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业1
一、单项选择题:
1、19世纪初期颁布的劳动法规出现的形式工厂立法。 2、在劳动法的渊源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宪法。
3、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健康歧视,还包括传染病病原携带歧视 4、从教育目的角度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比,普通教育的特点是基础性 5、我国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6、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按小时计酬。 7、地方总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8、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及于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 9、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10、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工资的支付形式是法定货币。
二、多项选择题
1、 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机构有:A.国际劳工大会、C.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D.国际劳工局
2、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A.劳动法律关系主体B.劳动法律关系客体D.劳动法律关系内容
3、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就业特征的有(ABCD) 4、公共就业服务包括(ABCD)
5、下列选项中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有()。A.劳动合同期限B.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C.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B.临时性的工作岗位上C.辅助性的工作岗位上D.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
7、世界各国职工民主管理与民主参与的形式主要有(ABCD) 8、集体协商一般要经过的阶段有(ABCD) 9、目前我国的工资形式包括(ABCD) 10、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的情况有()。A.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B.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C.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三、名词解释: 1、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P9 2、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的社会劳动。P24
3、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P48
4、职业民主管理:又称职工参与,劳动参与,是指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并对和自身利益有关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P70
精选
5、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工作报酬。P91
四、简答题:
1、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P18
答:第一,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主要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无法包容的。
第二,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法的主体,双方均有特定的主体资格。
第三,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劳动法内容包括劳动就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工资保障、工时休假、职业安全卫生、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工会,劳动争议处理等内容。劳动法完整而系统的内容体系也是其他法律部门不能包容的。 所以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2、简述工资的特征。P81
答:工资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工资是劳动者基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取得的劳动报酬;
第二,工资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用人单位向本单位的劳动者支付的;
第三,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货币报酬,不包括实物报酬。
第四,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取得工资就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义务。
五、论述题:
试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联系与区别。P34 答: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均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不可偏废的部分。二者即有联系也有区别。其联系在于:二者都是为了培养和提高人的才能及文化技能水平,同属智力开发活动;普通教育是基础,职业教育是普通教育的延伸和专门化。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教育目的不同。职业教育以直接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目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而普通教育是以提高受教育者的基础文化水平为目的,具有基础性和普及性。
第二,教育对象不同。职业教育是一种以劳动者为特定对象的人力资源开发活动,它的教育和培训对象是社会劳动者。而普通教育一特价是以处于学龄期的青少年为主要教育对象; 第三,教育内容不同。职业教育突出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在教育内容上更侧重实践性和应用性;而普通教育突出基础知识和素质教育,在内容上比较注重基础和系统性。
第四,教育手段和方法不同。职业教育是特需教育,注重教育和实践相结合,一般可以根据劳动者自身的要求和条件,采取比较灵活的教育手段和方法,进行不同层次的教育和训练;而普通教育则采取比较固定的常规教育,一般是全日制教育。
六、案例分析题: 2009年3月,初中年赵某离家出走,在某市一家家具厂找到了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期限为一年。家具厂厂长知道赵某只有15岁,于是安排他做一些杂活。赵某工作了6个月后掉出辞职,厂长说要提前辞职就要交纳违约金500元,否则必须要干满约定的期
精选
限。
试分析:
1、 赵某能够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吗? 2、 赵某需要交纳违约金吗?
相同案例:2002年5月,林某不愿意继续上学,就离家出走,到某县城去打工。林某在一家餐厅找到了工作,主要是帮助厨师做一些杂活。因为林某年级幼小,只有15岁,所以餐厅经理同与讲好,比别人的工资要少30%,林某表示同意。餐厅的工作十分辛苦,并且因为林某年级小,常常受到欺负,因此觉得难以忍受,于是林某向经理提出辞职,但是经理说如果要提前辞职就要缴纳违约金500元,林某必须要干满约定的期限。林某于是给家里写信,叫父母领自己回去。林某的父母来到县城要领林某回去,餐厅经理仍然不放人,称要放人就先交500元违约金。 试着分析:
(1)林某能够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吗?
答:本案件中,不能够。因为李某尚不满16岁,没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林某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答:不需。劳动合同本身无效。
作业2
课堂讨论――案例分析
张某于2009年7月份被某食品机械厂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担任厂部技术科化验员。……张某不服,诉至区人民法院。
试分析:1、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是否有效? 2、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课堂讨论记录表 姓名 甲 职业 讨论时间 参加讨论人员:甲、乙、丙、丁 发言提纲: 1、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关于工作时间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属无效条款,《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修改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在案中劳动合同约定“每周5天,每天10小时”的工作时间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属于无效条款。 2、我国《劳动法》第18条第2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这一规定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如果合同某些无效条款的内容与合同其它内容具有可分性,合同的无效部分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如果无效条款与其他条款其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人约定某合同条款为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款,则该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第二,如果合同目的违法,或根据交易习惯或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剩余部分合同内容的效力对当事人已无意义或不公平合理时,合同应全部确认为无效。具体到本案,工作时间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其余条款合法,该不合法的条款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同时,造成工作时间条款约定无效的原因在于用人单位而不在于劳动者,既然其余条款均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除将精选
工作时间的条款改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外,其余条条款仍须继续执行,该劳动合同仍为有效合同,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不正确,应予更正。 其他人的发言摘要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老师评语 综合同学们的发言,在回顾了《合同法》《劳动法》的内容上,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关于工作时间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属无效条款; 2、 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作业3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 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的探望配偶的待遇 3、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保护范围是劳动过程。
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一般死亡事故从死亡人数上看是指3人以下 5、某女职工生下一对双胞胎,其产假应不少于(120天)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对残疾人就业实行(就业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
7、根据《劳动法》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设置(劳动监察机构) 8、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劳动法执行情况的调查、检查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并不得少于(A2人)
9、劳动争议一般由(D、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0、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A、不予受理)
二、多项选择题
1、劳动法上所指的工作时间包括()。 A、职业培训时间 B、停工待料的时间 C、女职工哺乳婴儿时间 2、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不受限制的情形是B、发生重大事故,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需紧急处理的、C、交通运输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抢修的、D、发生地震、洪水,需紧急救援的
3、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与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的特定义务有(ABCD )。 A.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安全卫生制度 B.对职工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及劳动者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C.按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 D.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下列各选项中有关职业健康检查的阐述正确的有(ABCD )。 A.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B.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C.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D.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精选
5、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劳动法上的特殊群体的有(ABCD)。 A、女职工 B、未成年工 C、农民工 D、残疾劳动者
6、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ABCD)。 A、履行审批手续 B、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C、保障其身心健康 D、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7、劳动保障监察具有的基本特征是()A、法定性 B、行政性 C、专门性
8、 根据对劳动法进行监督的主体不同,社会监督一般包括()B、普通群众的监督 C、群众组织的监督 D、报刊等传媒监督
9、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A、包括人民法院、C、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0、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参加人的说法正确的有()A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 B、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劳动争议的,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为当事人 D、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三、名词解释题: 1、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一昼夜或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P96
2、职业安全卫生:又称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它是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P110
3、特殊群体劳动保护:是指针对某些特殊群体的身体结构、生理特点、身份特征及各自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权益方面给他们的特别法律保障。P133
4、劳动保障监察:即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指依法享有监督检查权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P150
5、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实现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或争议。P167
四、简答题:
1、简述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特征。P110 答: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1)、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实施具有强制性: 2)、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 3)、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为主要途径,通过消除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和不卫生的因素,实现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护。
2、简述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的意义。P134
答:①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②有利于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③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④有利于促进民族的兴旺发达
五、论述题
试述《劳动调解仲裁法》中规定的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P169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 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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