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流程图
事项编码:JS000000JY-QT-0012 事项类型:其他 办理部门:高校学生处 办理地点:南京市上海路203号 服务电话:025-83335737 监督投诉电话:025-83335877 编 码: JS000000JY-QT-0012 名 称: 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 规范性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第四十条:在派遣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按下列原则办理: 1.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法律依据: 2.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国家教委审批并下达调整计划,学校所在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按照调整计划办理改派手续; 3.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受理条件: 毕业生已办理过《报到证》,又需要更改就业去向的,由毕业院校就业工作部门在江苏省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上报数据并通过自审后,携带以下材料至我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办事指南: 1.原《报到证》; 2.原派遣单位同意改派的书面意见; 3.现需派遣单位接收意见; 4.在原派遣单位工作满1年、已办理转正定级、或毕业离校超过2年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是否收费: 否 办理期限: 45工作日 承诺期限: 45工作日 办理部门: 高校学生处 监督电话: 服务电话:025-83335737 监督投诉电话:025-83335877 申请材料: 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1
问题解答: 申请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江苏省普通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向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由院校就业工作部门调整就业方案,在网上报送数据,同时提交书面材料。 审查 委托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 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重新签发《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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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办理结果
审查
不予受理 办理结果
决定
办理结束
B2表:岗位说明表
序号 1 受理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审查受理人所接收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核 决定是否同意签发 张泉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办理期承诺期限 限 15个工 作日 2 审查 张泉 15个工 作日 3 决定 张泉 15个工 3
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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