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伦理
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市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的具体化,其内容也体现了这个特点。目前,其内容最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体系是美国社会工协会99年颁布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不过在细则方便,各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之间有一些差异。这不仅因为各国各地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不同,还因为法律体系和社会制度不同,而且还有文化差异。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可以概括为如下一些方面:
(1)社会工对服务对象的伦理责任。主要包括:对服务对的义务,自我决定,知情同意,实践能力,文化能力,利益冲突,隐私和保密等。
(2)社会工对同时的伦理责任。主要包括:尊重、保密|合作、咨询|、服务的转介等。 (3)社会工对工作机构的伦理责任。主要包括:督导和辅导、教育和培训、服务对象档案管理、服务对象的转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4)社会工作为专业人员的伦理责任。主要包括:实践能力,个人道德要求等。 (5)社会工作为专业人员的伦理责任。主要包括:专业的完整性,评估和研究等方面的要求。
(6)社会工对全社会的伦理责任。主要:袄阔社会福利、公众参与、公共紧急时间、社会行动等方面的要求。
尽管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和专业伦理标准可以在书面上表述得准确无误,但在实践中,如何应用这些价值标准来指导专业行为并非易事。常见的社会工作伦理难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密问题。有效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使其不受伤害,是社会工作伦理基本原则,但有时并不容易把握。
(2)情理法问题。在实践中,情、理、法之间经常发生冲突。
(3)价值中立还是价值介入。所谓价值中立,是指社会工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强迫服务对象接受专业价值观和个人价值观,也不赞同服务对象的个人价值观。而价值介入则是指社会工应当在维护服务对象权益的前提下劝说或主动影响服务对象接受专业或个人价值观,以便提高服务效率或改善服务效果。
(4)个人利益和社会责任。人们的个人利益总辉与其社会责任存在差距,不过多数情况下不至于产生严重冲突。
(5)自决原则和知青同意。自觉原则和知青同意只适合那些与服务对象利益侑关的选择
和决策。社会工任何利用这个原则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应禁止,不管服务对象是否出于自愿。