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39、 定排总门 定期排污门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4.2 启动前试验 4.2.1联锁试验 4.2.1.1 投入联锁。(汽包水位低联锁开关在控制盘上,辅机联锁开关在低压室。)
4.2.1.2依次启动引风机、送风机,将煤气压力开关调整至2000Pa以上,开启煤气管道气动速断阀。(煤气压力低至2000Pa,气动速断阀打不开。) 4.2.1.3水位低至-150mm时,引风机跳闸,送风机跳闸,气动速断阀关闭。
4.2.1.4停掉引风机开关,送风机跳闸,气动速断阀应关闭; 4.2.1.5停掉送风机开关,引风机应保持继续运行,气动速断阀应关闭; 4.2.1.6将煤气压力开关调整至2000Pa以下,气动速断阀应关闭。 4.2.1.7将各辅机开关复归至停止位置。
4.2.1.8联锁试验后,应作好记录,如试验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4.2.2 事故按钮试验:
4.2.2.1 联系电气送上引风机、送风机的操作电源和工作电源; 4.2.2.2开启引风机、送风机冷却水; 4.2.2.3 启动引风机、送风机运转正常;
4.2.2.4 安排有关人员就地操作以上各辅机的事故按钮,该辅机停止运转;
4.2.2.5复位各跳闸辅机的开关或按钮。
(注:试验用事故按钮停用辅机时应按送、引顺序操作。)
4.2.3煤气气动速断阀动作试验
4.2.3.1试验应由热工人员、锅炉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三方参加。 4.2.3.2试验前联系送电并检查气动速断阀控制装置良好。 4.2.3.3分别按下所试的气动电磁速断阀控制按钮,要求电磁速断阀迅速关闭。
4.2.3.4气动速断阀试验应做好记录,并记录参加试验人员名单。 4.2.4调风门、调节阀动作试验
4.2.4.1新安装或检修后的电动气动调节阀、调节挡板应进行开关试验。由运行人员、热工人员、检修人员共同进行。
4.2.4.2电动气动远操全开、全关一次,观察传动装置动作情况: 4.2.4.3传动装置应无卡涩,轻便灵活; 4.2.4.4风门、挡板关闭要严密,阀门漏量符合要求; 4.2.4.5控制盘开度指示与实际开度一致。 4.2.5声光报警试验
4.2.5.1用试验按钮进行事故音响报警和光字牌试验,声光报警动作正常。
4.2.6锅炉熄火保护动作试验
4.2.6.1作用:锅炉熄火保护是锅炉重要的保护装置。锅炉熄火保护的作用是:当运行中的锅炉发生全炉膛灭火、煤气压力达到低低限、锅炉辅机出现故障等危及锅炉安全的现象出现时,及时地关闭气动速断阀切断进入锅炉的燃料,并自动停止锅炉有关辅机运行,防止锅炉爆炸,保护锅炉炉膛及有关设备的安全。 4.2.6.2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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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2.1依次合上引风机、送风机开关,开启相应的入口挡板,送上点火柜电源。
4.2.6.2.2投入锅炉联锁保护。
4.2.6.2.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锅炉熄火保护动作 : 1.全炉膛火焰失去时(延时10秒) 2.手动停运引风机(引风中断) 3.手动停运送风机(送风中断) 4.煤气压力低至2000Pa(热工满足) 5.电接点水位低至-150mm
锅炉熄火保护动作后,常明灯速断阀及气动速断阀B动作关闭,若为引风中断,则送风机跳闸,气动速断阀动作关闭。若送风中断,气动速断阀动作关闭,引风机仍正常运行。若煤气压力低至2000Pa,所有气动速断阀动作关闭,引、送风机仍保持运行。若动作正常,则熄火保护试验合格。 4.2.7煤气防爆试验
4.2.7.1与煤气防爆试验人员、公司安全员、值长取得联系,共同进行 防爆试验,做好防爆试验安全准备工作(如灭火器、防烫伤药等) 。 4.2.7.2试验煤气防爆人员,应穿着防火防烫工作服及戴手套。 4.2.7.3试验时,试验工作人员应与试验用容器保持侧间两尺距离。 4.2.7.4试验前应测量试验现场气体含量应合格。
4.2.7.5试验:在确认煤气已送至管道末端,且煤气压力表压力指示正常,由试验人员打开取样阀,对准试验用容器上口,将煤气充入取样容器内,盖上下侧堵板,关闭取样阀,迅速远离取样阀位置,打开容器下侧堵板,由另一试验人员点燃火种,将容器下口对准火种,点燃容器内煤气,若煤气层层燃烧至容器最低部,呈淡蓝色透明火焰,又无爆鸣声,则试验为合格。反之则不合格,此时严禁对锅炉点火,应继续进行管道煤气放散,直致防爆试验合格为止,方可允许锅炉进行点火。 4.3启动前的准备 4.3.1锅炉进水
4.3.1.1锅炉点火前的全面检查工作完毕后,可以向锅炉进水。进入锅炉的水,水质必须合格。
4.3.1.2进水温度应为20-70℃,冬季进水不少于2h,夏季进水不少于1h;当进水温度与汽
包金属壁温接近时,可加快进水速度。
4.3.1.3如锅炉原已有水,经化验合格,可将锅炉水位调整到汽包水位计水位-60mm,并验
证水位的真实性;如水质不合格,应将炉水全部放去,重新进入合格给水。
4.3.1.4锅炉进水至汽包水位-60mm时,停止进水并验证水位的真实性,若水位有上升或
下降应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4.3.1.5进水完毕后,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 4.3.2启动空气压缩机,保持压力0.7-1.0MPa。 4.3.3煤气置换 4.3.3.1方案一
4.3.3.1.1检修工作已结束,工作票已终结,管道上的盲板已拆除。
4.3.3.1.2打开1#支路放散阀、1#支路手动门,全开1#支路调节阀,打开主煤气管路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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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前后手动门及旁路门、打开主煤气管路放散阀。(西侧为1#支路,东侧为2#支路。)
4.3.3.1.3值长联系气柜人员调度送煤气,当煤气压力2000Pa时,开1#支路气动快关阀A及主燃烧阀,关闭主煤气管放散阀,进行5-10分钟置换.
4.3.3.1.4打开煤气管道取样阀取样做煤气防爆试验,并分析煤气成份,含氧量必须小于1。试验合格后方可准许点火。置换合格后关闭气动调节阀、气动快关阀A,1#支路放散阀保持全开.
4.3.3.1.5打开2#支路放散阀、2#支路气动快关阀A、2#支路手动门,全开2#支路调节阀,进行2-3分钟置换,取样分析煤气成份,合格后,关闭气动调节阀、气动快关阀A,2#支路放散阀保持全开.
4.3.3.1.6 上述操作结束后,司炉操作人员及时向班长汇报置换煤气操作程序,确认无误方可进行锅炉点火启动。 4.3.3.2方案二
4.3.3.2.1新投产及长期停用的煤气设备使用前必须通蒸汽或氮气进行置换,大修或停运前必须进行吹扫。
4.3.3.2.2打开主煤气管道放散阀,打开各支路放散阀,由值长联系煤气车间关闭煤气,打开过滤器前后各阀门及旁路门,全开各支路阀门,打开蒸汽或氮气置换门进行10-20分钟置换,合格后,放散阀保持全开。 4.3.3.2.3煤气管道上装设盲板.
4.3.3.2.4检修结束后,锅炉重新用煤气点火按方案一用煤气置换氮气或蒸汽合格后方可点火. 4.4锅炉启动 4.4.1 投入联锁,启动引风机,使炉膛负压为-50~-100Pa , 时间不少于5分钟。4.4.2启动送风机,微开空气阀,使炉膛压力为-50~-100Pa。
4.4.3把各支路助燃风门开到15-25%左右,打开各支路常明灯手动阀、快关阀依次吹扫2分钟,关闭常明灯快关阀,进行炉膛吹扫10-15分钟。点火时只准一个支路点火,不准两个支路同时点火。点燃焦炉煤气支路点火枪,迅速打开常明灯快关阀,当确认常明灯燃烧正常后,把气动调节阀放在10-15%,开启气动快关阀A,再开启气动快关阀B。点燃主 焦炉煤气后,缓慢调整助燃焦炉煤气的一次风门,确保主焦炉煤气能够正常稳定燃烧。如果常明灯点火失败,立即关闭煤气各阀门,进行炉膛吹扫5-10分钟。严禁正压时点火,严禁先开煤气点火。主焦炉煤气燃烧正常后关闭各支路放散阀。
4.4.4确认焦炉煤气主燃烧器已点燃并且燃烧正常后,可分别相应调整焦炉煤气和空气阀的开度,并密切观察燃烧情况。
4.4.5依次逐渐加大引风量、鼓风量和焦炉煤气量,次序不能混乱。同时应密切注意炉膛负压的变化,精心调整引风机挡板、鼓风机挡板、焦炉煤气阀及空气阀的开度。
4.4.6两只焦炉煤气燃烧器应分别用带小气枪的高能点火装置点燃,严禁用燃着的煤气主燃烧器火焰点燃相邻的煤气燃烧器。
4.4.7只有确认煤气主烧嘴已点燃且燃烧正常后,才能撤走高能点火装置。 4.4.8若煤气进入炉膛约10秒钟尚未点燃或发生熄火,应立即关闭煤气阀,切断相应的煤气供应,再把高能点火装置从炉膛中抽出, 并加大炉膛负压进行吹扫,引风量不小于额定引风量的25%,时间不少于10-15分钟。 4.5锅炉升压 4.5.1升压时间
按规定,锅炉升压应保持缓慢平稳,汽包上、下壁温差<40℃,最大不超过50℃。
升压速度按以下表内控制: 主汽压力(MPa) 时间(分) 0—0.5 50--60 0.5—1.0 30--40 1.0—2.0 30--35 2.0—2.4 10-15 4.5.2升压过程的操作 4.5.2.1随着点火过程,汽压在不断上升,当汽压上升至0.05—0.1MPa时,冲洗汽包水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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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核对其它水位指示应和汽包就地水位计一致。
4.5.2.2当汽压升至0.1—0.2MPa时,关闭空气门。如安全门漏汽应复位。 4.5.2.3当汽压升至0.2—0.3MPa时,依次进行水冷壁下联箱排污放水,注意汽包水位,在锅炉进水时应关闭再循环门。
4.5.2.4当汽压升至0.3MPa时,通知检修热紧法兰、人孔及手孔等处的螺丝并通知热工冲洗各仪表管。
4.5.2.5当汽压升至0.5-0.6MPa时,可进行暖管工作。 4.5.2.6 当汽压升至低于母管压力0.05-0.1Mpa,温度低10℃左右时,进行并汽。4.6安全阀的整定 4.6.1安全阀的整定标准 4.6.1.1锅炉汽包工作压力为2.74MPa 4.6.1.2锅炉出口联箱工作压力为2.45MPa 4.6.1.3汽包右动作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为:2.9MPa(1.06倍工作压力),回座压力2.7?MPa。
4.6.1.4汽包左控制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为:2.85MPa(1.04倍工作压力),回座压力2.65?MPa。
4.6.1.5过热器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为:2.6MPa(1.06倍工作压力),回座压力2.35?MPa。
4.6.2安全门调整时的一般注意事项: 4.6.2.1校验安全阀时,生技科、锅炉专业、检修及安全监察负责人应在场。
4.6.2.2调整安全阀时由检修人员负责,运行人员配合。 4.6.2.3调整安全阀时,应有防止误动作的措施。 4.6.2.4调整安全阀时,应保持锅炉燃烧稳定,升压速度不宜过快。
4.6.2.5调整安全阀时,应及时调整给水量,维持汽包正常水位,并注意监视过热蒸汽温度。
4.6.2.6 调整安全阀压力以就地压力表的指示为准。用精度为0.5级以上的压力表。4.6.2.7调整安全阀应从高到低逐个进行,先调整汽包动作安全阀,再调整汽包控制安全阀最后调整过热器出口集箱上控制安全阀。
4.6.2.8安全阀调整后,应进行动作试验。如锅炉压力超过动作压力安全阀尚未动作时,应立即降低汽压至正常压力,重新调整再试验。
4.6.2.9安全阀调整完毕后,装好防护罩,加铜封或铅封,撤除防止误动作的措施。
4.6.2.10将安全阀的调整试验结果记录在有关的记录簿内,并由参加试验的人员签字确认。 4.7锅炉并列
4.7.1锅炉并汽工作由锅炉班长和汽机班长共同负责。
4.7.2在锅炉与主蒸汽母管并列或直接向汽机供汽前,应对锅炉全面检查一次,若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消除以后汇报值长再并汽。
4.7.3在锅炉与主蒸汽母管并列或直接向汽机供汽前,应对蒸汽管道进行暖管。冷态蒸汽管道的暖管时间不少于1.5小时,热态蒸汽管道的暖管时间为0.5—1小时。 4.7.4锅炉蒸汽管道的暖管,一般应随锅炉升压同时进行。在点火时开启锅炉过热蒸汽出口门,用锅炉的蒸汽加热蒸汽管道。
4.7.5并列前,应与邻炉司炉取得联系,适当调整汽温,注意保持汽压稳定,并通知汽机司机,注意监视汽压与汽温的变化。
4.7.6并列前,应冲洗汽包水位计,校对低地位水位计和各压力表的指示,并对音响信号进行试验,以验证其可靠性。 4.7.7点火炉汽温较母管汽温低10℃左右,压力低0.05~0.1MPa,水位-30 mm左右可进行并汽。
4.7.8缓慢开启来汽门,全开后回关半圈。
4.7.9并汽后将各疏水门、排汽门关闭,并对锅炉全面检查一次。 4.8锅炉并列注意事项 4.8.1并汽时应缓慢开启来汽门。
4.8.2并列时,应注意保持过热蒸汽出口压力、温度及汽包水位,并缓慢增加锅炉蒸发量。
4.8.3并列过程中,如引起汽机的汽温急剧下降时或发生蒸汽管道水冲击时,应立即停止并列,减弱燃烧,加强疏水,待恢复正常后重新并列。
4.8.4并列后,应再次检查对照汽包水位计和各汽压表的指示,注意观察各仪表指示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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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开始抄表。
4.8.5并列后,根据过热器蒸汽出口压力的变化情况,依次关闭所有疏水门及对空排汽门;根据过热蒸汽出口温度的变化情况,调节减温水量。
4.8.6锅炉并列后,为确保锅炉水循环正常,应尽快将蒸发量增加到额定值的50%以上。
4.8.7锅炉达到正常负荷后,应对锅炉机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点火至并列过程中的主要操作及所发现的问题,记录在交接班记录簿内。 5锅炉运行中监视与调整 5.1锅炉运行调整的任务
5.1.1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加强调整,保证锅炉运行工况稳定,力求做到勤检查、勤联系、
勤调整、勤分析,保持汽温、汽压、水位稳定。其主要的任务是:
1.保证锅炉的蒸发量满足汽机及供热用户的需要;2.均衡进水,保证正常水位; 3.保证蒸汽品质合格; 4.维持正常的汽压汽温; 5.保持燃烧工况良好,努力提高锅炉效率;
6.保证锅炉机组的正常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5.1.2锅炉参数要求按下表控制 名称 单位 数值 过热蒸汽压力 MPa 2.45±0.05 过热蒸汽温度 ℃ 400±5
备注 锅筒中心线下50mm为准 汽包水位 mm ±50 给水压力 MPa ≥3.3 给水温度 ℃ 105 排烟温度 ℃ 140 炉膛负压 Pa -50~ -100 5.2锅炉水位的调整 5.2.1锅炉给水应均匀,须经常维持锅炉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的正常水位处,水位应有轻微的波动,其允许变化范围为±50mm,在正常运行中不允许中断锅炉给水。 5.2.2锅炉给水应根据汽包水位计指示进行调整,只有在给水自动调整器、差压水位计和警报器完好的情况下,方可依靠差压水位计的指示调整锅炉水位。
5.2.3当给水自动调整器投入运行时,仍须经常监视锅炉水位的变化,保持给水量变化平稳,避免调整幅度过大,并经常对照给水流量与蒸汽流量是否符合(给水流量比蒸汽流量大1—3t/h)若给水自动调整器运行失灵,应改为手动控制,及时调整给水量,并通知热工检修人员处理。
5.2.4在运行中应经常监视给水压力和给水温度的变化,当给水压力或给水温度低于规定值时,应及时联系汽机有关人员进行调整。
5.2.5在运行中应经常保持两个汽包水位计完整、指示正确、清晰易见、照明充足。
5.2.6锅炉冷态时汽包水位计投入步骤 5.2.6.1确认汽包水位计检修工作结束,照明齐全。 5.2.6.2开启汽包水位计汽、水侧一、二次门,关闭放水门。 5.2.6.3汽包水位计随锅炉一起升温升压。 5.2.7锅炉热态时汽包水位计投入步骤
5.2.7.1确认汽包水位计检修工作结束,照明齐全,汽、水门及放水门均在关闭状态。
5.2.7.2微开放水门约一周,全开汽、水侧一次门。 5.2.7.3微开汽侧二次门四分之一周,水位计预热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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