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集团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修
订版
【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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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煤集团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焦煤集团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充分发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指导作用,促进技术管理的标准化和精细化,保障安全生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焦煤集团所属生产矿井的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巷修工程。
第三条 以下工程施工或作业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1、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 2、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撤;
3、井巷掘进(长度大于100m)、大型硐室(如炸药库、采区水仓、泵房、变电所、车房等)的施工;
4、大型安装工程(如井筒安装、泵房安装等); 5、独立的防治水单项工程。
6、巷道修理(长度大于等于100m或需要局部通风机供风)。
第四条 以下工程施工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局部巷道掘进、修理(长度小于100m); 2、简易车场施工;
3、小型硐室施工、中小型设备安装;
4、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过断层、破碎带、过老巷、托煤、处理冒顶; 5、采煤工作面变更上、下端头支护形式;
6、巷道贯通、过断层、通过复杂地质带、穿越老巷、挑顶、拉底、铺设轨道、施工临时水仓;
7、井下特殊情况下使用非防爆设备作业; 8、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作业; 9、进行探放水、地质探查工程施工及作业; 10、通风系统调整、串联通风; 11、井下有计划大面积停电后恢复供电;
12、井下供电、排水、提升、运输、压风系统的大型检修; 13、井下抢险救灾演习;
14、试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5、井下其它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或作业。 第五条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原则: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2、编制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3、在开工前,按照程序和时间要求,必须严格按照“一面一规程”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无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
4、每个工作面都应根据本煤层和邻近采区的水文地质和瓦斯、矿压观测等资料,确定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依据和内容。
第六条 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作业规程编制和实施的管理办法,做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学习贯彻及考试、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记录必须包括组织人、贯彻人、贯彻时间、贯彻地点等相关内容。
第七条 由生产区队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矿井生产技术科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做到:内容、图纸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 图表满足生产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采用计算机编制打印。
第八条 编制作业规程,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经批准的有关设计资料。
2、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 3、由通风、防突等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通风瓦斯资料。
4、由机电管理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供电、供水、生产系统图、设备选型计算及布置和设计安装图。
5、《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井巷质量验收标准》、《工种岗位责任制》等。
6、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 作业规程的编制程序
1、工程开工前30天,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照工程设计图纸共同研究各系统布置及安全技术要求,形成统一意见,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下发给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资料准备。
2、主管业务科室于工程开工前20天下达工程联系单。各业务科室在开工前20天之前向施工区队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3、施工区队接到工程联系单后,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领导组织施工单位、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施工工程进行现场勘查,检查现场的生产条件、预测生产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生产的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技术员必须作好“现场勘查讨论记录”。
4、作业规程编写人员在编写前应做到以下几点: (1)明确施工任务和计划采用的主要工艺; (2)熟悉现场情况,进行相关的分析研究; (3)熟悉有关部门提供的设计及相关技术资料。
5、施工区队技术员根据开工前现场勘查讨论报告,在开工前15天写出作业规程的初稿。技术员完成作业规程编制之后,区队负责人主持、副队长、技术员、班长参加初审,获得同意并签字后,上报审批。
6、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符合国家煤监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级办法(试行)》中的规定。
7、所有作业规程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要求编制规程,采掘工作面遇有特殊情况(如地质构造、煤岩及瓦斯突出、水、瓦斯、火、过老空、开口、贯通等)的非正规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8、规程的编制要突出瓦斯预防、治理,要体现瓦斯治理优先的原则,要有具体、齐全的瓦斯防治及管理措施,规程中对瓦斯监测、监控要详细进行描述。
9、保证煤质的各项措施要详细说明。
10、作业规程中要包含安全避险系统的有关内容。 第十条 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