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及以上,每层多于1根 110kV及以上,每层1根 电缆敷设于槽盒内 注: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250 h+80 350 300 h+100 4.2.3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各支架的同层横挡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应大于5mm。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表4.2.3的数值。 表4.2.3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 敷设方式 最上层至沟顶或楼板 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 电缆隧道及夹层 300~350 100~150 电缆沟 150~200 50~100 吊架 150~200 — 桥架 350~450 100~150 4.2.4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2/1000;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2/1000;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5/1000。 4.2.5电缆桥架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梯架(托盘)、电缆梯架(托盘)的支(吊)架、连接件和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2电缆梯架(托盘)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4.2.6梯架(托盘)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梯架(托盘)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螺母应位于梯架(托盘)的外侧。 铝合金梯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4.2.7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缝。 4.2.8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4.2.9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4.3电缆线路其它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4.3.1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人孔爬梯的安装已完成;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 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3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埋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装饰工作。 4.3.2城市电网的电缆分接箱、箱式变基础及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4.3.3电缆工作井尺寸应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电缆井内应设有积水坑,上盖金属箅子。 5电缆的敷设 5.1一般规定 5.1.1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要求。 2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与水底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4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 5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6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7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8采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牵引机和导向机构应调试完好。 5.1.2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 5.1.3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5.1.4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宜相同。 5.1.5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5.1.6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表5.1.6中所列数值。 表5.1.6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mm) 电缆种类 全塑型 电力电缆 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压电缆 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 控制电缆 5.1.7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表5.1.7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电缆型式 控制电缆 无铅包、钢铠护套 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裸铅包护套 钢铠护套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铅包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 铅包 有铠装 无铠装 15D 20D 15D 30D 20D 20D 多芯 10D 10D 15D 20D 10D 20D 单芯 敷设方式 水平 400 800 1500 800 垂直 1000 1500 2000 1000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自容式充油(铅包)电缆 注:表中D为电缆外径。 5.1.8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最大位差,不应超过表5.1.8的规定,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适应于高位差的电缆。 表5.1.8粘性油浸纸绝缘铅包电力电缆的最大允许敷设位差 电压(kV) 1 6~10 35 无铠装 铠装 铠装或无铠装 铠装或无铠装 电缆护层结构 最大允许敷设位差(m) 20 25 15 5 5.1.9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5.1.10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5.1.10的规定,充油电缆总拉力不应超过27kN。 表5.1.10电缆最大牵引强度(N/mm2) 牵引方式 受力部位 允许牵引强度 铜芯 70 牵引头 铝芯 40 铅套 10 钢丝网套 铝套 40 塑料护套 7 5.1.11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110kV及以上电缆或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 5.1.12在复杂的件下用机构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敷设方法、线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配备敷设人员和机具。 5.1.13机械敷设电缆时,应在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引钢缆之间装设防捻器。 5.1.14 110kV及以上电缆敷设时,转弯处的侧压力不应大于3kN/m。 5.1.15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在切断后,应将端头立即铅封;塑料绝缘电缆应有可靠的防潮封端;充油电缆在切断后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任何情况下,充油电缆的任一段都应有压力油箱保持油压。 2连接油管路时,应排除管内空气,并采用喷油连接。 3充油电缆的切断处必须高于邻近两侧的电缆。 4切断电缆时不应有金属屑及污物进入电缆。 5.1.16敷设电缆时,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在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表5.1.16的规定;当温度低于表5.1.16规定值时,应采取措施。 表5.1.16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电缆类型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 充油电缆 其他油纸电缆 橡皮或聚氯乙烯护套 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裸铅套 铅护套钢带铠装 塑料绝缘电力电缆 耐寒护套 控制电缆 橡皮绝缘聚氯乙烯护套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 5.1.17电力电缆接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的位置宜相互错开。 电缆结构 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10 0 -15 -20 -7 0 -20 -15 -10 2电缆明敷时的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 3直埋电缆接头盒外面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盒(环氧树脂接头盒除外)。位于冻土层内的保护盒,盒内宜注以沥青。 5.1.18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5.1.19标志牌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产厂房及变电站内应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处装设电缆标志牌。 2城市电网电缆线路应在下列部位装设电缆标志牌: 1)电缆终端及电缆接头处; 2)电缆两端,人孔及工作井处; 3)电缆隧道内转弯处、电缆分支处、直线段每隔50~100m; 3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标志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 4标志牌规格宜统一。标志牌应能防腐,挂装应牢固。 5.1.20电缆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下列地方应将电缆加以固定: 1)垂直敷设或超过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桥架上每隔2m处; 2)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端处;当对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10m处; 3)单芯电缆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2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分相铅套电缆的固定夹具不应构成闭合磁路。 3裸铅(铝)套电缆的固定处,应加软衬垫保护。 5.1.21沿电气化铁路或有电气化铁路通过的桥梁上明敷电缆的金属护层或电缆金属管道,应沿其全长与金属支架或桥梁的金属构件绝缘。 5.1.22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5.1.23装有避雷针的照明灯塔,电缆敷设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有关要求。 5.2直埋电缆的敷设 5.2.1在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作用、地下电流、振动、热影响、腐植物质、虫鼠等危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5.2.2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穿越农田时不应小于1m。在引入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地下建筑物处,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2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受件限制时,应采取防止电缆受到损坏的措施。 5.2.3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2.3的规定。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特殊情况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表5.2.3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m) 项目 电力电缆间及其与控制电缆间 控制电缆间 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 10kV及以下 10kV以上 平行 0.10 0.25 — 0.50 交叉 0.50 0.50 0.50 0.50 热管道(管沟)及热力设备 油管道(管沟) 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沟) 其它管道(管沟) 铁路路轨 电气化铁路路轨 公路 城市街道路面 杆基础(边线) 建筑物基础(边线) 排水沟 注:①电缆与公路平行的净距,当情况特殊时可酌减; 交流 直流 2.00 1.00 1.00 0.50 3.00 3.00 10.0 1.50 1.00 1.00 0.60 1.00 0.50 0.50 0.50 0.50 1.00 1.00 1.00 1.00 0.70 — — 0.50 ②当电缆穿管或者其它管道有保温层等防护设施时,表中净距应从管壁或防护设施的外壁算起。 1电力电缆间及其与控制电缆间或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当电缆穿管或用隔板隔开时,平行净距可降低为0.1m。 2电力电缆间、控制电缆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当电缆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开时,其交叉净距可降为0.25m。 3电缆与热管道(沟)、油管道(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沟)、热力设备或其他管道(沟)之间,虽净距能满足要求,但检修管路可能伤及电缆时,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尚应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缆穿入管中,其净距可减为0.25m。 4电缆与热管道(沟)及热力设备平行、交叉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使电缆周围土壤的温升不超过10℃。 5当直流电缆与电气化铁路路轨平行、交叉其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电化腐蚀措施。 6直埋电缆穿越城市街道、公路、铁路,或穿过有载重车辆通过的大门时,进入建筑物的墙角处,进入隧道、人井,或从地下引出到地面时,应将电缆敷设在满足强度的管道内,并将管口堵好。 7高电压等级的电缆宜敷设在低电压等级电缆的下面。 5.2.4电缆与铁路、公路、城市街道、厂区道路交叉时,应敷设于坚固的保护管或隧道内。电缆管的两端宜伸出道路路基两边各2m;伸出排水沟0.5m;在城市街道应伸出车道路面。 5.2.5直埋电缆的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厚的软土或沙层,并加盖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保护板可采用混凝土盖板或砖块。 软土或沙子中不应有石块或其它硬质杂物。 5.2.6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5.2.7直埋电缆回填土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5.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5.3.1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 1电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 2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 3可能有载重设备已经电缆上面的区段; 4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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