制止“三违”负责。下井按照永贵【2018】77号执行。
3、本着经济合理原则,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参与方案设计、巷道布置设计,严格把好开拓、掘进规程措施的审查关。
4、搞好开拓、掘进、采煤工作面平衡关系,确保生产正常接替。 5、做好开拓、掘进区域调查分析,根据工作面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开拓、掘进布局,提高开拓、掘进进度,杜绝无效进尺,避免返工浪费。
6、搞好开拓、掘进生产管理、现场管理及质量达标工作,给领导当好参谋。 7、组织好开拓、掘进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责任落实及防范措施。
8、组织分管范围内职工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9、协助生产副矿长做好采掘“双基”考核及采掘系统评估、月评估工作。 十四、副总工程师(采煤)安全生产责任制
1、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对分管范围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技术政策和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2、深入现场,对分管采煤进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制止“三违”负责。下井按照永贵【2018】77号执行。
3、本着经济合理原则,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参与方案设计、巷道布置设计,严格把好采煤规程措施的审查关。
4、搞好开拓、掘进、采煤工作面平衡关系,确保生产正常接替。
5、做好采煤区域调查分析,根据工作面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采煤布局,杜绝无效进尺,避免返工浪费。
6、搞好采煤生产管理、现场管理及质量达标工作,给领导当好参谋。 7、组织好采煤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责任落实及防范措施。 8、组织分管范围内职工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9、协助生产副矿长做好采掘“双基”考核及采掘系统评估、月评估工作。 十五、矿长助理(后勤)安全生产责任制
1、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为全矿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与服务。
2、负责全矿后勤工作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并监督各相关单位落实实施。 3、每月组织召开后勤保障会议,监督落实会议安排的事项,提高为一线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4、定期对分管工作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保证全矿职工食品供应与安全。
5、抓好分管后勤工作的安全文明生产,提高服务质量,搞好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
6、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7、认真落实“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每月按时对分管系统“双基”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 机关部室及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监部
(一)、安监部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