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医用外科口罩成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版本 A/0 页次 起草部门 质保部 1/5 生效日期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质保部、生产部、技术部 1. 目的
规范口罩检验过程,确保医用外科口罩的成品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医用外科口罩成品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3. 责任
3.1.检验员负责做好医用外科口罩成品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 3.2.QA负责检验全过程的监督。
4. 内容
4.1.要求:医用口罩系列需经质保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出厂检验报告。 4.2.检验方式:医用口罩系列检验分逐批检验和型式检验。 4.2.1.逐批检验:凡提出交货的医用口罩均应进行逐批检验。
4.2.2.转移规则:对初次检验不合格的再提交检验批,一般只检验导致拒收的试验项,并采用加严检查。在修正缺陷时,若影响到其他试验项目,再检查哪些项目,由质保部和技术部共同商定。
4.2.3.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前(包括老产品转厂生产); B.间隔一年在生产时;
C.在设计、工艺、材料有重大改动时; D.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到一定产量后;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的差异时; F.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时。
4.3.医用口罩在下列情况之一下应进行生物学评价。评价要求:医用口罩细胞内毒性应不大于I级,应无致敏、皮肤刺激。
A.制造产品所用材料或技术改变时; B.产品配方、工艺重大改变时;
文件名称 医用外科口罩成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版 本:A/0 页 次:2/5 C.贮存期间最终产品发生变化时; D.产品用途改变时;
E.有迹象表明产品用于人体会产生不良作用时。 4.4.检验项目:
序号 1 2 项目 包装 标签 检验内容 包装完好,无破损、污染现象,灭菌型产品有灭菌指示标识。 标签信息齐全,无字体缺失现象,内容符合样稿要求,生产信息与请验信息一致,无缺印漏印现象。 口罩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损、异物、污3 外观 渍。 口罩两端粘接应牢固、不分层,边缘光滑。 4 结构与尺寸 口罩基本形状为长方形,尺寸符合设计尺寸,最大变差不超过±5%。 口罩上必须配有鼻夹,鼻夹由可塑性材料制成。 鼻夹长度不应小于8.0cm。 口罩带应戴取方便。 6 口罩带 细菌过滤效率(BFE) 颗粒过滤效率(PFE) 压力差 应有足够强度固定口罩带,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 7 8 9 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应不小于95%。 口罩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30% 逐批检验 型式检验 委外检验 1包 1包 1包 1包 3包 逐批检验 灭菌型医用外科口罩应无菌。 逐批检验 3包 型式检验11包 12 13 环氧乙烷残留量 合成血液穿口罩如经环氧乙烷灭菌,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 2ml合成血液以16.0kPa(120mmHg)压力喷向口罩外侧面逐批检验 委外检验 逐批检验 3包 1包 逐批检验 6个 逐批检验 3个 逐批检验 备注 逐批检验 根据逐批检验 GB/T2828.1 S-3 见附录1 抽样数量 5 鼻夹 逐批检验 6个 3包 口罩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p应不大于49 Pa。 逐批检验 非灭菌型医用外科口罩应符合口罩微生物指标的要求,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g。 应不得检出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浓血性链球菌、真菌。 逐批检验 逐批检验 10 微生物指标 11
文件名称 医用外科口罩成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版 本:A/0 页 次:2/5 透 14 阻燃性能 后,口罩内侧面不应出现渗透。 口罩材料应采用不易燃材料;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不大于5s。 逐批检验 1包 4.5.检测方法
4.5.1.根据GB/T2828.1标准中检验水平S-3进行抽样,用于以下检测项目的检查:
A. 包装:目视检查,应4.4符序号1的要求。 B. 标签:目视检查,应符合4.4序号2的要求。 C. 外观:目视检查,应符合4.4序号3的要求。
4.5.2.结构与尺寸:实际佩戴,用直尺进行测量,应符合4.4序号4的要求。
4.5.3.鼻夹:检查鼻夹材质并手试弯折,取出鼻夹用直尺进出测量,应符合4.4序号5的要
求。
4.5.4.口罩带:通过佩戴检查其调整情况;将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处裁剪下来,口罩带留取2cm,口罩体留取约2cm×2cm,如图1,将口罩体和口罩带分别用拉力计上下夹子夹住,以10N的净拉力进行测量,持续5秒,结果应4.4序号6的要求。
4.5.5.细菌过滤效率:方法见附录2 4.5.6.颗粒过滤效率
A.样品量:用3个样品进行试验。
B.操作方法:试验之前,将样品从包装中取出,置于相对湿度为(85±5)%,温度为(38±2.5)℃的环境中(25±1)h进行样品预处理。然后应将样品密封在一个不透气的容器中,试验应该在样品预处理结束后的10h内完成。
C.环境要求:应使用在相对湿度为(30±10)%,温度为(25±5)℃的环境中的氯化钠气溶胶或类似的固体气溶胶[颗粒粒数中值直径(CMD)]:(0.075±0.020)μm;颗粒分布的几何标准偏差:≤1.86;浓度:≤200mg/m3 进行试验。空气流量设定为(30±2)L/min,气流通过截面积为100cm2。其结果应符合4.4序号8的规定。 4.5.7.压力差
A.样品量:随机抽取3个样品,取口罩中心部位进行测试。
B.操作方法:试验用气体流量需调整至8±0.2L/min,样品测试区直径为25mm,试验面积为4.9cm2。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通气阻力(ΔP),结果报告为每平方厘米面积压力差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