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刑字拘(2000) ×号 被拘留人的大体情形:李××,男,28 岁, 被拘留人的简历; 2007 年 1 月 31 日深夜, ………… 这一部份写清与犯法有关的情形,从而阐明拘留的理由,属于“在身旁或住处发觉有犯法证 据的”的情形 综上所述,按照刑事诉讼法第 61 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法嫌疑人李××刑事拘留 妥否,请指示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刑警队 承办人: 2007 年×月×日
二、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2001)104 号 犯法嫌疑人朱××,男,1989 年 12 月 5 日诞生,汉族,诞生地:××县××乡××村,系× ×中学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的侄子,1997 年前随在××学校念书时就不学正道,常常 耍流氓。2003 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07 年 4 月 10 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 (未遂)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管所。 违法犯法经历: 4 月 10 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 徐××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 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家大 门边的上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人其家,隐蔽在灶间内,想偷看徐× ×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有效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靠灶间门口织 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超级扫兴,同时因暗藏时刻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 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
徐的背后 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 声赶到门口,朱某才畏罪扒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觉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 刀和地面上的血迹相符。经比对,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综上所述,犯法嫌疑人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之规定, 涉嫌故意杀人罪。 特将本案移送审查, 依法起诉。 此致 敬礼 ××人民检察院 2007 年 5 月 7 日 注:1.犯法嫌疑人朱××现押于××县看管所。 2.附本案预审卷宗 xx 页。 3.作案工具详见物品清单。
作业 2 答案 一、 ×××市人民检察 起 诉 书 检刑诉[2007]第××号 被告人:孙××,男,28 岁,1979 年 2 月 25 日诞生于××省××市一个工人家庭,本人为 ××市××工厂工人,小学文化,汉族,住××市××路××号,孙××小学逃学被学校除 名。 尔后成天在社会上游荡。 1995 年 3 月,因盗窃犯法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2005 年 8 月经亲戚介绍到××厂做工,但常常不上班。2007 年 9 月 13 日现因涉嫌故意杀人 罪, 2007 年 9 月 13 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 9 月 17 日经本院批准被××市公安局逮 捕, 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管所。 被害人:章××,女,住××市××路××号,2000 年 9 月 13 日诞生。委托代理人×××。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孙××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于 2007 年 9 月 20 日以 第 20 号起诉意见书预审
卷宗 3 卷 10 册,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 2007 年 9 月 21 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于 2001 年 9 月 21 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及 其父母, 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证护人××× 的意见,审查了全数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孙××于 2007 年 9 月 4 日下午 6 时许,在其住处楼下看见章×× 和其他小孩玩,顿起邪念。当章××在电影院沙堆玩时,以糖为诱饵,将章××引向电影院 大门右边然后抱起来到菜市场东头一个食物门市场, 买了一个烧饼给章××吃, 一直拖延到 夜,10 时左右,孙××才把章××抱向自己的住处,在进门时,孙××用双手将章××掐死 然后把章××抱到楼上自己的房间,藏在床下,9 月 5 日中午,孙××到其母亲的住处取来 一把菜刀,还找了一块砖磨了这把刀,下午两点钟当同住楼上的母亲、姐姐、妹妹等人上班 和上学去以后,孙××将尸身拖出,放在一个白色长放形瓷盆上面分解肢体,当夜,孙×× 骑自行车分两次将尸身抛入河中。9 月 6 日,早晨,孙××买了细盐,把从尸身上剥离的肌 肉腌了起来。6 日中午、7 日早晨、8 日、9 日,孙××前后几回烧煮腌过的人肉吃,后因人 肉臭了,就用旧的白色塑料雨衣将其包起来挂在墙上。在杀人分尸之前,孙××曾向老友李 ××诱惑“人肉很嫩,味道很鲜,多活二十年,五六岁小孩更好等”。“小孩最好哄,弄几 个小糖就来了”,“一掐就死”等等。孙还不止一次地对着行人指指点点说:“这人好吃, 那个不好吃”等等。孙××是在上述罪恶思想差遣下,对被害人章××下此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