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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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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食药监安〔2007〕79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浙江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日常监督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浙江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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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明确监管要求及职责,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及职责

省、市、县(区、县级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各自辖区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的监管,履行法定的监督管理职能,对麻、精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强化麻、精药品事先、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麻、精药品的动态监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对辖区内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档案;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麻、精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麻、精药品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牵头抓,部门领导亲自抓,麻、精药品专管人员具体抓的四级监督管理责任制。省、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负责麻、精药品的专管人员发生变动必须报上级备案。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明确各级职责:

(一)省局职责

负责对全省麻、精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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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的监督管理。

1、负责每年对麻、精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查。 2、负责建立全省麻、精药品的监控信息网络。 3、初审职责(国家局负责审批):

(1)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研制初审。

(2)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企业的定点初审。

(3)负责省内企业接受境外厂商的委托,加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以及含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复方制剂的初审。

(4)负责本省区域性批发企业向外省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初审。

4、审批职责:

(1)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企业的定点审批。 (2)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委托生产的审批。 (3)负责医疗机构配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剂的审批。 (4)负责在本省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的审批和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的审批。

(5)负责全国性批发企业向本省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审批。

(6)负责本省区域性批发企业从定点生产企业直接购进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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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审批。

5、计划上报:

(1)负责全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计划上报。

(2)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求计划上报。 6、购用审批:

(1)负责非药品生产企业购用咖啡因的审批。

(2)负责科研、教学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购用审批。 (3)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标准品、对照品的购用审批。 7、备案:

(1)负责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调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备案。

(2)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求计划及制剂生产计划的备案。

8、办理证明:

医务人员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证明的办理。 (二)市局职责:

负责辖区内麻、精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的监督管理。

1、负责对麻、精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一次;负责每年对麻、精药品使用单位的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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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审及审批职责:

(1)负责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审批。 (2)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定点生产的初审。 (3)负责非药品生产企业购买咖啡因的初审。

(4)负责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的初审;负责区域性批发企业的初审。

3、办理证明:

(1)受省局委托,办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 (2)受省局委托,办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

4、备案、通告职责:

(1)医疗机构向其他医疗机构或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备案。

(2)负责跨省、跨市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向对方市局的通报。

(3)负责和当地卫生部门协调,取得具备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名单及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并向省局上报。

(4)专人负责每三个月通过网络向省局报告本地区麻、精药品的相关情况,并上报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生产、库存、销售、销毁、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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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食药监安〔2007〕79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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