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县开展第六届中小学生
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活动方案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共5项。 (一)声乐节目
表演唱:独唱、二重唱,演出时间不超5分钟,比赛前提前30分钟将音乐伴奏U盘拷贝比赛方。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70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
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共4项。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
儿童画、素描、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二)报送数量。
1.表演唱:城区每所学校限报10个名额,平原、山区每所学校限报5个。
2.合唱:所有中小学都必须参赛。
3.小合奏、合奏:每所学校限报2个名额。
4.舞蹈:单、双人舞城区学校每所限报5个名额,平原、山区学校每所限报2个名额;群舞数量不限。
5.戏剧:数量不限。我县7所莆仙戏基地学校必须报送1-3个莆仙戏剧节目,充分展示我县“莆仙戏”进校园成果。
6.朗诵:城区学校每所限报2个名额,平原山区学校每所限报1个名额。
7.绘画:儿童画、素描、国画、水粉/水彩城区学校每所各限报10个,平原、山区学校每所各限报5个。
8.书法:软笔、硬笔、篆刻城区学校每所各限报10个,平原、山区学校每所各限报5个。
(三)报名方式
各参赛学校认真填写附件4、5、6、7集体和个人报名表和汇总表,于2018年3月5日-9日将纸质上报局体卫艺股306室,汇总表电子档发送邮箱:(******)。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比赛时间
1.表演唱、小合唱:2018年4月7日-8日 2.合唱:2018年6月1日-2日 3.器乐:2018年4月14日 4.舞蹈:2018年4月21日 5.戏剧:2018年4月22日 6.朗诵:2018年4月28日 7.绘画: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