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种可按设计规定换算。
六、成型钢筋场外运输仅适用于25km以内加工厂制作的运输,按实际发生的运输量计算。运距超过25km时,由承发包双方协商确定全部运输费用。成型钢筋包括非预应力钢筋、预应力钢筋及铁件。 七、构筑物混凝土工程。 1.烟囱: (1)烟囱基础:
烟囱基础与筒身的划分: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
(2)砖烟囱的钢筋混凝土圈梁和过梁,应按实体积计算,分别套用本章相应项目。
(3)烟囱的钢筋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梁、柱等),应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4)烟道:
①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准。在炉体内的烟道,应列入炉体工程量内。 ②烟道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③钢筋混凝土烟道,按混凝土地沟项目计算。但架空烟道不能套用。 (5)烟囱的铁梯、围杆的制作、安装及刷油,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2.水塔: (1)基础:
①水塔基础,按本章烟囱基础相应项目计算。
②钢筋混凝土基础以实体积计算。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钢筋混凝土基础扩大顶面为分界线,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柱式塔身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交接处为分界线,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与基础底板相连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2)筒身:
①筒身与槽底的分界,以与槽底相连的圈梁底为界。圈梁底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②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体积,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工程量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不分柱、梁和直柱、斜柱,均以实体积合并计算。 (3)水箱:
①钢筋混凝土水塔水箱的工程量按塔顶及槽底、水箱内外壁分别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
②砖支筒钢筋混凝土水箱,按钢筋混凝土水塔相应项目计算。
(4)水塔的钢梯、围栏、铁件的制作、安装及刷油,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3.贮水(油)池:
(1)池底不分平底、坡底、锥形底,均按池底项目计算。平底包括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时算至锥形底坡的上口。
(2)壁基梁系指池壁与坡底或锥底上口相衔接的池壁基础梁。壁基梁的高度为梁底至池壁下部的底面,如与锥形底连接时,应算至梁的底面。
(3)无梁盖柱的柱高,应自池底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4)池壁应分别不同厚度计算(池壁厚度按平均厚度计算),其高度不包括池壁上下处的扩大部分。无扩大部分时,则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
(5)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的体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在内。
(6)各类池盖中的进入孔、透气管、水泥盖以及与盖相连接的混凝土结构,均应与池盖体积合并
计算。
4.贮仓: (1)矩形仓
矩形仓分立壁和斜壁,各按不同厚度计算体积。立壁和斜壁的分界线按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分界线,壁上圈梁并入斜壁工程量内,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分别按本章的相应项目计算。 (2)圆仓:
①适用于高度在35m以下、仓壁厚度不变、上下断面一致、采用钢滑模施工工艺的圆形贮仓,如盐仓、粮仓、水泥库等。
②圆仓工程量应分仓基础板、仓底板、仓顶板、仓壁等部分计算。
③仓基础板与仓底板之间的钢筋混凝土柱,包括上下柱头在内,合并计算工程量,按本章柱的相应项目计算。
④仓顶板的梁与仓顶板合并计算,按仓顶板项目计算。 ⑤仓基础板可按本章的满堂基础计算。
⑥仓壁高度应自基础板顶面算至仓顶板底面,扣除0.05m以上的孔洞。 (3)造粒塔筒壁:
①本项目适用于高度在65m以下,有圆形塔和方形楼梯(电梯)井壁组成的钢滑模施工的造粒塔筒壁。
②筒壁工程量的计算:圆形塔筒壁由框架柱顶圈梁上表面起计算,方形楼梯井壁由塔外地坪起计算,扣除大于0.3m的孔洞以实体积计算。
③造粒塔中的框架柱、圈梁、砖砌体、基础、楼梯等项目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5.钢筋混凝土沉井:
(1)沉井混凝土工程量以实体积计算。
(2)封底混凝土工程量按井壁中心线范围以内的面积乘以厚度计算。 6.现浇钢筋混凝土通廊:
(1)通廊混凝土工程量以实体积计算。 (2)肋形板包括与板相连接的横梁、过梁。 7.预制钢筋混凝土支架及现浇混凝土地沟: (1)预制钢筋混凝土支架:
①支架均以实体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如框架型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支架带操作平台板的亦合并计算。
②支架基础应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③预制支架安装及场外运输,按“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2)现浇混凝土地沟:
①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及混凝土的现浇无肋地沟的底、壁、顶,不论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形(变截面式)均按相应项目计算。但净空断面面积在0.2m以内的无筋混凝土明沟,应按相应项目计算。
②沟壁与底的分界,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沟壁与顶的分界,以顶板的下表面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度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平均厚度计算,八字角部分的数量并入沟壁工程量内计算。 ③现浇肋形顶板按现浇混凝土通廊相应项目计算;预制顶板,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8.检查井及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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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筋混凝土井(池)壁均不分厚度以实体积计算。凡与井(池)壁连接的管道和井(池)壁上的孔洞,其面积在0.05m以内者不予扣除,面积超过0.05m时,应予扣除。 (2)预制钢筋混凝土井圈、井盖、盖板制作,按相应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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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一、本章门扇安装项目中未包括装配单、双弹簧合页或地弹簧、暗插销、大型拉手、金属踢、推板及铁三角等用工。计算工程量时应另列项目,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门扇五金安装相应项目计算。 二、厂库房大门扇等有关项目分制作及安装,以100m扇面积为计算单位。
三、窗外护栏制作、安装及推拉栅栏门窗制作、安装的钢材含量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其他不变。
四、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但楼梯井宽度超过30cm时应予扣除。项目内已包括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的工、料,但未包括楼梯及平台底面的天棚。
五、屋架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屋架需刨光者,按加刨光损耗后的毛料计算。附属于屋架的木夹板、垫木、风撑和屋架连接的挑檐木均按竣工木料计算后,并入相应的屋架内。与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风撑等如为方木时,可另列项目按方檩木计算。单独的挑檐木也按方檩木计算。
六、带气楼屋架的气楼部分及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的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的正屋架的竣工材积计算。
七、支承屋架的混凝土垫块,按钢筋混凝土章节中相应项目计算。
八、屋架的跨度是指屋架两端上、下弦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带气楼的屋架按所依附的屋架跨度计算。
九、屋架垂直运输费已包括在项目内,不论在屋顶组成或地面组成,均不换算。
十、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檩垫木或钉在屋架上的檩托木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规定时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10cm接头计算(两端出山墙檩条算至搏风板);连续檩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的总长度增加5%计算。正放檩木上的三角木应并入檩木材积内计算。
十一、椽子、挂瓦条、檩木上钉屋面板等木基层,均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增加,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的面积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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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无檐口天棚封檐板,按檐口的外围长度计算;搏风板按其水平投影长度乘屋面坡度的延尺系数后每头加15cm计算(两坡水屋面共加)。
十三、以平方米为计算单位的射线防护门制作,工程量按门扇的外围面积计算。射线防护门铅板厚度可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其他不变。 十四、钢门安装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A.6 金属结构工程
一、金属结构构件制作按设计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按其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二、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10mm计算。 三、计算钢柱制作工程量时,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的重量应并入柱身的重量内。
四、计算吊车梁制作工程量时,依附于吊车梁的连接钢板重量并入吊车梁重量内,但依附于吊车梁上的钢轨、车挡、制动梁的重量,应另列项目计算。
五、单梁悬挂起重机轨道工字钢含量及垃圾斗、出垃圾门的钢材含量,项目规定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其他不变。
六、计算钢屋架制作的工程量时,依附于屋架上的檩托、角钢重量并入钢屋架重量内。 七、计算钢托架制作工程量时,依附于托架上的牛腿或悬臂梁的重量应并入钢托架重量内。 八、计算钢墙架制作工程量时,墙架柱、墙架梁及连系拉杆重量并入钢墙架重量内。
九、计算天窗挡风架制作工程量时,柱侧挡风板及挡雨板支架重量并入天窗挡风架重量内,天窗架应另列项目计算,天窗架上的横挡支爪、檩条爪应并入天窗架重量计算。 十、钢支撑制作项目包括柱间、屋架间水平及垂直支撑以吨为单位计算。
十一、计算钢平台制作工程量时,平台柱、平台梁、平台板(花纹钢板或箅式)、平台斜撑、钢扶梯及平台栏杆等的重量,应并入钢平台重量内。
十二、钢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
十三、钢漏斗制作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重量内计算。
十四、球节点钢网架制作工程量按钢网架整个重量计算,即钢杆件、球节点、支座等重量之和,不扣除球节点开孔所占重量。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一、瓦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延尺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面积,而屋面小气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的面积亦不增加,但天窗出檐部分重叠的面积应并入相应屋面工程量内计算。琉璃瓦檐口线及瓦脊以延长米计算。
二、卷材及防水涂料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延尺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斜沟等所占面积。平屋面的女儿墙、天沟和天窗等处弯起部分和天窗出檐部分重叠的面积应按图示尺寸,并入相应屋面工程量内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c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cm计算,但各部分的附加层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再另计。
三、型材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延尺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斜沟等所占面积。
1.平、瓦垄铁皮屋面檐口处用的丁字铁未包括在项目内,如设计需要时,可按实计算,但人工、机械不另增加。
2.镀锌薄钢板压型屋面板、墙板,其所需的零配件、连接件和密封件均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再另计。 3.玻璃钢采光罩按个计量,如单个水平投影面积超过1.5m者,仍按该项目计算。
四、滴水线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瓦屋面可加5cm计算;铁皮屋面有滴水线时,应另加7cm计算。
五、铁皮排水按下表规定以展开面积计算。项目内已综合了刷油漆工料,不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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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皮排水单体零件工程量折算表
名 称 单位 折算 m 2名 称 单位 m m m m m 折算 m 2 0.50 0.70 0.80 0.22 0.24 0.11 圆形水落管 方形水落管 檐 沟 水 斗 漏 斗 下 水 口 天 沟 m m m 个 个 个 m 0.32 0.40 0.30 0.40 0.16 0.45 1.30 斜沟、天窗窗台泛水天窗侧面泛水 烟 囱 泛 水 通 风 管 泛 水 檐 头 泛 水 滴 水 六、彩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实际铺设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在0.3m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增加。 七、墙、地面防水、防潮按以下规定计算:
1.建筑物地面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m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2.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线乘以墙基的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3.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m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4.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均已计入项目内,不另计算。 八、变形缝按缝的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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