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不良项目判定标准
步骤 检查项目 检查条件及方法 依据验收单核对来料外包装标签 有无出货报告 检验内容 判定标准 缺陷判定 抽样方案 标签/标识 制造商、品名、料号、制造日期(或批号) 、无标识,标识与验收单不符 ROHS标识 出货报告内容 无出货报告,报告内容不符,无金、镍层数据。 MIN CR=0 MAJ=0.4 MAJ MAJ MAJM CR=0 MIN=0.65 包装检查 出货报告 MIN 包装方式 按包装要求对来料进行检查 1.真空包装,内放干燥剂; 包装方法、数量核对 2.每包上需贴有厂商的出货标签和环保标识。 物料型号 同一包中混有不同的物料 不允许 走线区域目视可见:不允许; 非走线不计 不允许 偏位超过2/3缝宽:不允许;偏位在1/2~2/3之间:上线试验判定;偏位≤1/2缝宽允许 直径≥1/3线宽:不允许 走线区域 ≥1/3ITO缝宽:不允许 邦定区域 ITO处须洁净 块状物大小不可超过邦定区3条横线,数量不可超过3个 指纹等不允许 外观检查 腐蚀 划伤 短/断路 贴合不正 缺损针孔 毛刺 脏污 污染 目视 崩裂 颜色超标 目视 高倍显微镜或专用测试设备下目视检测 腐蚀 走线区域 走线区域 LCD整体走线区域 LCD整个表面 不允许 颜色超出界限样品 不允许 1.非导电层玻璃破损未造成MIN MAJ=0.4 MIN=0.65 目视 框胶1/3外露OK ,X≦1/8大片玻璃宽且≤1mmOK,Y≦1/4D OK, Z不计 2.导电层破损: MIN 四角及边缘有破损 目视 a在导电层不允许有破损 b 若破损在非导电层则X≤1/8大片玻璃宽,Y≤D,Z≤1/2T允许 3.角崩 X≤1/8大片玻璃宽且X≤1mm,Y≤1/4D且未触及走线允收 MIN 目视 MIN
在切割时有凹凸不平现象 盒内气泡 外观 检查 漏液晶 目视 游标卡尺 以设计尺寸为准 因框胶开裂,密封不严或封口未封住,使液晶漏失 液晶未能完全注入到液晶屏内或因封口原因在液晶屏内部产生气泡 ITO宽度≥105%设MIN 不允许 MAJ CR=0 MAJ=0.4 MIN=0.65 目视 不允许 MAJ 在LCD的每个IC 计线宽 PAD处,COM、SEG ITOITO宽度检测 各取2个,电源ITOITO宽度≤80%设计取一个进行检测 线宽 缺划/短路/视角错 横纹、抖动 无显/白屏 显示异常 不允许 MIN 不允许 MIN 功能缺陷 不允许 MAJ 功能缺陷 电测时无显示或显示白屏 电测显示画面异常 不允许 不可有 不可有 1. Φ≤0.1mm不计(密集不MAJ MAJ MAJ W可). 2. 0.1mm<Φ≤0.15mm 2(间隔10mm以上) 3. 0.15mm<Φ≤0.2mm只接受一个 4. Φ>0.2mm 不接收 1.a<0.025mm不计数. MIN 功能点状缺陷(彩电测治具 L检查 点、亮点、灭 点等) Φ=(L+W)/2 线状缺陷 LW2. 0.025mm≤a≤0.05mm b≤1mm允许数:2个,允许间隔10mm MIN 颜色差异 有色差 不许有 M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