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顺义区交通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顺政办发[2010]1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0.01.12 【实施日期】2010.0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顺义区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的通知
(顺政办发〔2010〕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顺义区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北京市顺义区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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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京顺发〔2009〕33号),设立北京市顺义区交通局(简称区交通局)。区交通局是负责本区城乡交通统筹发展、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通航水域水上安全监管等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的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本区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的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提供优良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2.改进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整合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推进集中受理和一站式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
3.协调各方推进本区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水路运输行业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4.加强本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运输组织保障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水路运输、道路运输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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