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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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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管道内部应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伤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 5.3.3电缆排管在敷设电缆前,应进行疏通,清除杂物。

5.3.4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5.4.1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2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一般情况宜由上而下配置;但在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引入柜盘时,为满足弯曲半径要求,可由下而上配置。 5.4.2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4.3电缆在支架上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宜超过3层。

2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宜超过2层。

3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并加以固定。当按紧贴的正三角形排列时,应每隔一定的距离用绑带扎牢,以免松散。

5.4.4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应不小于1m,交叉时应不小于0.5m,当受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5.4.5明敷在室内及电缆沟、隧道、竖井内带有麻护层的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并对其铠装加以防腐。 5.4.6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

5.5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5.5.1木桥上的电缆应穿管敷设。在其它结构的桥上敷设的电缆,应在人行道下设电缆沟或穿入由耐火材料制成的管道中。在人不易接触处,电缆可在桥上裸露敷设,但应采取避免太阳直接照射的措施。 5.5.2悬吊架设的电缆与桥梁架构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5.5.3在经常受到震动的桥梁上敷设的电缆,应有防震措施。桥墩两端和伸缩缝处的电缆,应留有松弛部分。

5.6水底电缆的敷设

5.6.1水底电缆应是整根的。当整根电缆超过制造厂的制造能力时,可采用软接头连接。

5.6.2通过河流的电缆,应敷设于河床稳定及河岸很少受到冲损的地方。在码头、锚地、港湾、渡口及有船停泊处敷设电缆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当件允许时,应深埋敷设。

5.6.3水底电缆的敷设,必须平放水底,不得悬空。当件允许时,宜埋入河床(海底)0.5m以下。 5.6.4水底电缆平行敷设时的间距不宜小于最高水位水深的2倍;当埋入河床(海底)以下时,其间距按埋设方式或埋设机的工作活动能力确定。

5.6.5水底电缆引到岸上的部分应穿管或加保护盖板等保护措施,其保护范围,下端应为最低水位时船只搁浅及撑篙达不到之处;上端高于最高洪水位。在保护范围的下端,电缆应固定。 5.6.6电缆线路与小河或小溪交叉时,应穿管或埋在河床下足够深处。 5.6.7在岸边水底电缆与陆上电缆连接的接头,应装有锚定装置。

5.6.8水底电缆的敷设方法、敷设船只的选择和施工组织的设计,应按电缆的敷设长度、外径、重量、水深、流速和河床地形等因素确定。 5.6.9水底电缆的敷设,当全线采用盘装电缆时,根据水域件,电缆盘可放在岸上或船上,敷设时可用浮筒浮托,严禁使电缆在水底拖拉。 5.6.10水底电缆不能盘装时,应采用散装敷设法。其敷设程序应先将电缆圈绕在敷设船仓内,再经仓顶高架、滑轮、刹车装置至入水槽下水,用拖轮绑拖,自航敷设或用钢缆牵引敷设。 5.6.11敷设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件: 1船仓的容积、甲板面积、稳定性等应满足电缆长度、重量、弯曲半径和作业场所等要求。 2敷设船应配有刹车装置、张力计量、长度测量、入水角、水深和导航、定位等仪器,并配有通讯设备。 5.6.12水底电缆敷设应在小潮汛、憩流或枯水期进行,并应视线清晰,风力小于五级。 5.6.13敷设船上的放线架应保持适当的退扭高度。敷设时根据水的深浅控制敷设张力,应使其入水角为30°~60°;采用牵引顶推敷设时,其速度宜为20~30m/min;采用拖轮或自航牵引敷设时,其速度宜为90~150m/min。 5.6.14水底电缆敷设时,两岸应按设计设立导标。敷设时应定位测量,及时纠正航线和校核敷设长度。 5.6.15水底电缆引到岸上时,应将余线全部浮托在水面上,再牵引至陆上。浮托在水面上的电缆应按设计路径沉入水底。 5.6.16水底电缆敷设后,应作潜水检查,电缆应放平,河床起伏处电缆不得悬空。并测量电缆的确切位置。在两岸必须按设计设置标志牌。 5.7电缆的架空敷设 5.7.1架空电缆悬吊点或固定的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5.1.6的规定。 5.7.2架空电缆与公路、铁路、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应符合表5.7.2的规定。 表5.7.2架空电缆与公路、铁路、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 最小允许距离(m} 交叉没施 铁路 公路 电车路 弱电流线路 电力线路 河道 索道 最小允许距离 7.5 6 3/9 1 l/2/3/4/5 6/l l 备注 — — 至承力索或接触线/至路面 — 电压(kV)l以下/6~1O/35~110/154~220/330 五年一遇洪水位/至最高航行水位的最高船桅顶 — 5.7.3架空电缆的金属护套、铠装及悬吊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杆塔和配套金具均应进行设计,应满足规程及强度要求。 5.7.4对于较短且不便直埋的电缆可采用架空敷设,架空敷设的电缆截面不宜过大,考虑到环境温度的影响,架空敷设的电缆载流量宜按小一规格截面的电缆载流量考虑。 5.7.5支撑架空电缆的钢绞线应满足荷载要求,并全线良好接地,在转角处需打拉线或顶杆。 5.7.6架空敷没的电缆不宜设置电缆接头。 6电缆附件的安装 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6.1.1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悉工艺的人员进行。 6.1.2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充油电缆尚应遵守油务及真空工艺等有关规程的规定。 6.1.3在室外制做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可提高环境温度或加热电缆。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工时,应搭临时工棚,环境湿度应严格控制,温度宜为10~30℃。制做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应防止尘埃、杂物落入绝缘内。严禁在雾或雨中施工。 在室内及充油电缆施工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室内或隧道中施工应有临时电源。 6.1.4电缆终端与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型式、规格应与电缆类型如电压、芯数、截面、护层结构和环境要求一致。 2结构应简单、紧凑,便于安装。 3所用材料、部件应符合技术要求。 4 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与接头主要性能应符合《额定电压1kV(Um=1.2kV)至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GB12706.1~12706.4及有关其它产品标准的规定。 5 220kV电缆终端与接头主要性能应符合《额定电压220kV(Um=252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GB18890.1~18890.3及有关其它产品标准的规定。 6 330KV和500kV电缆终端与接头主要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6.1.5采用的附加绝缘材料除电气性能应满足要求外,尚应与电缆本体绝缘具有相容性。两种材料的硬度、膨胀系数、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等物理性能指标应接近。橡塑绝缘电缆应采用弹性大、粘接性能好的材料作为附加绝缘。 6.1.6电缆线芯连接金具,应采用符合标准的连接管和接线端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紧密配合,间隙不应过大;截面宜为线芯截面的1.2~1.5倍。采用压接时,压接钳和模具应符合规格要求。 6.1.7控制电缆在下列情况下可有接头,但必须连接牢固,并不应受到机械拉力。 1当敷设的长度超过其制造长度时。 2必须延长已敷设竣工的控制电缆时。 3当消除使用中的电缆故障时。 6.1.8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前,应熟悉安装工艺资料,做好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绝缘状况良好,无受潮;塑料电缆内不得进水;充油电缆施工前应对电缆本体、压力箱、电缆油桶及纸卷桶逐个取油样,做电气性能试验,并应符合标准。 2附件规格应与电缆一致;零部件应齐全无损伤;绝缘材料不得受潮;密封材料不得失效。壳体结构附件应预先组装,清洁内壁;试验密封,结构尺寸符合要求。 3施工用机具齐全,便于操作,状况清洁,消耗材料齐备,清洁塑料绝缘表面的溶剂宜遵循工艺导则准备。 4必要时应进行试装配。 6.1.9电力电缆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表6.1.9的规定。110kV及以上电缆的截面面积应符合设计规定。 表6.1.9电缆终端接地线截面 电缆截面(mm2) 120及以下 150及以上 GBJ149的有关规定。 接地线截面(mm2) 16 25 6.1.10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6.2安装要求

6.2.1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缩短绝缘暴露时间。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缘层。附加绝缘的包绕、装配、热缩等应清洁。

6.2.2充油电缆线路有接头时,应先制作接头;两端有位差时,应先制作低位终端头。

6.2.3电缆终端和接头应采取加强绝缘、密封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的终端和接头,尚应有改善电缆屏蔽端部电场集中的有效措施,并应确保外绝缘相间和对地距离。

6.2.4 66kV及以上交联电缆终端和接头制作前,电缆应按要求加热矫直。安装工艺应符合安装说明书和安装图纸的要求。

6.2.5三芯油纸绝缘电缆应保留统包绝缘25mm,不得损伤。剥除屏蔽碳墨纸,端部应平整。弯曲线芯时应均匀用力,不应损伤绝缘纸;线芯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直径的10倍。包缠或灌注、填充绝缘材料时,应消除线芯分支处的气隙。

6.2.6充油电缆终端和接头包绕附加绝缘时,不得完全关闭压力箱。制作中和真空处理时,从电缆中渗出的油应及时排出,不得积存在瓷套或壳体内。

6.2.7电缆线芯连接时,应除去线芯和连接管内壁油污及氧化层。压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合恰当。压缩比应符合要求。压接后应将端子或连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残留毛刺。采用锡焊连接铜芯,应使用中性焊锡膏,不得烧伤绝缘。

6.2.8三芯电力电缆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层(或金属套)、铠装层应分别连接良好,不得中断,跨接线的截面不应小于本规范表6.1.9接地线截面的规定。直埋电缆接头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金属护层应做防腐处理。

6.2.9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接地良好;塑料电缆每相铜屏蔽和钢铠应锡焊接地线。电缆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电缆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下时,接地线应直接接地;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上时,接地线应穿过互感器接地。单芯电力电缆金属护层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6.2.10单芯电力电缆的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附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6.2.11装配、组合电缆终端和接头时,各部件间的配合或搭接处必须采取堵漏、防潮和密封措施。铅包电缆铅封时应擦去表面氧化物;搪铅时间不宜过长,铅封必须密实无气孔。充油电缆的铅封应分两次进行,一次封堵油,二次成形和加强,高位差铅封应用环氧树脂加固。

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热熔胶)等方式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

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热熔胶)等方式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

电缆终端、接头及充油电缆供油管路均不应有渗漏。 6.2.12充油电缆供油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油系统的金属油管与电缆终端间应有绝缘接头,其绝缘强度不低于电缆外护层。 2当每相设置多台压力箱时,应并联连接。 3每相电缆线路应装设油压监视或报警装置。

4仪表应安装牢固,室外仪表应有防雨措施,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整定。 5调整压力油箱的油压,使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电缆允许的压力范围。 6.2.13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 6.2.14控制电缆终端可采用一般包扎,接头应有防潮措施。

7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的施工

7.0.1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回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7.0.2电缆的防火阻燃尚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2在重要的电缆沟和隧道中,按要求分段或用软质耐火材料设置阻火墙。

3对重要回路的电缆,可单独敷设于专门的沟道中或耐火封闭槽盒内,或对其施加防火涂料、防火包带。 4在电力电缆接头两侧及相邻电缆2~3m长的区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必要时采用高强防爆耐火槽盒进行封闭。

5按设计采用耐火或阻燃型电缆。 6按设计设置报警和灭火装置。

7防火重点部位的出入口,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8改、扩建工程施工中,对于贯穿已运行的电缆孔洞、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7.0.3烽火阻燃材料必须具备下列质量资料; 1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出场质量检测报告; 3产品合格证。

7.0.4防火阻燃材料在使用时,应按设计要求和材料使用工艺提出施工措施,材料质量与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机堵料不氧化、不冒油,软硬适度具有一定的柔韧性; 2无机堵料物结块、无杂质; 3防火隔板平整、厚薄均匀; 4防火包遇水或受潮后不板结; 5防火涂料无板结、能搅拌均匀;

6阻火网网孔尺寸大小均匀,经纬线粗细均匀,附着防火复合膨涨料厚度一致。网弯曲时不变形,不脱落,并易于曲面固定。

7.0.5涂料应按一定浓度稀释,搅拌均匀,并应顺电缆长度方向进行涂刷,涂刷厚度或次数、间隔时间应符合材料使用要求。

7.0.6包带在绕包时,应拉紧密实,缠绕层数或厚度应符合材料使用要求。绕包完毕后,每隔一定距离应绑扎牢固。

7.0.7在封堵电缆孔洞时,封堵应严实可靠,不应有明显的裂缝和可见的孔隙,孔洞较大者应加耐火衬板后再进行封堵。

7.0.8阻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严密,孔洞应封堵;阻火墙两侧电缆应施加防火包带或涂料。 7.0.9阻火包的堆砌应密实牢固,外观整齐,不应透光。

8工程交接验收

8.0.1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电缆规格应符合规定;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

2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有关距离和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的接线、相序排列等应符合要求。 3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固定牢靠;电缆接线端子与所接设备段子应接触良好;互联接地箱和交叉互联箱的连接点应接触良好可靠;充有绝缘剂的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及重游电缆的供油系统,不应有渗漏现象;充油电缆的油压及表计整定值应符合要求。

4电缆线路所有应接地的接点应与接地极接触良好;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5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电缆管口应封堵密实。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5.3.2管道内部应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伤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5.3.3电缆排管在敷设电缆前,应进行疏通,清除杂物。5.3.4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5.4.1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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